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女乘客张某因自身原因误机后,殴打值机员,被行政拘留10日,并登入法航全球终生禁运黑名单。她也很有可能被列入中国民航黑名单。她所受到的处罚,是国内近年类似案例中最严厉的。
6月1日上午9点35分,武汉天河国际机场,计划于1小时后起飞的AF139航班的法航值机柜台刚刚关闭。
14分钟后,张某一家三口匆匆赶到柜台,要求办理登机。柜台值机员解释了情况,建议改签或退票。张某自称要出国参加重要会议,执意乘机。后来的报道称,她当时不断问道:“我就迟到五分钟怎么了?”
在双方30多分钟的协调后,张某冲进柜台,朝着女值机员的脸打了一巴掌,值机员捂住一边的脸,张某不停手,接着又是一巴掌。与她同行的男乘客将其拉开,但她继续辱骂值班员,最终被警察带走。10点54分,承载AF139航班的空客A330-200起飞离开武汉。
6月1日,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张某殴打机场工作人员
张某身份被确认为武汉某名牌大学在读博士。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认定张某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机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张某10日。法航将其列入全球终生禁运黑名单。机场地服也在申请将张某列入中国民航黑名单旅客。
根据北青报报道,办案民警透露,张某很快认识到了自己打人不对,她说,赶晚了飞机,心里很窝火,突然就冲动起来,打了工作人员,这种行为很不对,愿意接受法律惩罚。但她担心学校知道后对其事业产生影响,希望能否少关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第43条第1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此次对张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力度,是对“殴打他人”相关法律法规中惩罚的上限。
张某大闹机场后,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关于此次事件的治安处罚力度,黑名单制度执行依据,本刊采访了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律师。
他介绍说,不论在哪个机场,国际航班地面保障人员为旅客提供的服务归属于该航班的承运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值机员提供值机服务是法航服务的延伸,因此该名旅客对值机员的殴打行为,也受到了法航的处罚。黑名单制度在欧洲已经较为成熟,有着充分法律依据和统一的执行标准,由于该名旅客的行为触犯了黑名单制度,因此法航立即做出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全球范围内拒绝承运的决定,并予以公布。当然,法航作出此决定与包括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空港实业发展公司在内的中方机构给法航提供的建议不无关系。
张起淮律师认为,对该名旅客的处罚,是迄今为止国内此类事件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仍不算十分严重。就法航的黑名单而言,如果该名旅客认为处理不妥,可以通过向法航提出异议或者申诉等渠道解决。即便列入法航黑名单的决定最终被执行,该名旅客也可通过日后的良好表现,争取申请撤销该黑名单。
三联生活周刊:停止值机的时间是否为各航空公司自行执行?如此次AF139航班,计划起飞时间10:35,提前一小时已经停止登机手续办理。是否完全合理?
张起淮:根据各机场、航站楼的设施和环境的不同,航空公司航班截载时间也不相同。航班截载,便意味着该航班已经停止办理乘机手续,无法出票。我国目前对提前多久停止办理登机手续没有强制规定,航班截载时间是由航空公司与机场共同明确的。不同的机场,航班截载时间不同;相同的机场、不同的航空公司,航班截载时间也可能不同。
目前,我国大部分机场规定,航班起飞前30至5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在一些大型机场,国际航班或者部分地区航班的截载时间提前至航班起飞前60分钟。因此,此次事件中AF139航班提前1小时停止办理乘机手续的做法,在业内并不罕见。
航班截载之后,航空公司与机场需要完成行李分拣、行李装运、载重平衡、餐食配送、旅客登机、廊桥或者客梯车对接撤离、起飞前准备等多项工作。可见,航班截载时间的设置是为了能够安全、有序、高效地完成保障工作,避免航班延误,保障旅客按时出行。同时,该段时间也为旅客通过安检、到达登机口等预留出较为宽裕的时间,营造舒适的乘机环境。
三联生活周刊:该名女旅客目前已经上了法航终身禁运的黑名单。很有可能也会登上国内民航的黑名单。这种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张起淮:不论最终是否将该名旅客列入我国民航黑名单,现有民航黑名单都不具有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至今没有依法建立民航黑名单制度,也没有确立对黑名单旅客的惩戒或者限制标准。现行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系由中航协颁布,没有遵循立法程序,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虽然,我国民航黑名单制度被多方呼吁,但却没有从立法上予以确立。因此,在我国黑名单制度尚未依法建立、缺乏统一标准和撤销条件,执行机制缺位的情况下,我国使用民航黑名单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统一制度标准,确立执行机构。并且,在构建我国民航黑名单制度时,应当引入第三方监督,避免航空公司滥用黑名单制度,掩饰自身服务的不足,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联生活周刊:与在机场外的类似性质案件(攻击他人)相比,这起事件的特殊点是什么?处罚力度是否有差异?
张起淮:与在机场外攻击他人的事件相比,该起事件的特殊点在于发生地是机场,且涉及国际航班提供的值机服务。机场是一个对安全保障有着严格要求的特殊公共场所,而且有具体的安全保卫条例和规定明确严禁扰乱机场秩序,因此该名旅客不仅受到10日的行政处罚,而且被法航列入黑名单。在处罚标准上,殴打他人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适用的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情节严重,涉嫌寻衅滋事或者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访后记:据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航空律师刁伟民分析,如此惩罚是想震慑从事非法干扰行为的不轨乘客。他认为,这位女乘客在地面上攻击值机员的行为,带有暴力倾向,在空中对航空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而在机上对于空乘的侵犯,危险程度更甚于此,因为空乘不仅是服务人员,也有维护安全的职能。
刁伟民律师也提到,如果该旅客对处罚不服,应当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该处罚的执行。
随着越来越多的旅客选择飞机出行,误机这类的糟心事发生是在所难免的。但是选择以暴力方式发泄情绪,也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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