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昨天的推送
中,我邀请大家帮忙填写一份调查问卷(点击文末左下角“
阅读原文
”也可跳转到问卷)。如果您还没有填过,有劳抽出三五分钟时间填写一下;如果已经填过,也请继续帮忙转发。非常感谢!
上期问答:《
问答一则:圣诞节真的是耶稣的诞辰吗?
》
1.
如何理解“工艺必有匠,造物必有主”这句话?
2.
什么是玄学?
3.
如今美国的白人越来越少,黑人越来越多,这对美国来说意味着什么?
4.
如何评价《南方周末》
2018
年的新年献辞《把孤岛连成大陆》?
这个说法出自清代回族学者刘智(刘介廉)的传道文:
『工艺必有匠,大造必有主。世间一器一物,大而宫室,纤而盘盂,莫不需匠作以成,未有舍匠作,而木质自能成屋,坯土自能成为器者。乃天如此其高明,地如此其博厚,日月星辰,山川动植,如此其照耀而充郁,岂无主宰以造化之,而天遂自成其为天,地遂自成其为地,日月星辰,山川动植遂自成其为形象也?』
当然,上述推理并非刘智的原创,而是来自西方几大亚伯拉罕一神教共通的神学传统,比如托马斯·阿奎那等中世纪神学家的著作中,都有过类似表述。
在哲学上,这类推理统称为“上帝存在的
目的论论证
(
teleological arguments for the existence of God
)”,亦称“
设计论证
(
arguments from design
)”。其基本论证思路如下:
【前提
1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诸多精妙非凡、看起来专为实现特定功能或满足特定目的而设计出来的自然事物。
【前提
2
】对这些自然事物的精妙非凡、看似专为特定功能或目的而设计,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它们确实是由某个(或者某些)具有高度智慧的力量所特意设计出来的。
【前提
3
】如果某个假说
H
是对某个事实
F
的唯一合理的解释,那么我们就应该相信
H
为真。
【结论】我们应该相信世界上存在某个(或者某些)设计了各种精妙非凡的自然事物的、具有高度智慧的力量。
这个论证存在许多版本,从生物学层面的“
智能设计论
(
intelligence design
)”,到物理学层面的“
宇宙微调理论
(
fine-tuning argument
)”等等,均属此类;哲学上对这些不同版本的设计论证也各有相应的反驳,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不过不管是什么版本,其核心思路无非是上述这一套,而反驳时,也只需要抓住其所预设的前提之一,针锋相对地予以驳倒即可。
此处仅以“智能设计论”为例,说明其所依赖的【前提
1
】和【前提
2
】错在何处。
“智能设计论”的【前提
1
】为什么是错的呢?因为古人们以为“精妙非凡”的各种自然事物,其实细究之下往往有这样那样功能上全无必要的“缺陷”。比如人类的眼球常常被“智能设计论”的拥趸叹为鬼斧神工、非造物主之力不可为;但是与章鱼的眼球相比,人类的眼球却有着额外的毛病:比如存在盲点、视网膜容易脱落等等。
“设计论证”没有办法解释:
为什么“造物主”非要给身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安装一对质量比章鱼差的眼球?而且为什么偏偏是章鱼——而不是大象或者孔雀或者乌龟或者蛤蟆——享受到了特殊的待遇?
