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金融虎
金融虎(jinronghu.com)是专注于新金融领域的信息互动平台,实时为读者提供最具价值的行业信息和资讯。在社交功能上,将为优质新金融类企业、媒体、投资者、用户提供多维度互动服务。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金融虎

中汇电子支付青岛再被罚12万,此前已有多次被罚纪录!

金融虎  · 公众号  ·  · 2019-03-25 16:46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金融虎讯 3月2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中汇支付)青岛分公司存在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其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2万元。据了解,中汇电子支付此前曾多次受到央行支付罚单。



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注销中汇支付互联网支付许可,同时停止其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厦门、宁波、大连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2017年9月,中国银联争议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给成员机构印发了关于《中汇支付差错处理提供虚假材料的通报》。该通报内容显示,中汇支付在银联交易争议处理问题事件占据较高的比例,主要问题出现在虚假商户比例较高等方面。此前,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注销中汇支付互联网支付许可,同时停止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厦门、宁波、大连12个省(市、自治区)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2017年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福银罚字〔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并处罚款5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2月7日,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处以9万元罚款行政处罚;2月11日中汇电子支付安徽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万元罚款;2月14日,中汇电子支付浙江分公司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存在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被处以6万元罚款。2018年05月,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处以7万元罚款,并被责令限期整改。


公开资料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是一家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总部位于中国天津市,拥有23省、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支付牌照续展后,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3年1月。


分析人士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频繁被罚将直接影响支付机构的央行评级,不利于相关支付业务的有力开展。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