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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婷婷:东北姑娘在湖州“画”山水

浙江天平  · 公众号  ·  · 2025-01-30 08:58

正文

编者按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 (➡️点击查看详情) 。其中,浙江1家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3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全国模范法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全国模范法官: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许婷婷


出生于吉林四平的东北姑娘,大学毕业一路南下,来到太湖之滨,披上法袍,握起法槌,成为绿水青山的法治守护者,挥毫写意湖州的水墨丹青。

豪迈与细致并存,她就是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许婷婷。2017年4月以来,深耕环境资源审判,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20余件,无一件改判发回,荣获全国法院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先进个人、浙江省最美环保人等荣誉。2024年9月,许婷婷到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负责环资审判、行政审判等工作。

“如果说,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副山水画,那么法治就是我手中的画笔。”许婷婷说,中国书画素来有技、境、道三重境界的说法,在她看来,环境资源审判也有以审判为骨法、以创新为渲染、以共治为立意的三重境界。

许婷婷获评浙江省“最美环保人”。



以审判为骨法,写意勾勒画卷布局

2013年,许婷婷调入行政庭。当时,环境资源庭还没单独设立,环境资源案件由行政庭承办。

她依然记得第一次接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时的心情:环境资源审判属于新类型审判领域,涉及疑难、复杂、新问题较多,内心不免有些许担心。但是,此时全市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多的空白可以去探索,这让一向敢于突破自我的许婷婷兴奋起来。

她铆足一股劲,瞄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这个关键点,在环境司法保护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工作上不断下功夫,在浙江省率先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四合一”审执模式,打造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重点区域指定管辖”新模式,在环境资源司法全生命周期保护中开拓进取,统一裁判尺度,总结裁判规则。

从环境资源审判小白,到2019年全面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许婷婷用了六年时间。在这期间,面对审判模式变革和新类型诉讼的挑战,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许婷婷在多种诉讼类型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为这一领域的业务专家。

2021年3月24日,许婷婷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了全国首例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破坏臭氧层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其它判例可供参考,为弄懂技术性、专业性问题,她多次往返杭州,向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专家当面探讨请教,加上翻阅书籍查阅资料,审判思路逐渐清晰。最终,判决被告承担746421元生态损害赔偿费用和150000元鉴定评估费用。

作为《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签约国,我国负有逐步淘汰ODS使用的国际公约责任。这个案件以环境资源审判的国际视野,依法保护大气臭氧层生态安全,坚定维护全球臭氧层保护成果,体现了大国担当,入选最高法院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她凭借一股钻研到底的精神,积极推动浙江省唯一一家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湖州)基地的建设工作,参与的《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的角色定位研究》调研文章在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司法实践基地结对研究成果评选中获一等奖。总结提炼审判经验做法,以专题片形式代表浙江法院在全国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展播交流,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湖州智慧”。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好不好,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身为环境资源审判法官,我深刻地体会到守护生态环境,就是守护人类美好未来的重要意义,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我执着追求的目标和方向。”许婷婷说。




以创新为渲染,匠心打造画卷风格

环境资源案件往往都是“小案件”,那么,如何才能把“小案件”做大,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安吉龙王山自然保护区是黄浦江源头,生境类型繁多、生物多样性丰富,有“物种基因库”“地质博物馆”之称。 2023年7月28日早上7点,一辆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车行驶在蜿蜒的盘山公路上,历时两个小时到达位于该自然保护区腹地的章村村。

当天,许婷婷担任审判长在这里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造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巡回审判现场。

到达后,许婷婷便招呼大家悬挂横幅,用向村民借来的八仙桌、长条凳搭建简易的巡回法庭,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青年志愿者、周边村民30余人现场旁听。

2022年1月,被告陈某、辛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形下,进入安吉县龙王山禁猎区,用挖洞的方法使用捕兽夹猎捕野生动物并分食。经鉴定,涉案野生动物为小麂,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把法治课送到百姓家门口,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对于周边的村民更加具有警示作用,起到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的良好作用。“本想打点野味吃吃,却触犯了法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庭审现场,2名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忏悔,当场表示愿意缴纳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以实际行动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当天,开庭宣判后,许婷婷还联合“湖小青”青年志愿者组成的普法团队,以本案为切入点,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林区实际,向当地村民普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律知识,针对性释法解惑,提升群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意识。

就环境资源审判而言,惩罚从来不是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生态环境破坏易,而修复难。如何走好生态发展之路,如何实现司法惩治犯罪加修复环境的双重功能,做好环境司法保护的后半篇文章,比惩罚更为重要,为此,她时常陷入深深的思考,在实践中探索尝试。

于是,在她的带领下,创新性保护成为湖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鲜明特色:为防止污染环境损害后果扩大,她起草《环境资源司法禁止令适用办法》,并指导基层法院发出全国首个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全省首批禁止取用地下水令状。为解决生态修复固定场地少、规范操作不足的问题,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集群制度,全市19个基地应运而生,现已开展各类公益活动210余次,补植复绿1371亩。为更好解决环境资源纠纷、为林长、护林员提供法律咨询,建立起一支活跃在田间地头、林间溪岸的“森林法官”队伍,走近群众,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森林法官”更是写入最高院两会工作报告……

“办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的同时,我们只有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把司法审判与环境保护有机融合,创新探索一些更具有实践性、可操作性的生态修复方式,才能守住自然生态的安全边界。”她这样说。




以共治为立意,工笔描绘画卷气韵

一缕春风,可以吹绿江南两岸。一江春水,总是奔向汪洋大海。

生态环境保护,从来都不是靠一家之力、一地之谋,也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作为一名环境资源审判法官,许婷婷深知不仅要审好案子,还要凝聚起更多环境保护合力。

在一起非法采矿案件中,沈某等8名被告人的非法采矿行为得到了法律制裁,但裸漏的山体却难以通过他们的服刑得到复原。被告又不懂修复,有资质的机构无渠道介入。这个困境如何破题?

许婷婷在现场勘查。

数字浪潮席卷之下,也为环境保护的跨门合作提供了更多可能。

于是,许婷婷带领团队,抓住数字改革大势,把“V字模型”作为环境保护数字化改革的方法路径,通过全面梳理环境资源审判核心业务,再造重塑业务流程。经过三个多月的加班加点、拼搏奋战,2020年11月10日,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绿源智治”协同系统在浙江全省正式上线,创造性开启了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同保护e时代,目前已迭代升级为“法护生态”集成应用。该应用荣获浙江省“观星台”优秀应用、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还亮相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为世界环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

正是借助该应用,在她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沈某等8被告就修复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的修复方案、修复效果的验收、评估费用的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过程中,还通过该应用召集多轮专家论证会,联合生态、自然资源、第三方机构确定修复方案,在线公开修复过程,修复情况由验收主体分阶段实时上传至系统,并同步至浙江法院网向社会公开,全程接受公众监督,最终,运用喷播复绿技术,让山体复绿,青山复美。该案也是湖州中院首例运用数字系统全程办理并调解成功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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