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
2017年3月,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召集相关学人,组织了题为“下鞍进房:游牧民族对中国城市规划的影响”的文研论坛,北大历史学系李孝聪教授在论坛中担任引言人,其观点得到与会学者的热烈讨论。李孝聪教授随后将发言整理成文,于2017年5月19日发表在《文汇学人》第293期,今天我们转录全文,以飨读者。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李孝聪教授
城市,是从氏族社会迈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似乎是农耕社会的专利。但是在中国几千年都城发展史上,三个具有划时代的都城形制却是马背上的民族所创造,为都城规划和管理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迄今依然引发人们的思考。
鲜卑人创造的封闭的坊市制都城:从平城到洛阳;
蒙古人设计出街道胡同式都城:元大都;
女真人施行满汉分治式都城管理:北京城。
城市,作为一种空间现象,可以从其形态和功能上来给予阐释,解释城市为什么会有某种形态,以及这种形态是如何演变的。无论城市形态多么复杂,都是人的动机与活动所造成的,只有人的活动才能改变这些城市的形态。人的动机和活动为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它可以帮助我们找出环境、形态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反之,我们也可以通过对历史城市形态的解析,解
构过去时代城市的社会结构,
推究当时人类活动与社会结构、价值标准之间的关联,进而解读中国历史。专制集权国家往往通过对城市规模、形态和布局的刻意追求与严格统一,借此象征皇权的伟力,中央政令的通达与国家之强盛。
一
鲜卑人的都城规划里坊区,构筑坊墙来对城市生活进行封闭式的管理,是中国城市发展史的一个阶段性形态特征之始。
自北魏道武帝天兴二年(
399
)从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北境)迁来,至孝文帝太和十八年(
494
年)迁洛,平城做过近
100
年的北魏都城。平城的大规模营造在拓跋珪天赐三年(
406
年)“
發八部人自五百里內,繕修都城,魏於是始有邑居之制度
”。(《魏书·天象志》)说明在北魏移都平城之前,多数鲜卑人以毡包游牧为俗。这个过程并不因营建平城而马上改变,“
什翼珪始都平城,猶逐水草,無城郭,木末始土著居處。佛狸破梁(涼)州、黃龍,徙其居民,大築郭邑。
”(《南齐书·魏虏传》)北凉沮渠氏和北燕冯氏属下的汉人从河西走廊的凉州(今甘肃武威)、冀辽之间的龙城(今辽宁朝阳)等地被俘获,迁居到平城地区从事农业耕作,才促进了北魏城市的营建。也正是这批汉人将中原、河西和江南都城的营造范式传递过来。
北魏营造平城时曾以汉、魏、晋邺城、洛阳和长安等中原都城为蓝本:“
太祖欲廣宮室,規度平城四方數十里,將模鄴、洛、長安之制。
”(《魏书·莫含传附孙题传》)根据文献推考,这指的是平城的宫城。拓拔魏的宫城建于大城(外郭城)的西北,很可能是参照了曹魏邺城和洛阳的布局。宫城的东、南两面筑外城以环护,天赐三年(
407
)六月,“
規立外城,方二十里,分置市里,經塗洞達
”(《魏书·太祖纪》)。泰常七年(
422
)“
築平城外郭,周回三十[二]里
”(《魏书·太宗纪》)。平城的外城与外郭城皆建里坊,布置市场,“
其郭城繞宮城南,悉築為坊,坊開巷。坊大者容四五百家,小者六七十家
”。“
經塗洞達
