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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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中国国土空间规划  · 公众号  ·  · 2024-08-07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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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字数: 7100字

阅读时间: 约15分钟




数字化是推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本文认为,针对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中的管控规则不统一、层级传导不通畅、权益保障不得力、空间功能管控不健全等问题,应以数字化建设为抓手,在综合管控、空间统筹、功能布局、多元管制和规则重构等方面提出数字赋能路径,构建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到实施、监测的全过程、全空间、全要素数字化管控方案,为实现全方位、精准化、实时化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本文引用信息

孙雪东.数字赋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J].中国土地,2024(7):4-10.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了推进国土空间体系建设、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战略部署。推进治理体系的数字化转型是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则需要依托数字化技术,全面提升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测治理能力,从而实现全域、全要素、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形成治理监管新模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笔者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对象、以数字化赋能为切入点,分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演变历程和国际经验,并立足我国实际提出数字赋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逻辑和方法路径,为新时期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及推进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

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发展历程

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由土地用途管制发展而来,其数字化手段也从无到有逐渐丰富,相关演进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见图1)。

图1 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49—1998年):从“分级限额审批”到“土地用途管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先后实行统一管理和多头分散的土地管理模式。1986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确立了统一分级限额审批的用地管理制度。1997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首次提出“用途管制”概念。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首次明确“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初步确立。这一阶段主要依靠传统调查统计手段获取土地信息,相关数字化工作尚未开始。

第二阶段(1999—2017年):从重数量到数量空间并重,从单一土地要素到多种空间要素。 这一时期,用途管制重点逐渐从数量走向数量与空间并重,管制对象逐渐从单一土地要素扩展到森林、湿地、草原、水域等多种要素,管制职能由多个部门分散行使,空间管制交叉重叠问题较为突出。1999年启动的数字国土工程实现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业务的上网运行和远程数据交换,初步建立了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框架和综合监管平台。同时,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被运用到土地利用规划中,这虽实现了数图统一,但数据库的精度不高,使得各行业用途管制的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

第三阶段(2018年至今):探索全域全要素统一管制。 2018年,国家部署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推进全域全要素协同治理,建立动态高效的监管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资源调查、管理、规划、利用等全流程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一张网”、 “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技术支持,但仍面临网络和算力设施承载力不足、数据治理能力有待提升、智能化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推动其从“数字化”向“数治化”转型。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国际经验

发达国家用途管制制度可分为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划许可等,且都注重数字赋能,包括建立全流程集成的空间信息平台、运用新型数字技术进行数据获取与监测、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等,这都提高了空间治理效率,也为我国提供了可借鉴的有益经验。如:美国联邦政府建设了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供联邦和各州充分使用,并运用小型传感器、新型移动地理空间传感器平台、云计算等新型技术手段,实现国土空间动态监测与智能评估;日本建立了专门的信息中心和空间监测网络,整理国土空间信息并反馈到相关部门;英国运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等“3S”技术,形成空间准入、用途变化、监管评价和网上查询的一站式数字化系统,支撑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公众可在线查询和申请规划;新加坡建立了以全域现状图为底图、以宗地为单元的“一张图”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并面向政府、公众实时同权开放。

数字赋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关键逻辑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关键。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关键是空间的“变”与“不变”(见图2)。“不变”是指坚持以人为本,协调维护各类主体权益的立场不变;坚定可持续发展理念,守护资源安全底线,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导向不变;遵循空间组织内在逻辑,尊重并利用空间科学规律的要求不变。“变”则是通过规划统筹、布局调整、结构优化、用途转换等空间管制手段,解决国土空间中不适宜、不协调和不集约的问题,进而实现底线空间的高水平保护、建设空间的高质量发展和生活空间的高品质塑造。

图2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框架体系

一是编制规划,构建全域覆盖、功能清晰、上下衔接的规划分区体系。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依据,关键在于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功能清晰的规划分区体系。各层级规划各有侧重、上下衔接,顶层的规划分区突出主体功能的划分,对开发强度、空间布局进行整体调控,到中观和微观逐步转化为更为丰富的功能分区,最终将上位规划确定的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到地块,为规划许可提供依据。

