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诗性正义
徐昕 教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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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前往宝应静修庵,为法治明天祈福

诗性正义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2-10 21:12

正文

徐昕按:今天,我和刘金滨律师在无锡办理公安涉嫌插手经济纠纷的邵洪春涉嫌诈骗案。早上到无锡市梁溪区法院交手续,下午到无锡第二看守所会见,邵洪春大喊冤枉,先前的两位律师也坚决为他作无罪辩护,我们研究案情后也认为他无罪。



明天恰逢元宵佳节,我和肖哲作为静修庵维权律师团成员,将去扬州市宝应县静修庵,为佛门静地维权,为法治明天祈福。尽管明天是周末,但我还是斗胆恳请宗教局和佛教协会的领导接见,我怀着最大的善意,期待友好的沟通。


静修庵维权律师团首席律师朱孝顶发布微博:【宝应县佛教协会何姓领导威逼宝应县静修庵撤诉】宝应县政府将静修庵纳入旧城改造拆迁范围,宝应县佛教协会竟然申请撤销静修庵,县宗教局在申请当日就作出撤销静修庵决定,86岁的无上法师誓死捍卫静修庵,宗教局被迫收回撤庵决定。领导手书撤诉状逼静修庵签字撤诉,撤诉状中“协商解决完毕”纯属胡扯。


威逼静修庵撤诉,毫无必要。只要达到静修庵的基本诉求,我保证让其撤诉。期待明天见面沟通。



86岁老尼师哭诉视频曝光

江苏宝应静修庵还会不会被撤销?


禅风网ichanfeng


2016年年末的时候,禅风君曾经关注过江苏一起老法师维权事件。(相关阅读:悲愤!又见老法师拼死维权,这种状况何时才能结束?


此事一度引发广泛关注。官方近日承诺:在与尼姑庵方面达成一致前,将不再有新的动作。


戳视频看看86岁老尼师如何哭诉事件始末▼▼▼




宝应静修庵始建于清朝初年,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隅园巷内。此庵为目前宝应县唯一比丘尼静修之所。新中国建立后,“文化大革命”中曾被县鞋帽厂占用多年。

1980年后宗教政策落实,归还佛教,由比丘尼无上法师主持法务,渐加修缮,恢复活动,庵内大殿东西两山墙上,嵌有宝应县唯一康熙年间石刻《金刚经》,经磨历劫得以完整保存至今。

然而,已历三百多年风风雨雨的静修庵,没有被清朝统治者毁坏,没有被日本鬼子毁坏,更没有被文革造反派们砸毁。可仅仅因为2015年宝应县启动的旧城改造计划,宝应县佛教协会意欲卖掉静修庵。

当年6月23日,宝应县佛教协会向县民宗局提出《关于撤销宝应静修庵的请示》:根据县政府关于老城区改造的规划,静修庵处于整体拆迁范围之内,为服从现政府统一规划,拟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特具请示,请予批示。


同日,宝应县民宗局下发了《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批复写道,因宝应县城市建设改造工作需要,并报请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经研究决定,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



一年之后,2016年11月8日,宝应县民宗局及县佛教协会的有关领导告知静修庵的尼众,必须在三天之内搬出寺院。


两天后,一则《紧急消息:强拆尼众寺院“大戏”即将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上演,请全国信众来观摩》的视频开始在网络上传播,由此引发社会关注和舆论争议。



扬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扬州观音山禅寺方丈法融法师就曾写出《关于宝应县静修庵因拆迁而撤销的事件给宝应县县委书记、县长公开信》。信中表示,民宗局的职能应该是仅仅站在政府和宗教之间来监督和执行国家的有关宗教法规条例的实施,维护国家和信教群众的双重利益。“佛教协会的职能更是如此,不是拆迁静修庵的执行者,佛教协会是没有权力代表寺院做主的。”


