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柏格森是个知识面很宽的学者。他的哲学,固然是要努力与“物理—自然”的“科学”问题划一明确的界限,但为了做到这一点,他对当时的“物理—自然科学”却一点也不“外行”,在这本书的第一章里,他用了不少自然科学的成果来说明他要阐述的区别,即“数(量)”和“(性)质”的区别,没有这层,他的全部理论就有被架空的危险,所以,不认真读这个部分,对于他的哲学,就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
这一次,我可相当仔细地读了这部分,尽管很惭愧,对于他书中引用的一些自然科学的学说和材料,我一无所知。我只是深深感觉到,他是如此地坚持住“数量”和“性质”的区别,以此来阐述“空间”和“时间”的原则的不同,真是“一条道走到了黑”,没有半点含糊的地方。你可以不同意他的理论,但你却不能不倾听他的论说。
在这一部分里,柏格森仔细地划分了“广延-数量”和“性质”的区别,指出“性质”不能归结为“数量”,“性质”本身自成系统,但把“性质”归结为“数量”是人们会犯的一种自然的错误倾向,然后他就从“物理—自然”以及“心理学”内部的问题入手,揭示这种错误所在,因而先在科学的自身事实上把握住这种区别。他说,我们通常总是说我们的“感觉”有数量上的不同,有大小、强弱的区别,可以相加和相减,实际上这只是一种错觉,我们相加、相减的只是我们身体肌肉神经所受刺激的量的增减,因注意到这种量的关系,而忽略了“感觉”实际只是有“性质”的变化。于是细想起来,我们平时常用数量的观念来说“感觉”,只是一种“象征”性的用法,习惯的说法,而于学理上则无根据。
柏格森在这里所做的工作,对哲学来说,又有什么进一步的意义呢?我要说,他是为“感觉(感性、直觉等等)”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从哲学的传统来说,“感觉”、“感性”都具有被动性,都是外界“刺激”在人的“感官”上的“反应”,就这个意义来说,“感觉”实际是“物质”性的,是“人”与“客观世界”的一种“物质”性的“交往”,而只有“理智”、“理性”才是“非物质性”的,这样的理解,一直到康德,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感觉是杂乱的,要经过“先天的(a priori)”东西(直观和范畴)的“构建”才能成为“经验知识”。后来,那些没有经过“构建”过的“感觉”,就被叫做“感觉材料(sense-data)”。既曰“data”,当然就是“数学”的对象了。
柏格森就是要把“sense”与“sense-data”区别开来,前者是“性质”的,后者才是“数量”的。这样,我们就有了完全新型的“感觉”观念,在这种新观念理解下,“感觉”就决不是处于人类心智的“低级”阶段,而相反的,它高于机械的“理智”形态。
无论如何,我们终于有了一个新的“感觉”的观念,这个观念,之所以新,乃在于它不是被动地接受刺激,而是主动地“组织”自己的内在状态,使之产生新的“性质”。譬如我们听到一首乐曲,我们不是先“数”有多少“声音”,然后加起来做总的感受,而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的性质,所以它是“有质”的“感觉”,而不是“无质”的“数”。外在给予的任何数量的增减,在内在的感觉中都是不同质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