二是制定规则,形成针对性、差异化、刚柔并济的分区管控策略。此即在规划分区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地域空间管控目标差异,兼顾国土空间的结构和功能弹性,综合利用指标约束、正负面清单、用途转用等管制手段,实现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之间及空间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弹性动态调整;在空间刚性中融入功能弹性,在规模刚性中显化结构弹性,制定具有针对性、差异化、刚柔并济的国土空间分区管控策略。

三是实施许可,建立各部门统筹、各要素统一的审批许可体系。此即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管控要求,对国土空间开发行为作出行政许可,明确自然资源开发和建设活动的空间载体用途及使用条件。同时,结合“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要求,统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等各部门审批职能,探索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占用审批和使用许可制度,推动各类空间用途的精准落地。

四是监督落实,建立数字化、信息化的监测评估和动态预警机制。此即完善数字化技术支撑,全面增强自然资源三维动态监测与空间态势感知能力,紧扣国土空间的“变与不变”,评估监测年度计划、空间准入、转用审批和许可执行情况,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反馈、预警和修正。同时,开展各类自然资源监测体系整合,建立数据融合、共享与共治机制,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的一体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数字赋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逻辑。 当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素从单一要素保护转向全要素统筹管控,管制方式从指标管控为主转向指标与空间相结合,管制形式从地类管制转向功能管制,管制机制从底线约束转向底线约束与激励引导并重,管制协同从分层各自为政转向上下统筹。面对这些挑战,笔者提出,以数字化技术为抓手,在综合管控、空间统筹、功能布局、多元管制和规则重构等方面进行优化建设(见图3)。

图3 数字赋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逻辑框架

一是综合管控,数据赋能全要素统筹管控,支撑全要素空间格局。过去的单要素分部门管理制度带来空间管制交叉重叠或遗漏缺失,未能真正实现国土空间的全部覆盖及有效管理。管理机构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推动从以往割裂的单要素管制迈向全域全要素综合管制,但各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标准不统一、用途管制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笔者认为,亟须以信息技术为工具,加强部门协同,整合现有国土空间用地分类和规划标准,建立国土空间全要素调查、评价与规划管控的数据分类管理目录,理解山水林田湖草等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实现多要素、陆海协调统一。

二是空间统筹,数据赋能多目标统筹和智能决策,统筹国土空间利用。传统的土地用途管制主要依赖规模和指标控制,忽视空间布局优化,割裂了自然资源之间的联系,未能充分体现国土的多维空间属性,导致资源未能充分利用和生态系统破碎化。因此,笔者认为,应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统筹协调各类空间需求和矛盾冲突,通过综合数据分析,健全空间布局评估指标体系,实现指标自动计算,对国土空间管制全局进行有效把控;精确评估不同区域的资源分布、生态系统状况、土地利用情况等,智能模拟不同规划方案的影响,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三是功能协调,数据赋能复合功能统筹,优化规划指标体系。以往土地用途管制主要将地类作为管控单元,但地类具有单一性和排他性。实际上,空间功能和结构具有一定的弹性,即同一空间所发挥的功能并不唯一(如农业空间在提供生产功能的同时也发挥生态功能),反映在地类上可能是多种地类的组合。因此,笔者认为,应围绕国土空间系统性和整体性功能需求,构建国土空间功能多样性综合衡量模型,依托辅助评估工具,评估规划期间要素转换及其造成的国土空间功能变化,实时监测规划实施情况,并分项对比多期“体检”指标,准确评估规划方案的效益。

四是多元管制,数据赋能底线约束与激励引导相结合的管控,协调多方利益。笔者认为,应在底线约束的基础上建立激励引导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多方利益平衡。同时,构建国土空间用地指标管理场景,整合并归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存量用地盘活指标等,实现土地要素“一本账”管理,建立部、省、市、县四级土地指标的总账、进账、出账,支持跨地域的用地指标统筹调控;探索构建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系统,实现精细化生态补偿管理;在空间准入许可、空间转用许可、空间使用许可和空间建设许可等方面,对国土空间开发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协调权责和利益关系。