莫非人类和其它动物只是“造物主”头几次失败的试验品,章鱼才是真正得到青睐的选民?不论如何,
假如真的有一位“上帝”预先设计了世上种种自然事物的功能与目的,那么他一定是位手艺特别糟糕的设计师,也就当不起我们的赞叹了
。
反过来,从进化论的角度看,人类与章鱼的眼球差异便很好理解了:各种动物器官的功能与缺陷,并非什么超自然力量有意为之,而是
演化过程中“路径依赖”的结果,每一步骤的演化都只能利用上一步骤既有的原材料,“因陋就简”地进行优化和淘汰
。章鱼眼球之所以不像人类眼球那样存在盲点且容易视网膜脱落,是因为脊椎动物(包括人类在内)和软体动物(包括章鱼在内)的眼球是从身体的不同部分趋同演化(也有人认为是平行演化)而来的:脊椎动物脑部的演化先于眼部,眼球结构来自大脑神经的延伸,导致神经束不得不从视网膜中部穿过;相反,软体动物眼部的演化先于脑部,眼球结构源出头部表皮的内陷,因此不存在脊椎动物眼球结构所面临的问题。
至于“智能设计论”【前提
2
】的错误,就更加明显了。“智慧造物的设计”当然不是对自然事物精妙性的“唯一合理的解释”;恰恰相反,随着进化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早就知道,进化论是比神创论合理得多得多得多得多的解释。
再以眼球结构为例:进化论除了能够解释人眼与章鱼眼的结构差异之外,也阐明了“眼球结构”这种乍看起来极其精妙复杂、似乎完全无法单靠自然演化而生成的东西,
究竟是如何在不同物种之间一步一步地演化、分化而成
:从涡虫那种最简单的双细胞感光结构,到某些化石生物中位置不固定的、遍布全身各处的视觉器官,再到我们如今常见的、结构精妙复杂并且集中在头部的种种眼睛(比如昆虫的复眼、人类和章鱼的眼球等等);与此同时,分子生物学的研究,也在越来越深入地揭示这些演化背后的基因机制。
有人之所以仍然觉得自然演化不可思议,一是因为对相关研究了解得太少,二是因为人类心理机制中的固有偏见之一,正是
对极大尺度与极小尺度的不敏感
,而这又导致难以接受各种“精妙非凡”的生物器官完全可以在远超人类寿命尺度的时间内(比如数十万年、数亿年等等)自然演化而成的事实。
由于“智能设计论”的前提实在错得太过低级,因此它在当代哲学中早已遭到抛弃,只有那些不懂科学也不懂哲学的神学辩护士们,还在洋洋自得地用它来宣道传教。
在汉语发展史上,“玄学”这个词至少在三种语境下使用过,含义也相应各有不同。
第一种意义上的“玄学”,是
魏晋时期
流行的一股哲学思潮。两汉的经学强调对儒家典籍的注疏训诂,这种学问在发展几百年后逐渐变得细碎繁琐,丧失了智识上的吸引力;东汉末年及魏晋之间的政治乱局,特别是几次以“禅让”为名的篡代,令许多士大夫齿冷,一方面不甘心同流合污,另一方面又找不到出路(《
大象无形
》);此外,魏朝开始实施的“九品中正制”,造成了两晋“门阀世家”的崛起及其对政治权力的垄断,“寒门”失去了上升渠道,而世家子就算不通庶务只知高谈阔论,也仍然可以拜官进爵。前两点刺激了玄学在魏末的出现,最后一点则是玄学在两晋期间流行一时的社会土壤。
魏晋时期的玄学,其“玄”字出自《老子》“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即幽深微妙之意。一开始持玄学立场者,反对的是两汉儒家繁琐的礼乐“名教”,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在政治上推崇道家的“无为之治”。这背后其实暗含的是对司马氏篡权与打压政敌的不满。不过玄学很快被包括门阀世家在内的既得利益集团化为己用,堕落为高层内部的靡靡之风,一味推崇“清谈”、“玄谈”,贬低对政策细节的了解与对国计民生的关心。因此后世对其有“清谈误国”之讥。
到了二十世纪初的民国期间,“玄学”一词又被拾起,在另一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先是
张君劢
借用了魏晋玄学中的若干元素,提出“
新玄学
”的主张,由此衍生出的论点有自由意志超越于客观规律之外、“人生观”问题不能仅从“科学”中求解等等。
这些论点本身倒未必大谬(我在之前的问答《
哲学与三观
》、《
哲学宗教物理
》等中,也讨论过哲学和科学在对象与意义上的区别和互补),但一来张君劢在当时情境下提出此说,很大部分动机是对新文化运动以及五四运动的反弹,因此将中西文明与“人生观
/