2017年1月15日,宝应县民宗局局长潘春告诉澎湃新闻记者,2015年的工作存在瑕疵,现已撤回当年那份批复文件。“针对静修庵到底是原原本本的保留还是拆迁重建的问题,我们现在正在和县房管局商议,但目前几位出家人依旧生活在静修庵,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静修庵的妙法莲华居士证实了县民宗局撤回2015年的文件的说法。据她介绍,2016年12月22日,县民宗局下发了《关于撤回宝民宗[2015]13号文的决定》。“宝民宗[2015]13号文”即为2015年6月23日县民宗局的《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


妙法莲华居士称,2016年12月16日,江苏省宗教事务局给静修庵的住持无上法师递发一份文件,文件中写道,“我局已要求扬州市民宗局,指导宝应县民宗局对其2015年作出的撤销静修庵的决定予以更正。”


▲ 朱孝顶律师在宝应县静修庵


静修庵的代理律师朱孝顶1月14日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在1月5日和6日,宝应县民族宗教局和县房管局先后向静修庵口头承诺,在和静修庵达成一致意见前,政府绝不会强拆寺庙,绝不会打扰、干扰静修庵正常的宗教活动。


朱孝顶还指出,宝应县民宗局和佛协之所以提出撤销而非拆迁,是因为如果是拆迁,按照国家规定寺院拆迁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构筑物予以重建,或按市场价给予补偿,“撤销就是等于让静修庵这个尼姑庵不复存在,民宗局就不用按要求赔偿。”


作为法律援助的律师团成员,朱孝顶代表律师团的其他成员向宝应县政府表达了以下意见:



一、宝应县静修庵作为三百年以上文物,作为全县唯一女众道场,不应被纳入旧城改建征收(拆迁)范围之内。

扬州市文物局2016年12月5日书面答复称,“宝应县静修庵现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点,我局已发出督查通知,将依法督促宝应县文物行政部门作好相关保护工作”。

宝应县静修庵至少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而且宝应县静候庵还与唐朝肃宗赐名“宝应县”极有渊源。唐上元三年有一尼姑真如于境内获“八宝”,献于皇室。时逢“安史之乱”平息后,唐肃宗视为定国之宝,遂将土元三年改为宝应元年,同日寸将安宜县改称为宝应县。宝应自此成了“望县”,九州皆慕,知名度极高。难怪当年乾隆皇帝几下江南,都要经过宝应.乾隆曾住过宿的松圆庵,后改名为“一宿庵”。难怪这里哺育出明代大画家陶成、经学大师刘宝楠、京剧鼻祖高朗亭等历代文化名人;也难怪李白、韦应物、杨万里、范仲淹及马可·波罗等途经宝地都要即兴赋诗填词,挥毫颂赞这里的湖荡秀色,为地名增添了奇光异彩。唐朝真如女尼曾在宝应县静修庵避难。

定应县静修庵镇庵之宝为现存于静修庵两面山墙上还刻有大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石刻《金刚经》。该石刻《金刚经》是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状元汪士鋐所书,汪士鋐也是清朝著名书法家。

二、从地理位置上看,安宜南路西侧有需要保护的宁国寺,东侧保护好静修庵,一东一西男寺女庵佛门圣地更有价值。

宝应县静修庵为目前全县唯一的比丘尼静修之所,且与宁国寺仅一条安宜南路相隔,一东一西,既有守国寺又有静修庵,周边又有佛教协会。这本身就是历史形成的、独特的、极其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佛教场所布局,理应予以保护。

旧城区改建的初衷在于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区域环境。旧城区老旧的房屋确实存有安全隐患,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配套,确实有改建的必要。但对于静候庵这一宗教场所来说,完全没有改建的必要。

呼吁宝应县党政官员倾听群众呼声、倾听宗教界人士意见,以大历史的视角,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宗教场所。历史上,毁庙屠僧者者,无论有多强势,最终没有几人有好下场。尊重传统文化、尊重宗教信仰、尊重民心民意,方能创造和平盛世。

谨以此文,再次呼吁扬州市政府、宝应县政府切实保护好静修庵!为这片国土留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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