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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的拖油瓶

真实故事计划  · 公众号  · 杂志  · 2017-05-03 21:10

正文


小混混怕招惹麻烦 ,脱了外套让浑身是血的王大龙穿着滚蛋。王大龙笑着说,赚了,这外套是耐克的

这是真实故事计划的第 160 个故事

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178栋院坝里度过的。

那是一种建于八十年代初的职工宿舍楼,小区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十几栋这样的楼。每栋楼有三个单元楼,每个单元有五层。在这批像复制粘贴的院坝里,唯独我的178栋院坝最特殊——有一个门卫收发室。

打我有记忆起,张阿姨就是我们院坝的门卫。

张阿姨是位残疾人,她幼儿时期赶上了文化大革命,当时的环境混乱不堪,孩童们没有统一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因此,和张阿姨同龄的很多人,因防护不到位,中招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

社区为了扶持残疾又守寡的张阿姨,出资在我们178栋院坝大门口围了一个小屋,窗户是用海报糊的,房顶用蓝色的塑料板盖了两层,放了一张钢丝床,就成了一个门卫收发室。

张阿姨日常的工作主要是收取信件和失物招领,一个月社区给她开168元的工资。

张阿姨是个体格很胖的女人,加上她左腿残疾,走路会大幅度地摇摆,显得很吃力。

张阿姨嗓门儿也超大,为人热情,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每次大老远看到我,都会扯开嗓子甩开膀子冲过来抱我。或许因为像她说的,我是小张,是她的“家门儿”。也更因为,她有个和我同龄的儿子,王大龙。

我是张阿姨常常对王大龙念叨的,“别人家的孩子”。

王大龙是我的同学,从幼儿园开始,我们同班了十二年。

幼儿时期,我总在纳闷一个问题,前后院坝的小伙伴是如何找到自己家的,因为她们的院坝千篇一律,没有标志性的门卫室,更没有王大龙跑在前面,指引着回家的方向。

可是大部分时间,我很反感跑在我面前的这条“龙”,我私下叫他:臭虫。王大龙在幼儿园时就是捣蛋分子。

和长大后我们总说,男孩子在小时候欺负谁,就一定是喜欢谁的理论完全相悖,他绝对不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

他是纯粹地欺负我。

臭虫看不惯我的任何新鲜配置,小草莓造型的削笔刀、十二色的水彩笔、有水果芬芳的胶泥,都被他辣手摧花。

摧毁我的学习用具也只是冰山一角。

我不敢和老师家长提及他是如何欺负我的,毕竟被欺负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其他小朋友也都没有告状。

“败家小女孩”这个锅,我默默地背着。

直到我被评为幼儿园的小红花能手,我拥有了一个铮亮的口哨。

做为小红花能手,我肩负着整理小方队的光荣任务。

我的专属口哨是银白色的,串着一条金黄色的丝带。得到它的那一天,我用别在胸口的小方巾反复擦拭,直到它发出耀眼的光芒。

我挺胸收腹,脖子努力向上伸,做好这些准备时,我才允许自己把口哨戴在脖子上。

口哨立在胸口前,沉甸甸的。

很多年后,我在电视上看奥运会颁奖仪式,奥运健儿站在领奖台上,恭恭敬敬地弯腰接受奖牌时,那种神圣的感觉似曾相识。

我只和小银哨搭配演出了一次,它就丢了。

我再次见到我的小银哨,是在张阿姨的脖子上。

张阿姨对闯入178栋院坝里的一只狗疯狂吹哨,边吹边骂,因为那只狗把门卫室旁种的花花草草刨得一团糟。

张阿姨一瘸一拐地追着那只狗,在院坝里上窜下跳,我一眼认出了系着黄丝带的口哨,正是我心心念念的小银哨。

看着张阿姨拼命吹哨把脸涨得通红,口水沫从口哨四周肆意喷射出来,哨子尖叫着击溃我的耳膜,响透整个178栋院坝,我当场就崩溃了。

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张阿姨急坏了,停下追狗的脚步,摇晃着身体赶来问我怎么了。

“王大龙偷我的小银哨!”那个“偷”字,我几乎是嘶吼着喊出来的。

后来,张阿姨带着臭虫以及小银哨来我家找我。她一遍一遍地说:“可怜我那死了的女儿小凤,要是她没死,我怎么会生了这么个不讲规矩的坏蛋。”

王大龙红着眼低着头站在他妈妈身边,轻轻地对我说了一声:“对不起。”

我看惯了他嚣张跋扈的样子,从没见他这般。

我才知道,王大龙的软肋,就是他的妈妈。

那次以后,王大龙停止了对我的迫害。

可是他仍然是别的同学眼中的臭虫。

王大龙如果上课趴在桌上睡着了,老师会对旁边举手要上厕所的同桌说:“能憋下吗?”

