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成立于2011年5月,是经国务院同意,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支付清算服务行业自律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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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易纲: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开创金融事业新局面——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中国人民银行成立70周年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 公众号  ·  · 2018-12-04 17:11

正文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恰逢人民银行成立70周年。40年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巨大成就的组成部分,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基本建成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70年来,人民银行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引领推动不同时期的金融发展、改革、开放,不断开创金融事业新局面,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金融调控及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货币政策框架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直实行大一统银行体系,人民银行同时承担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职能,并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开放后,人民银行逐步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剥离出来,1983年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主要负责实施金融宏观政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和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货币政策调控机制逐步从以直接调控为主向以间接调控为主转变。一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增长”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二是改革“统存统贷”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取消信贷规模限额控制,逐步确立货币供应量(M2)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适时创建社会融资规模指标,作为货币政策重要参考指标;三是建立完善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制度,根据经济金融运行实际需要,陆续创设了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

强化货币政策宏观调控。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人民银行始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例如,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经历了严重的“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在中央领导下,人民银行加强对货币信贷总量的控制力度,加大金融治理整顿力度,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抑制了投资过快增长和物价快速上升。又如,面对2003年之后我国经济新一轮上升周期,5年中,先后1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其中,2007年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6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再如,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蔓延加深并升级为国际金融危机,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重大转变,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确定的应对危机一揽子计划,及时调整货币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力度;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4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保持流动性充分供应,帮助中国经济在2009年率先实现企稳回升。又如,2009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强劲复苏后,人民银行及时开始反方向调整,先后3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有效降低了政策超调可能产生的影响。2015年后特别是2018年以来,面对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周期性下行压力,既保持政策定力,又适时预调微调,积极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经济下行对实体经济的压力。

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认识到宏观不审慎是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人民银行较早在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2009年下半年,针对当时人民币贷款快速增长的局面,提出按照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设计新的逆周期措施。2010年,通过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将信贷投放与宏观审慎要求的资本充足水平相联系,探索开展宏观审慎管理。2010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用好宏观审慎工具后,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逐步将更多金融活动和资产扩张行为以及全口径跨境融资纳入宏观审慎管理。2017年,“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被正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打好三大攻坚战,其中第一大攻坚战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人民银行积极履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牵头制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出台资管新规及配套政策,加强金融控股集团监管,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与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制度,补齐制度短板。积极稳妥推动结构性去杠杆,把好货币总闸门,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控家庭部门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地方政府杠杆率过快增长。有序整治各类金融乱象,果断处置部分高风险金融控股集团风险,大力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化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1979年为配合实施“拨改贷”,国家陆续成立和建立各类国有专业银行,逐步打破国有专业银行之间的分工,剥离政策性业务,使其转变为市场竞争主体。但由于金融标准规制不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资本金不足等原因,加之受到1997年亚洲金融风波的冲击,银行业积累了大量不良贷款,一度被国内外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已到“技术性破产”边缘。此后国家通过发行特别国债,设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接受、处置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1.4万亿元不良贷款,但是仍未触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体制机制等深层次改革。

2002年2月,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2003年,中央决定由人民银行牵头,研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改革问题,人民银行创造性地提出运用国家外汇储备注资大型商业银行,设计了核销已实际损失掉的资本金、剥离处置不良资产、外汇储备注资、境内外发行上市的“四步曲”改革方案。2003年9月,经党中央审定,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关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按此方案,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陆续进行股份制改革,剥离不良资产,大幅充实资本金,并成功上市,逐步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市场约束机制明显增强,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均跃居全球前列。2011年以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先后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实践证明,正是通过改革,大型金融机构的健康性才得以实现质的飞跃,我国金融体系才能成功抵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

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入推进。 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归口人民银行管理。1998年以后,国务院先后成立了整顿工作小组和改革调研小组,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规范整顿,农村信用社的实力有所增强,但依然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体制不健全、历史包袱重、资产质量差等问题,到2002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高达50%左右,97.8%的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务院成立了由人民银行牵头的深化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题工作小组,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2003年6月,浙江省等8个省份开始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并分阶段向全国推广。人民银行通过发放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和专项再贷款,帮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同时,在专项借款和专项票据发行、兑付条件,以及考核程序的设计上,把资金支持与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农村信用社逐步“上台阶”。在正向约束激励机制作用下,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支农资金实力、可持续性经营能力均得到明显提高。

