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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的的孩子托付他人照顾
谁料一个月后
大人孩子离奇失踪
警方调查发现孩子已被拐骗两年后
孩子失而复得
他们却面临着艰难的选择
发生了什么?
(故事有点长 请慢慢看)
克克普法时间到:
根据1998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次案件是青海省近几年来侦破的首例拐骗儿童案件,此类犯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的刑事犯罪,其危害不仅是被拐卖人自身,而且会破坏家庭的完整性,同时,还容易诱发其他的刑事犯罪,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他也将面临法律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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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经视、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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