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改革开放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是在广大的农村还有很多贫困群众,需要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努力,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实现共同富裕。
扶贫工作一直以来是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自从去年国务院颁布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来,扶贫工作更是摆到党和政府工作中显要位置,开展驻村驻点扶贫,建立扶贫档案,扶贫经验介绍等等,脱贫攻坚战已经打响。
我们的扶贫工作路径和措已施越来越多样化,因地制宜开展扶贫工作,产业发展扶贫、转移就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等等,这些举措使一些贫困群众实现了脱贫致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扶贫干部仍然遇到不少难题,也非常担心扶贫之后是否会返贫,陷入扶贫、返贫、扶贫的怪圈。
传统的扶贫办法是引导、支持农民发展种植养殖等,就地发展生产,成本低,见效快,但是种植养殖都存在很大的风险,天气不好,遇上禽流感什么的,可能一夜之间再度陷入贫困,扶贫对象还要背负一身债务。
还有一些偏远的山区村落,交通不便,如果有旅游资源的尚且能发展旅游业,但是大部分不具备发展旅游的条件。这些地方发展种植养殖等农业,可能农产品运输都是一个问题,卖难更是不容忽视。在农村,商贩收购青菜都要分交通是否便利、远近,交通便利的收购价格就高些,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就要低得的多。
笔者了解的一个村为例,该村有几百人常住,但是村民去一趟县城先要打二十五元的摩托车、或走十几里山路到大路边等农村班车,然后花二十元坐近两个钟头的班车才到县城,去县城一趟光车费就要一百元。村里有钱的都买了小车,开车出行,一般条件的也买了摩托车。但没有车的贫困户可能一年也难得进一趟城,教育、医疗也很不方便,负担也重。
像这样的贫困户主要是缺少收入稳定来源,找不到发展的门路。我们要抓住问题的结症所在,为贫困户找到稳定的工作收入来源,才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长久之计。
笔者认为,扶贫工作可以与招商引资、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即可解决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问题,又可解决贫困户的就业问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现在工厂打工一般都有两、三千元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水平,城市的餐馆、超市等服务业的收入也不低。而我们最新的贫困标准为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假如一家贫困户有一个人就业就能实现脱贫,而且收入稳定,风险低,旱涝保收。
在贫困地区招商引资中,是否可适当引入服装鞋帽、电子装配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对贫困且可实现就业的村民提供政府培训,推荐到企业就业,解决贫困户就业难问题。
把偏远山区的贫困村民迁入到企业所在地,纳入企业所在地保障房保障群体,为其解决安家,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问题等,实现贫困户到城市建设新成员的转化。
要实现贫困户向城市转移,顶层设计是必须的,地方上可以先在本市范围内、本省范围内,时机成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贫困户由农村向城市的有序转移。或可借鉴重庆市的地票制度,为贫困户退出农村宅基地,进入城市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一方面能减轻政府扶贫工作的资金负担,增加进城贫困户收入,另一方面可提高城市人口户籍率,增加城市劳动力供给,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把农村贫困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是符合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发展规律,也是让贫困群众脱贫的长久之计。农村贫困户进城还可推动实现农村土地的适度集中化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
“扶贫”一天填表48张?被表格主宰其实只有一个结果:实际干得好,不如材料报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