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为改变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不分、道德风险严重的局面,1994年,国家陆续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政策性银行不断壮大,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业务边界不清、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按照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的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改革原则,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转型,对国家开发银行资本金进行了补充,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性、必要性凸显。人民银行通过外汇储备注资、明确债券信用政策等方式,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提供资金支持,提高资本充足率;制定了三家银行的章程,推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控体系。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职能定位,明确了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定位,三家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治理结构、约束机制显著改善。


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重大突破。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自由浮动”,后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相继颁布实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条件逐步成熟。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正式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标志着利率市场化迈出重要一步。随后,人民银行始终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的思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债券市场利率、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分步有序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2013年7月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10月放开了存款利率上限,我国利率管制基本放开,标志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以后,为配合外贸体制改革,国家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后来建立了外汇调剂市场,并放宽了对个人用汇限制,逐渐形成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并存的局面。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了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自此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了分层、统一的外汇市场。2005年7月21日,人民银行再次启动人民币汇率改革,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经过2007年、2012年和2014年连续三次调整,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日浮动幅度从3‰扩大至2%,人民银行基本退出外汇市场常态化干预,人民币汇率弹性显著增强。近十年来尤其是在2015年“8•11汇改”之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目前,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的弹性明显增强,汇率预期总体平稳,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


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债券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我国债券市场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开始,到1996年底债券中央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成立之前,先后经历了7年“有债无市”、1993年推出国债期货交易、两年后因国债“3•27”事件关闭国债期货市场等曲折探索。1997年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交易所债券市场,转为在银行间拆借市场办理银行间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从此开启了我国债券市场以场外大宗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导,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零售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的多元化、分层次的债券市场体系。2000年以后,按照“放松行政管制、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依托场外市场”的基本思路,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债券市场定位和市场结构的改革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做市商制度、结算代理制度、货币经纪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评级制度等,完善债券发行、交易、托管、清算系统,建立上海清算所,推动成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债信用增进公司等。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先后推出了次级债券、普通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现券和回购交易基础上,推出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市场基础性产品的种类序列已与发达债券市场基本一致。截至2018年10月末,我国债券市场存量规模约为84万亿元,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拓宽了实体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优化了社会融资结构,提高了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降低了社会融资成本,增强了金融体系稳定性。2018年10月,推动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市场化方式,为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信用支持,取得积极成效。

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 货币市场创新发展。我国货币市场从1984年允许各专业银行相互拆借资金开始,随后各地陆续建立同业拆借市场。1993年人民银行推动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2007年颁布了《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推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并推动货币市场改革开放。债券回购市场也不断发展壮大。票据市场规范发展。我国票据业务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90年代中后期《票据法》出台。2000年以来,人民银行进一步推广电子商业汇票的使用,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2016年推动建成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成立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功能进一步增强。黄金市场功能更加完备。1982年我国开放黄金饰品市场,随后人民银行发布《金银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02年组建上海黄金交易所,为我国黄金市场开启了市场化的进程,上海黄金交易所现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场内黄金现货交易所。


人民币以市场化方式走向国际化

人民币国际化是中国经济金融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的必然趋势,是水到渠成的结果。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欢迎程度超过预期,部分国家主动要求和我国开展人民币互换。在国际金融市场对人民币需求增强和中国对外开放不断加深等背景下,人民银行顺势而为,沿着“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的长期目标,以实体经济为依托,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管制和政策限制,不断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框架。2009年7月,在上海和广东等地率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随后逐步扩大至全国。之后陆续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沪港通、深港通、基金互认、债券通等创新制度安排,完善人民币国际化基础设施体系。随着中国经济和人民币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际上建议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的声音日益增强。2015年适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五年一次的SDR审查,人民币加入SDR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人民银行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动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2015年11月30日,IMF执董会认定人民币为可自由使用货币,决定将人民币纳入SDR货币篮子,并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里程碑,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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