科学”的分野强行挂钩,暗示中国虽然“物质文明”不如西方,但自孔孟以来的“精神文明”成就卓绝,足以与西方抗衡云云;二来张氏的哲学论证工夫过于粗疏,加上科学与哲学的关系问题本来又极易引发广泛的兴趣和误会,而他的论敌又太急于曲解。各种因素结合,便爆发了二十年代的“科学与人生观之争”,也称“科(学)玄(学)论战”。
在这场争论中,张君劢的朋友、代表“科学”一方参战的地质学家丁文江,主张并不存在什么超出科学以外的、科学不能解决的人生观问题,并将张君劢骂作“玄学鬼附身”。“
玄学鬼
”这个说法不胫而走,“玄学”从此带上了一层“否定科学、
故弄玄虚之学
”的意思。这第三种意思,也是如今网络上“玄学”一词的最常见用法。比如在关于中医的争论里,许多人会说中医是一种“玄学”,实际上就是指的中医“假托哲学之名故弄玄虚”(《
中医所谓「上火」
》、《
中医与伪科学
》、《
中医古书说吃异性毛发可治疗蛇咬
》)。
如今美国的白人越来越少,黑人越来越多,这对美国来说意味着什么?
首先需要指出,题中“如今美国的黑人越来越多”的部分,基本上是不成立的。美国黑人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变化幅度非常小:根据美国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数据,黑人在
1940
年占总人口的
9.8%
,
1950
年占
10.0%
,
1960
年占
10.5%
,
1970
年占
11.1%
,
1980
年占
11.7%
,
1990
年占
12.1%
,
2000
年占
12.3%
,
2010
年占
12.6%
(数据参见
https://www.census.gov/newsroom/cspan/1940census/CSPAN_1940slides.pdf
);此外,根据人口普查局
2012
年的估算,到
2050
年时,黑人占美国人口的比例将是
14.4%
——这样的涨幅,并不会对美国政治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变化稍大的,是白人的人口比例,从
1940
年的
89.8%
降到
2010
年的
72.4%
。这种变化,主要是来自
1965
年移民法改革之后,亚裔等非白人移民的数量增长。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
统计口径
的问题:在美国人口普查局的定义中,白人、黑人、亚裔及太平洋岛民、美洲原住民等等被称为“
种族
(
race
)”,而拉美裔(
hispanics/latino
)则被称为“
民族
(
ethnicity
)”,这两个概念相互交叉的,一个人既具有“种族身份”(是不是白人、黑人、亚太裔、原住民、不同哦你种族混血等等)又具有“民族身份”(是不是拉美裔);于是普查下来,既会得到关于(所有)白人
/
(所有)黑人
/
(所有)亚裔
/
(所有)混血……的结果,又会得到关于“
不属于拉美裔的白人
(
non-Hispanic whites
)”
/
“
属于拉美裔的白人
(
Hispanic whites
)”
/
“不属于拉美裔的黑人”
/
“属于拉美裔的黑人”
/
“不属于拉美裔的亚裔”
/
“属于拉美裔的亚裔”
/
“不属于拉美裔的混血”
/
“属于拉美裔的混血”……的结果。在美国政治中,除了“不属于拉美裔的白人”之外的其它人口群体(包括属于“拉美裔的白人”和除白人之外的其它种族),又被合成为“
少数族裔
(
racial & ethnic minorities
)”。
拉美裔是从
1965
年移民法改革中受益最多的群体,其人口比例从
1970
年的
4.5%
跃升到
2010
年的
16.3%
,并预计将在
2050
年达到
28.0%
;但这种变化对美国“种族人口比例”的影响,则要看采取哪种统计口径。
比如对于白人群体来说,如果考察的是“所有白人”(不论“民族身份”是否为拉美裔),则预计到
2050
年,其比例仍能维持在
70.8%
,是美国毫无疑问的“主体民族”。
反过来,如果只考察“不属于拉美裔的白人(
non-Hispanic whites
)”,则其比例从
1970
年的
83.5%
已经降到
2010
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