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蜀国人,歌姬也,或生于甲子岁(1984年)。幼贫苦,父休母而靓颖不知,又数年,父母皆病,去黄泉不远,临别执靓颖手,泪涟涟,俄而,父死母存,家计日艰。
靓颖长于歌咏,形纤心巧,初视之,似阿妹,每讴曲,能动人,遂登芒果榜,天下莫不知。
既长成,委身冯轲,冯轲者,经纪也。
然委身既久,佳期无望,乃恨嫁,乙未岁(2015)某夕,靓颖登台,虽歌,然心不在歌,怅然久,忽曰:“郎君若有意,可来娶妾。”语出半刻,郎君不见,靓颖欲泣,又不忍,秋水欲穿,候之移时。俄而,冯轲登,拥靓颖,无他言。
丙申岁(2016)秋,好事近,冯生张女将结连理于罗马。
翌日,重阳也,靓颖母张氏忽传书,曰:“劝吾女,莫再错,天下人,听我言”,言辞激忿,大违常情,似有隐事,其如下:
有女将嫁,母在梦中。吾为张母,已处边缘。
桃之夭夭,之子于归。吾将嫁女,居然凄惨。
我与我女,孤苦相依。遇彼冯生,青春之年。
冯生有妇,染指我女。言已休妻,不实之言。
此子狡黠,非可委身。十分家财,盗我大半。
暗度陈仓,窃取股份。名为娶妻,实为谋钱。
吾今良言,或逆汝耳,意恐他日,悔恨连连。
书末,引清蒋士铨诗:“见面怜清瘦,呼儿问苦辛,低徊愧人子,不敢谈风尘”,意甚殷殷。
书既见,冯轲惊惧,以书应答,曰:“吾于靓颖,今生无他,家财无私,析而共之。吾有遗嘱,他日若死,财归靓颖。至于瞒妻再娶,实无其事,以当时深恋靓颖,故不忍言,后以实情语之,靓颖亦释然。”
靓颖彼时在成都,闻其事,亦有书应答,曰:
“妾识冯生十余载,朝夕不谋面者,不过一旬而已,彼此当无芥蒂。至于家财,慈母有嘱,妾乃自为经营,不得为他人所窥。股权之事,亦在吾股掌之上,岂容疏忽,愿母无忧。吾与吾母,偶有不谐,终身大事,妾择冯郎。”
事闻坊间,八卦纷纷,或有花边太史引陈年典故,得往岁旧事,曰:靓颖可惜,行止皆在冯生掌握,身边不得有托付之人,荷囊不得有多余之财。所谓钱财,皆在冯生旧人、家人囊中。
又有好事者曰:冯生非份,纳靓颖麾下女子吴氏。
此皆仿佛依稀,未有凿凿实据,太史刘姑且录之,天下人心,真如此乎?
惟有严肃八卦史君者,具法眼,透浮云,曰:冯生矢之旦旦,以书表诚,然皆无衙门公证,不过文字耳。
太史刘曰:
娑婆世界,孽缘所聚。若无孽债,岂有儿女,若无亏欠,岂有夫妻。
今生相聚,索债偿债。所谓情浓,债未了也;待到债了,各奔东西。
靓颖与母,靓颖冯生,或为偿还,或为索债,故而今生,纠缠未息。
爱惜债主,珍重旧缘,莫存算计,多存善意,祸能为福,且自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