因为坐在靠墙位置的同桌,需要王大龙让位,会吵醒这只捣蛋的臭虫。

后来,王大龙的同桌为了免受其骚扰,拿出辣条、信签纸、美工刀、队徽甚至是午休时间老师发放的瓶装牛奶供给臭虫,换得一时安稳。

臭虫收到那位同学主动上缴的贡品,开始竟还有点不好意思,一抹难得的笑容把他本来就小的眼睛挤成了一条线。

秉着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规则,王大龙对那位同学很关照。

后来其他同学纷纷效仿,俨然成了最早期的“保护费”。

王大龙收了这些“保护费”,也算遵守规则,有所作为。

如果其他班的同学欺负了我们2班的任何一个学生,王大龙一定会伸出仗义的拳头,一副我们2班的同学只能我欺负,其他人休想动的样子。

多次的“保护事件”之后,王大龙班霸的地位更牢固了。

王大龙总说,要当王,就得讲规矩。

小学三年级时,班级里刮起一阵搜集小浣熊干脆面包装袋的风潮。

15个包装袋就可以换一个小浣熊造型的手偶玩具。那时,15个包装袋对我来说是天文数字,王大龙却成为第一个凑齐包装袋的人。

在众人瞩目下,他换来了我心心念念的小浣熊手偶,他看了一眼,顺手就丢给我了。

臭虫不屑地说:“那么母兮兮的娃娃,老子才不稀罕。”

想了下,王大龙又接着对我说:“这个送你了,你要讲江湖规矩,拿了我的东西,就不要动不动的给我妈告状哈!”

我看着全班同学“众筹”的小浣熊手偶,暗下决心,我得遵守臭虫的规矩。

当然,不遵守臭虫规矩的人,会受到他严厉的惩罚。

上初中后,王大龙再也不能独领风骚了。我们班分为了两派,一派是以王大龙为首的坏小子队。另一派,是女生派,一个穿着打扮典型小太妹风格的同学是掌门人。

像我这种平头老百姓,总是躲着双方帮派行动,两派往往也是井水不犯河水。

双方帮派发生第一次世界大战,竟然是因为我。

初中的课间10分钟休息时间,大家总能找到不同的乐趣。那段时间,我疯狂地爱上踢毽子。

校门口的小卖部堆满了各种颜色的毽子,两元一个。

我可以连踢100个不歇气,还可以踢出各种花样,左脚定住右脚踢,右脚不落地踢吊球,还会左右脚交叉连踢30个。

当小卖部的2元钱毽子不能满足我时,我开始自己动手制作我的专属毽子。

钢圈从1个加到2个,再买一卷塑料缠带,剪成等长的无数根,一根一根地绑在钢圈上,直到它包裹了整个钢圈,再用梳齿密集的梳子把塑料缠带一根一根地梳散,反复测试改良,才制作出了一个我最满意的毽子。

展开的毽子摊在我的手里,像手心开出了一朵绽放的花儿。

我甚至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它助我成为了一届“毽王”。

那次和往常一样,一下课我就把毽子带到教室走廊上,当我正准备大展拳脚之际,小太妹帮派的老大站到了我的面前。

她一把抢走了我的毽子,什么都没说。

她尝试着踢了两次,每次都只踢了两下就落地。当最后一次毽子自由落体在地面时,她一脚踩住了毽子,对旁边的女生说“把它冲到厕所洞里去。”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面对人多势众的她们,脱口而出:“还给我。”

那个小太妹有点不可思议地回头看了看我,走到我面前,伸手搂着我的脖子,在我耳边说:“等着啊,我借用一会,下节课就还给你。”

说完她又加重了手肘的力量,我有点透不过气。

她果然很守时,下一个课间时刻,她把毽子还给我了。

“叮”的一声,她把毽子丢到我的桌子上。

一个光秃秃的毽子躺在我面前。

她把毽子四周的塑料缠带全部剪断,两个钢圈靠着仅有的半圈缠带艰难地绑在一起。

我的毽子,此时此刻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用推子把自己的头发一顿乱推,凹凸不平的样子,活脱脱像只癞疙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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