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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式!新机制!道交事故处理繁琐流程不再有!

自贡网  · 公众号  · 四川  · 2017-06-27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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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午,由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保险行业协会四方合力,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社会创新模式落地的全市第一家试点机构——高新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调联动中心正式揭牌运行。该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个流程从以往地图上的“一条线”,成功缩减为“一个点”,从办事流程的“多站式”成功变化为“一站式”。


揭牌仪式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阳表示,这种多部门协同作战的调解机制,大幅度节省了当事人在事故调解上花费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是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升行政工作效能、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的有益尝试。未来,将依托该机制,在自贡建立道交事故刑事审判警示教育、民事纠纷多元化解、以案说法法制宣传等多种功能的示范基地,为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自贡作出积极贡献。


案例——

保协参调  受损新车再获补偿


“四位一体”新机制显实效


“对于车辆因受损而贬值的损失,属于法定间接损失,按司法实践,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保调委’参与调解,让你多得了9000元补偿!”在当日上午的揭牌仪式后,各界嘉宾参观并旁听了一起道交事故纠纷现场调解。


在设于高新区道交事故纠纷联调联动中心内的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道交法庭上,对于一起在“新车受损贬值赔偿”方面僵持不下的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纠纷,承办法官再次拿出依据以理服人,最终成功让当事双方骆某、吴某的意见达成一致,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按司法实践,此类案件只对受损方车辆修复费用进行赔偿。”道交法庭庭长杨彬表示,诉讼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所以将该案委派给自贡市保险合同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保调委”)组织双方协商调解。“由于受损车辆是刚购买十余天的新车,如果只是严格按法律规定仅支付车辆修复费用,显然对受损方不公平。”杨彬向大家介绍,在道交法庭司法调解和“保调委”专职调解员参与的多元调解之下,6月15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肇事方自愿在法定赔偿金额之外,补偿原告方车辆贬值损失9000元。双方因工作原因,约定于揭牌仪式当日上午10:00来联调联动中心签定协议。


这是今年4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启动“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在高新区试运行以来,成功调解的典型案例之一。当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协会参与“四位一体”的道交事故联调联动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数据显示,2014年,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道交法庭的受案数量为111件,2015年136件,2016年163件。2017年上半年共受理51件,较2016年同期(90件)同比下降43%。


辖区法院受理的道交事故纠纷案件量,开始呈现下降趋势。这一点,在作为试点地区法院的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一君看来,便是联调联动机制的成功之处。“因为许多纠纷已经通过该机制,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得以调解。”


揭牌当日,“保调委”特聘人民调解员组织的调解


分析——

平均结案周期大幅缩短


多部门协作提高调解效率


高新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调联动中心设于高新交警大队内,该中心在同一层楼设立了行政调解室、人民调解室和司法调解室,分别由公安交通民警、保险行业协会特聘人民调解员、司法局聘请的人民调解员和法院的法官驻守开展调解工作。此外,该中心还专设了“道交法庭”,特别建立鉴定人员库,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鉴定意见。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后,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调解方式,调解不成功,则由设在同一场所的专设法庭就地直接审理。


在对骆某和吴某的行政调解中,由于双方没有在“新车受损贬值赔偿”方面达成一致,交警就“介绍”两人到“隔壁”进行人民调解。“如果人民调解不成功,隔壁还有司法调解室,甚至如果各种调解都不行,出了门还可以直接在‘对门’上法庭。”王一君介绍,该机制使得各个处理环节有机衔接,平均结案周期由原来的20天至30天,大幅缩短为7天至8天,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案发当天就能调解办结。“大大方便了群众,减少了行政成本和司法成本。” 王院长所言,在第二件典型案例中得到印证。


在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中,起诉前,伤者贺某自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了伤残鉴定。诉讼中,保险公司对其伤残等级申请重新鉴定。贺某二次鉴定后,其伤残级别维持了诉前鉴定的级别。于是,道交法庭将本案委托给“保调委”,先后组织3次调解,双方于6月16日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该案,庭长杨彬介绍,按照以往的操作程序,诉中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法院会再次组织开庭,制作相应裁判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都要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是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方如果未履行相应法定义务,那么原告方还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及时通过‘保调委’组织调解案件,极大地节约了诉讼资源,更加高效地化解了道交纠纷,能够使受害者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赔偿。”杨彬说。


两起典型案件中,“保调委”的作用不可小觑。在四川省保险合同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蔡剑看来,保协参与调解的“给力”之处在于,将保险公司的服务前置融入当中。在这其中,“保调委”可依法、依合同、依责任,以及根据费用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调解,最终减少申请赔偿中的各种“扯皮”。


高新联调联动中心负责人向大家介绍工作流程


解读——

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有效节约行政和司法成本


一个统一的机构,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一个指定负责人专门进行统筹。该机制率先在高新区试点后,未来,将在全市各区县铺开。在自贡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保协将整合资源,联调联动,共同进驻到各区县交警大队开展“一站式”调解工作,为道交事故当事人节约时间、节省事故处理成本,免去多机构奔走之苦。而法院通过新机制,将有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机动车保有量呈井喷式发展,随之而来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逐渐成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统计数据显示,自贡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量上万件。以近四年高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案数为例,2013年至2016年,分别为927件、1518件、1634件和1677件。尽管一些轻微事故纠纷通过交警部门快处快赔中心处理,但平均每年进入我市两级法院诉讼程序的案件仍有3000多件。


“这些案件,诉讼周期长,调解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调解难度增大。”王一君告诉记者,尤其是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有些处理周期甚至长达两三年,当事人奔波于各机构之间,最少也得在诉讼程序中用上七八个月时间。


为有效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奔波及讼累,从2013年起,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与高新区交警大队积极沟通协调,建立了既各司其职又互联互动的道交法庭。在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4月,融行政执法、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审判“四大功能”为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建立,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纳入稳定有序的联调联动中心,探索建立高效分流化解道交纠纷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矛盾诉源治理新模式。


联调联动机制中,四方约定:坚持各司其职、衔接配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对适宜通过联调联动机制快速处理的案件,将调解作为首选处理方式,做到调解工作早介入、早处理、早见效,及时裁判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案件,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