”的含义应该是南北向与东西向街道成正交的形态,为解释北魏平城街道的形制提供了参考。祭祀祖先的太庙和象征国家的社稷坛,分东西建于宫城南门外,完全遵照汉儒《周礼·考工记》营国之制的“左祖右社”礼制规约来排列,反映鲜卑贵族在接受中原礼制的过程中,将东北民族开门向日,以东方为正的建筑习俗,变成坐北朝南的中原建筑朝向。
卓歇图
问题是城市居住地划分里坊,本是中原旧制,适应对城市编户管理的需要。草原游牧民族迁入农耕地区后也开始采用,并且更为严格,目的是以适应其社会结构转型的统治需要
。
关于城市坊的划分与坊墙的记载:
目前所见比较早的文献是《南齐书》卷五十七《魏虏传》载:“
什翼珪始都平城,猶逐水草,無城郭,木末始土著居處。
佛狸(案:拓跋焘)破梁州、黃龍,徙其居民,大築郭邑。……其郭城繞宮城南,悉築為坊,坊開巷。坊大者容四五百家,小者六七十家。每(南)
[
閉
]
坊搜檢,以備奸巧。
”北魏道武帝初都平城时,曾严格划分平城内住民的身份而分别居住,“
分別士庶,不令雜居,伎作屠沽,各有攸處
”(《魏书·韩麒麟附子显宗传》)。
在城市内划分里坊进行管理,用坊墙来隔离,正是实现拓跋鲜卑君主意念的绝好方式。
孝文迁洛,又同意韩显宗的建议:“
居民以官位相從,不依族類,……寺署有別,四民異處。
”北魏君主的这种安排反映北方部族从游牧血缘社会向农业定居地缘社会转化过程中,面对不同的生活方式与文化的碰撞,希望遵循“
古之聖王必令四民異居者,欲其業定而志專
”的中原汉式统治术。但是因为洛阳旧城狭窄,宫苑、官署已占据相当多的空间,无法再容纳更多的市民,遂将众多平民安在旧城之外居住,
以里坊划分身份、物业,而不以胡汉种族相别
,并加筑外郭城,“
雖有暫勞,奸盜永止
”。显然还是希图用划分里坊,修筑坊墙进行封闭式的管理以控制和保护城市编户。
北魏迁都洛阳以后,为保障皇室的安全,将原位于旧城内的“金市”移出城外,这样北魏洛阳的三个市场全部分布在城外,市场周围有居住的里坊。为了控制这些住民,保证城市商业活动,在汉魏旧城之外加修外郭城就显得十分必要。北魏洛阳外郭城的营建发生在宣武帝在位时期,《北史·魏太武五王·广阳王建附子嘉传》:“
嘉表請於京四面築坊三百二十,各週一千二百步
”。《魏书·世宗纪》景明二年(
501
年)“
九月,丁酉,發畿內夫五萬人,築京師三百二十三坊,四旬而罷
”。外郭城墙的兴建应当也在此时。《洛阳伽蓝记》卷五记载:北魏洛阳外郭城“
東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
”,“
方三百步為一里,里開四門,門置里正二人,吏四人,門士八人,合有二百二十里
”。就是说每个坊均筑围墙,成为封闭的形式。考古勘察已发现了邙山上的外郭北城墙残迹约
1000
余米,长分沟东侧外郭西城墙遗迹约
4000
余米,并探到郭门遗址。
外郭城修建以后,东汉魏晋以来的旧城变成北魏洛阳的内城。“小市”、“大市”和“四通市”等工商业区分别设在内城外的郭城东、西、南三个城区内,东、西两郭市的位置均距内城
3
里,南郭四通市在洛水南永桥畔,从而改变了《周礼·考工记》所载匠人营国之帝王所居“面朝背市”的传统。历史上联系洛阳的陆路交通主干方向是东西向,水运则仰仗洛水,北魏洛阳东、西市分处横贯洛阳城东西大道两侧,四通市濒临洛水,其选址显然考虑到交通便利的因素。市场定位之后,围绕市坊的里坊都是各业商贾工巧之人或来洛阳经商的各国商人聚居之里。
考古学家宿白先生总结北魏洛阳城布局有三个特点:
第一,采用划一规整的里坊和里坊分配与管理制度,以便于分别集中安排迁来的帝族、宗室、官僚、北魏带部落性质的军事编制或投魏中原人士。
既照顾了族姓,也强调了官品,他们都是被控制在坊内的编户
。北魏洛阳的里坊制在“管理上则已是封建制下的行政组织,而这个行政组织又辅有由中央直接统率的军管性质。”
第二,把工商业区有计划地安排在外郭城坊里密集的西、东、南三郭的中部,在三个市坊周围的里坊安置工商货殖之民,这种设计是以前都城布局所未见的。
第三,营建之先即安排了佛寺,开都城设计未有的前例。洛阳城内外遍布众多的佛寺,更有别于以前的都城。
何人主持了北魏洛阳城布局的设计,又摹仿自何处?
