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向来不问出处,《辩护人》里的宋律师并不是法学院出身,一开始也没有以人权律师为志向。西方第一位被称为大帝(The Great )的亚历山大大帝,虽然出身马其顿王子,但要是不靠自己的绝世武功,也无法被历史记载为大帝,秦朝的二世,就算父亲是秦始皇,其结果就是二世而亡。
宋律师的经历在中国律师界,实在是太普通了。绝大多数律师从入行,都会从商人开始,谋生是第一位的,当然,我小弟浦志强例外。因为春夏之交的那场风云,入行之前,他已经是政治人了,这行业本来只是为他提供了一个谋生的手段而已,恰恰这个行业,除了谋生,还可以谋道。因为,法律这个行业,是离不开政治的,或者说,政治是必须要控制或者影响法律的。好的政治制度,会设计好,尽量减少这种影响,如三权分立,但人总归是人,所以要互相制衡,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罗斯福新政无效,但罗斯福也可以运用影响,试图让国会修宪,增加最高法院人数,也可以动员社会舆论来影响法官们的态度,最后,法官也会顺应时势。而不好的制度,就可以控制司法,把司法官员作为螺丝钉,小齿轮,上面一转,下面全转,机器隆隆,所向披靡,这机器设置中,稍微松动的部件,就是国家不发工资的律师。有说如女人掌握了男人的胃,就等于掌握了男人,比这更靠谱的,掌握了司法官员的工资,升迁,就掌握了司法官员的心,如果再加上,不听话可以双规等手段,那几乎是如来佛和猪八戒的关系了。在电影《辩护人》中,韩国法官居然还让关键证人出庭,而没有通知检察官,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在我国法庭上,法官多会事先沟通,而且要汇报法院领导。领导可能还要汇报政法委等。法官在法庭的威严不足,因为他在法院的地位不高有关,人都不傻,你社会上地位有多高,明眼人看得清。韩国法庭居然外媒记者也能进,说明已经比我国现阶段好多了,因为我国,不说外国记者,我们一些外国实习生要去上海法院旁听,都说要经过高院批准。我们熟悉的是外媒记者等在法院的隔离区外,架一个摄像机,拍点花絮。江西刘萍案第二次开庭,法院专门设立一个外媒接待区,离法院大门大概有几百米,外媒知道也没意思,后来没去。那个外媒区,大概只有法院的几个工作人员在顾影自怜,到了下午,他们也如小鸟一样飞走了。但,韩国政权可以控制自己国内的媒体,却无法控制外国媒体,所以多少有些顾忌。如台湾美丽岛案件,在美国的压力下,才公开审判,要是没有公开审判和媒体,一百个美丽岛案件,都不会有美丽岛效应。如同在某国,把政治性案件,放在小法庭,留几个旁听席给家属,其他的,全部是安排旁听,有美丽岛的事件,无美丽岛的案件。为什么宋律师会走向街头。电影里宋讲到,为了孩子不再生活在这样荒唐的时代,也是因为法律人有职责。就我理解,是因为在威权政府的法庭,就算做到宋律师那样,最后无辜的被告一样会被判刑。因为,法庭是他们的地盘,规则是他们的规则。正如小河审判之后,最高法、最高检制定了很多小河条款,就是为了限制律师的权利,方便自己强行推进庭审,只要把庭开完,剩下的,都是闭门讨论,领导想咋办就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