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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 孕妇盗窃团:涉事女童母亲现身,否认授意孩子行窃!

直播海南  · 公众号  · 海南  · 2017-01-10 13:28

正文



8号的节目中,我们报道了四名孕妇组成一个盗窃团,带着同一名女孩在海南多市县行窃。其中一名孕妇曾某花落网,被取保候审。而被教唆行窃的女孩叫小欣,还不到七岁,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已经偷窃了十七八次。更让人震惊的是,小欣称,自己的父母知道她偷东西,那些孕妇阿姨还会跟父母分钱,如果她不偷的话,就会挨打或挨饿。8号,小欣的母亲现身,准备领回孩子。咱们一起去看看。



琼海警方介绍,他们通过女童户籍所在地的警方联系上女童的母亲邓全娥,并通知她来认领孩子。


琼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民警 陈国能:她(小欣)母亲于七号来这里,然后我们就叫我们这边的技术人员提取了,她母亲的DNA和小孩的DNA进行比对,然后DNA一致,确认是她母亲。

确认两人的亲子关系后,警方安排邓全娥与小欣见面。一见面,邓全娥就抱住小欣哭了起来,不过,小欣则显得有些平静,不怎么说话,一直跟在妈妈身后。邓全娥说,她跟丈夫感情不和,再加上有两个孩子,家里经济情况不大好,所以去年下半年,她来海南文昌跟着哥哥一起收废品。而女儿小欣是跟远方亲戚一起来的海南。


小欣的母亲 邓全娥:我老公这边的,他妈妈的老表这边的一个侄女。


记者:那你怎么就放心把孩子交给她了?


小欣的母亲 邓全娥:不是,因为我不在,我不在家,妈妈带她以后,她(曾某花)到我们那边去玩, 她就跟我妈妈说,她跟她老公吵架了,带她(小欣)出去玩两天。然后我妈就让她带出去了,然后我老公在家,他做工嘛,有时候回来,我妈就跟他说了下 。




邓全娥说,她不清楚女儿被孕妇团带到海南行窃一事。不过,这与小欣之前的说法完全不一样。


【回顾同期】(2017年1月8日播出资料)小欣:不偷她们就打,她是她的好朋友。


记者:妈妈知道你出来偷东西吗?


小欣:知道。


记者:爸爸也知道你出来偷东西?


小欣:嗯,回家她们分(钱)。


记者:回家分,那你能分多少?


小欣:她们说几天就打(钱)回去给我妈妈。  




之前的采访中,小欣称,因为妈妈授意,她才跟孕妇阿姨从湖南老家出来偷东西,并且爸爸妈妈都能分钱。对于这一点,邓全娥予以否认。


记者:她之前说钱都是打回去给妈妈的,你有收到吗?


小欣的母亲 邓全娥: 没有。


记者:女儿这么久都不见,你都不问老公说去哪儿了?


小欣的母亲 邓全娥: 我那时候打电话,跟他没说两句就吵架就挂了。


记者:那小孩的父亲怎么就放心,这么久都没打电话问一下吗?


小欣的母亲 邓全娥: 打电话,他一直在忙做工,可能没有时间这样子。

现场,小欣可能是害怕妈妈,把之前自己说过的话推翻了。


记者:是跟一个燕子的阿姨待在一起吗?


小欣 :不是。


记者:有没有打你?

之后,小欣什么都不愿意说,只是紧跟着妈妈。办完认领手续后,邓全娥带着小欣前往车站,准备搭车回文昌,过几天再带孩子回湖南。


琼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民警 陈国能:我们已经叫她写下保证书了,如果她后续再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就依法对她传唤回来 ,然后直接追究他(父母)的刑事责任。




教唆犯罪可从重惩处 湖南严厉打击外流盗窃


相信不管是哪个父母,都不会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交给所谓的远方亲戚,并且一走几个月无音讯。所以,这位妈妈说的话,实在是不可信。之前,就有媒体报道过,湖南永州道县,有父母将孩子“出租”给盗窃团伙,由孕妇带孩子盗窃。那么,孕妇身份真的是盗窃犯罪的“护身符”吗?唆使儿童盗窃又触犯哪些法律呢?咱们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


据媒体报道,湖南省永州市道县6个乡镇,都有父母将未成年儿女出租给怀孕妇女,带到外地实施盗窃的情况,租金长租五万元一年,短租一两百元一天。虽然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下的儿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教唆儿童犯罪的成年人却有明确的规定。


《刑法》第29条第一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是父母唆使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法院可以依法撤销其监护权,指定当地民政部门等行使监护权。

由于最近这段时间,海南多个市县都发生了孕妇教唆女童行窃的事件,而且大部分的孕妇都表示他们来自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为此,记者也电话联系上了当地政府和警方了解情况。




【电话采访】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政府 新闻办主任:我也在了解这个情况,因为这个现象,现在我们已经进行了一个全面的一个调查,很多的举措,措施,做法,包括打击他们的一个形式,严密在打击这个事情。


【电话采访】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民警:进行调查,我们有专门的外流盗窃专项办公室的,我们这里外流到外面去(犯罪的) 打击整治小组我们都有的 。

当地政府和警方表示,目前他们正在严密监控孕妇盗窃团一事,加大外流盗窃的打击力度。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微评论:莫让孩子成“行窃工具”


 “孕妇盗窃团”流窜全国行窃、教唆幼童盗窃,引发外界关注。网友纷纷留言,斥责犯罪行为。


网友 超级菜芽马里奥:像这些控制小孩偷盗的行为,就是摧残孩子的人生,对待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加大判刑力度,严惩这些利用儿童犯罪。


网友 祖国的花朵: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拿孩子打掩护,太可恶了,谁没有孩子 ,谁没有父母,肚子里怀着孩子,却在祸害别人家的孩子,实在是不该,应该坚决杜绝这种事情。

网友 冯宇:我以前看过一条新闻,很多孩子都是租来的,因为有的偏远山区穷 孩子也多,很多地方重男轻女,就把女孩租给不法分子来实施犯罪行为,实在是令人不齿。为人父母,生下来就应该负责,而不是把孩子当做“摇钱树”,人穷不可怕,可怕的是让下一代学会小偷小摸,思想素质越来越穷。

网友 阳光:这帮人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做幌子 ,强迫未成年人窃取别人的血汗钱,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且将要做母亲的人却心存恶念,在你的身上一点母性光辉都没有,将来怎么教导孩子。




网友 人之初性本善:法律对孕妇小孩讲究人情了,可是却有人利用这个来干坏事,觉得应该把犯罪的孕妇集中一起监视,然后生完孩子就立马让他们承担相应的惩罚。

网友 大侠:这种人只是拿肚子里的孩子当做“免死金牌” ,钻法律的空子,一副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态度,真是可恶!还虐待小孩子,以孕妇作掩护逃避法律的打击,可恶!孩子最可怜,本应该在课堂读书却被坏人当成了“挡箭牌”。

网友 呵呵哒:小孩固然值得同情,但对其监护人要严罚,据说有许多小孩是被重金出租的,毁了孩子纯真的童年,给孩子留下了不良的成长阴影,有这样当爹妈的吗?就应该剥夺他们的监护权、抚养权!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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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昭通

本期编辑:王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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