五是规则重构,数据赋能空间管制流程再造,推动部门整体协同。过去的用途管制存在各层级规划“各自为战”的现象,进而产生各层级规划传导效果不显著、连续性较弱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应通过数字化治理改革,进行全方位的流程再造、规则重构、功能塑造,加强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外联通的空间治理架构,同时通过省、市、区县多级联动,保障执法部门和自然资源管理业务部门的信息互通,实现与其他部门业务的数据交互,建立健全规划数据备案、申领、回流等制度,打破部门之间信息不通畅、传统线下纸质办理的模式,提高办事效能,实现从部门分割到整体协同。

数字赋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实现路径

面向新时代数字化治理的需求,笔者认为,未来应适应云网数智深度融合、应用智能化向细分领域扩展、数据要素开放共享等趋势,全面深化自然资源“一张网”建设,提升自然资源“一张图”国土空间动态感知能力,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一平台”“智慧中枢”作用,围绕规划、审批、供应、建设、验收、登记等全周期审批流程,为国土空间单元赋码,推动全要素“一码”管理、全周期“一码”监控、全过程“一码”可办、全信息“一码”共享,建立资源安全底线、国土空间格局等应用场景,形成数字赋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路径(见图4)。

图4 数字赋能国土空间管控的实现路径

构建云网协同的高性能数字化基础设施。 笔者认为,一是以网络连通、资源池化、安全可控为原则,建立新型分布式算力基础设施。优化网络资源,全面整合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数据,优化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国情普查、遥感卫星监测数据等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包含涉密内网、业务网、政务外网和应急通信网在内的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一张网”,保持业务网络纵横互联、四级全覆盖,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基础设施资源的共享,构建支持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海量数据处理和业务应用的基础设施;统筹算力资源建设,统一建设分布式资源池和混合云运行模式,形成分布式自然资源数据中心新型算力基础设施,按需动态扩展高性能计算环境、大容量存储环境,提升“自然资源云”服务水平;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构筑分层安全防护技术机制及制度规范,确保涉密信息和不动产登记等敏感信息安全。

二是以数据要素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智能化提高“一张图”数据治理能力。完善全域全要素全周期数据资源体系,构建内容完整、标准权威、动态更新的“一张图”。同时,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健全二三维融合的数据标准体系;以全覆盖、全要素、立体调查监测为基础,综合运用航空、航天、无人机、地面移动监测车、测量机器人、传感网、物联网、互联网等多种先进观测技术手段,全面摸清自然资源数量、质量、权属、空间、价值等现状信息,整合、集成和规范各类数据库,共享汇聚相关部门数据,形成全覆盖、立体化、可持续更新的自然资源 “一张图”,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分布式数据中心;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资源治理方法和工具,构建数据资源共享服务池,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协同治理体系;提升国土空间变化态势感知能力,强化“空天地网”技术应用,不断增强数据现势性、精准性、智能性。

三是提升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智慧中枢”能力,推进“数智化”升级。完善统一管理与分布式运行体系,整合现有的基础设施、网络、系统等相关信息化资源,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以自然资源“一张图”为支撑,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数据标准和分类标准,构建跨部门、可共享、高效率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升平台智慧中枢支撑能力,以集约化能力共享、精准化态势感知、智能化审批监管、智慧化综合决策为导向,构建调查监测、审批监管、评价评估、预测预警四个能力中心,开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行政审批、资源监管等一批多维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平台开放数字生态体系,形成面向各类用户的统一应用门户,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一码管空间”,构建数字国土空间新格局。 笔者认为,构建国土空间数字化治理新格局,首先要从建设“数字”国土入手,积极推动“一码管空间”,实现全域全要素全周期用途管制。同时,综合运用空间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获取耕地、园地、水域、森林、草地、湿地、海域(岛)等自然资源要素的位置、面积、类型、所有权信息、用途等详细信息,为国土空间单元赋予独一无二的“身份码”,并通过“一地一码”方式,强化全业务关联、全信息共享、全过程监管,贯通国土空间单元在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策划、用地审批、建设监管、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流程信息,优化国土空间管制中规划、审批、供应、建设、验收、登记等各个环节,面向自然资源内部管理、政府部门外部协同和公众进行信息共享,推动全要素“一码”管理、全周期“一码”监控、全过程“一码”可办、全信息“一码”共享,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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