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旨在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并促进新能源发展。通知调整了峰谷时段划分,优化了分时电价政策。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采用灵活启动机制,平时段电价由多个部分构成,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在此基础上浮动。通知还鼓励工商业用户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
工商业用户的尖峰电价不再按固定月份与时段执行,而是采用灵活启动机制,根据电力供需状况执行,并提前公布相关信息。
工商业用户的平时段电价由多个部分构成,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此基础上浮动,其中部分项目不参与峰谷浮动。
通知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以降低用电成本。
近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实现用户侧与发电侧峰谷分时电价联动。有关部门根据当前吉林电力系统净负荷曲线和用电负荷特征,优化调整了分时电价政策。
调整完后,峰谷时段划分如下:
高峰时段:8:00-10:00、16:00-21:00(共7小时);
平时段:5:00-8:00、10:00-11:00、14:00-16:00、21:00-23:00(共 8小时);
低谷时段:00:00-5:00、11:00-14:00、23:00-24:00(共9小时)
碳索储能网注意到,相较于2024年8月发布的分时电价政策,全新分时电价政策中尖峰时段消失了。不过,从通知内容来看,这并不意味着不再执行尖峰电价。
新政策下,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将不再按固定的月份与时段执行,而调整为灵活启动机制,电网企业可根据电力供需状况报请省发改委同意后执行,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执行尖峰电价有关信息。
此外,新政策下,工商业用户平时段电价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环节 线损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其中,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上网环 节线损电价均不参与峰谷浮动,上网电价参与浮动。
值得一提的是,该通知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降低用电成本。同时,通知也明确会根据本省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情况,结合新能源发展、政策执行效果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
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