据《南齐书·魏虏传》记载:永明九年营建洛阳之前,魏主曾遣李道固、蒋少游报使南齐建康。“
少遊有機巧,密令觀京師宮殿楷式。……虜宮室制度,皆從其出。
”因此,人们认为北魏洛阳的宫室制度,皆出自蒋少游之手。这虽然是北魏洛阳城市规划设计曾参考模仿南朝建康的证据,“但恐少游所摹拟或比较者,仅限于宫殿本身,如其量准洛阳魏晋庙殿之例,而非都城全部之计划,史言‘虏宫室制度皆从此出’,则言过其实”。
此话为陈寅恪先生所言,陈先生并进一步指出:“其实洛阳新都之规制悉出自李冲一人”。况且,蒋少游所看到的南朝建康城宫城与外郭大城布局已经是公元
5
世纪的萧齐时代,这种将宫城置于城市北部,用横街来区分城市不同功能区的设计早在公元
3
世纪的曹魏邺城已经出现,孝文帝欲从平城迁都之际也一定对邺城有所考察。所以,不能说北魏洛阳城的规划设计只是参考了南朝都城建康。诚如陈寅恪先生所言,北魏洛阳都城的营造“盖皆就已成之现实增修,以摹拟他处名都之制者”。其中有河西凉州、中原邺城、代北平城与南朝建康等数座城市建筑布局之影响,它恰恰是那个时代周边与中原民族大迁移与文化互融的写照。
日本学者妹尾达彦对里坊名称做了整理,认为:坊是“防”的俗称,指建有用于防壁坊墙的街区,产生于后汉末至五胡、北朝时的动乱期,终止于唐末或北宋。但是作为都市行政区划的名称,在唐代坊正式代替从前的里制之前,坊是民间的称呼,里是法律上的都市行政区划。隋初曾一度采用过“坊”的名称,但是隋炀帝又恢复了“里”的称呼。坊作为都市行政区划制度的名称一直沿用至明清时期
[
①
]
。
何炳棣在《北魏洛阳城郭规划》一文中指出:北魏洛阳里坊制中呈现出相当严格的阶级与身份的区分。皇帝宫廷占据内城的北半部,南半部是显宦及府曹机构所聚之地。皇室宗亲聚居在外郭城西北的寿丘里,官宦人家以东外郭城的晖文等六里为聚居地。一般居民及工商业者偏处东郭北部的建阳等三里、殖货里和大小市周围。南朝的降服者和来自异域的商客,则集中在洛水以南的南郭内
[
②
]
。
韩国学者朴汉济提出:北魏洛阳城整齐的里坊设计是摹仿计口授田的方式,坊内的住民不能随意搬家,这是“胡人”血统的魏主为了掌握降服汉人的经济,而采用坊的方式进行管理,是“胡汉体制”的表现
[
③
]
。
唐代,是中央王朝在全国推行封闭式的城市管理,使坊市制城市形态达到了巅峰的时期;同时,正是人们赞誉国家能够有效地实行城市管理,使全国城市形态整齐划一作为大唐盛世表象的时刻,即从唐朝中叶开始,也恰恰是用坊墙约限城市生活的管理体制由完善、逐渐松动、最终走向解体的过程,这似乎应验了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因为,用封闭的坊墙来约束城市生活违反了社会发展规律,当唐朝政权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物质和文化生活丰富,住民不可能永远地被限制在定时、定点的坊区内活动。除非你仍然停留在政权初建的不发达阶段。
隋大兴城、唐长安城,完全赓续了北魏洛阳城、北齐邺南城在郭城内划分若干坊、市的规划和管理,并从法律条文上对都城管理加以制度化的肯定,使封闭的坊市制都城达到鼎盛。
区别门第贵贱身份的等级思想在城市形态上表现为规划建造功能不同的坊区,用高大的坊墙封闭成棋盘格状,以实现严格的阶级和身份的划分。我认为不应仅仅从社会形势上解释隋唐城市空间形态对北魏、周、齐的继承,更应该看到用坊墙封闭的坊市制城市规划的目的是适应隋唐王朝“律令
制”国家的法律制度,便于登记户籍,对城市实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措施。因此,在城市社会经济尚未复苏或繁荣到一定程度时,采用封闭式的城市管理是能行得通的办法,穷其根源则始于马背上的民族鲜卑人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