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杨海军、刘波涉嫌犯罪的事实线索举报长沙市司法局各位领导经办人您好,本人是长沙米拓钓鱼维权受害者,结合我亲身经历总结一下事实真相,供核贵局参考使用。
举报对象:
杨海军律师 执业单位:湖南同升(长沙)律师事务所;
刘波 执业单位:湖南云一律师事务所任职见习律师;
举报请求:依法核实吊销杨海军 刘波 律师资格并追究其欺诈诉讼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现米拓的大股东是张媛媛是杨海军的老婆,实际控制人是杨海军{党员},系米拓创始人,现在作为律师积极推广“米拓钓鱼维权成功经验”,代理积极参与织梦 友点等软件钓鱼维权欺诈诉讼行为,推广普及“米拓钓鱼维权欺诈诉讼的成功经验”,真实滑天下之大稽。
杨海军参与米拓的米拓钓鱼维权案部分诉讼,实际超千起。
(2021)最高法知民终1547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2404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384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414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573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755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997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812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813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830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2059号。
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杨海军律师推广“米拓钓鱼维权欺诈诉讼”参与的部分诉讼:(2024)湘知民终3号;(2024)湘知民终31号;(2024)湘知民终9号;(2023)湘01知民初216号。
湖南云一律师事务所此前刘波参与诉讼的米拓钓鱼维权案实际超千起,任意平台可查,不在赘述。
刘波见习律师推广“米拓钓鱼维权欺诈诉讼”的部分诉讼。
(2024)湘01知民初683号
核心提示:表面看似合理的律师代理行为,诡异的是杨海军是米拓创始人和实际幕后控制人,更是“米拓式钓鱼维权欺诈诉讼创始人”,再到帮助同行欺诈诉讼推广自己违法经验,罪恶累累罄竹难书。具有基本生活常识的人都会认为杨海军这种行为就应该严查、彻查。
起诉权利的依据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米拓庭审笔录中承认这是国家版权局的漏洞,不进行实质性审查,等于是接近没有门槛的任意领证,版权局不作为是最大漏洞。
在诉讼中杨海军、刘波团队仅提供接近虚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依据,拒绝提供任何原创性和独创性的证明材料,全国知产法庭缺少经验,没有严格认真负责要求米拓提供原创性和具有独创性的证据,大多数法官采用接触既侵权的审判原则,认可这个接近虚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加之被告不懂知产核心,没有打过官司,米拓和杨海军带领的诉讼团队钻了这个孔子。被告实在是苦不堪言,实际在查明证明原创性这件事实真的很简单,万丈高楼不是凭空产生,我不再赘述。
杨海军、刘波、张媛媛团队还涉嫌存在虚假诉讼罪,已经产生10000多个判决{和解的约3-5万},获利可能达几亿元。很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产庭成为米拓的专场,证明米拓团伙涉嫌利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指认任意代码作为权利“源码”进行比对并以此欺诈诉讼,这种特制“源码”和被告涉案源码进行比对,有故意制造侵权的可能性,因为杨海军团伙从未提供软件原创性证据材料,所有庭审从未查明和证明涉案源码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关联性。
杨海军、刘波团队钻国家方便诉讼立案的空子,部分案件原告以机密为由要求当庭拆封比对,已经电子取证且是开源代码,机密纯属忽悠欺诈,作为原告不如实根据提供核心证据“取证被告侵权源码光盘”,很多被告根本不懂,直到开庭都没有拿到该证据,甚至大多二审后也没拿到,直接造成被告输无对证,成功隐藏原告利用侵权源码欺诈诉讼的事实。
源小印和云电取证,都是米拓团伙的公司和实际控制受益人,他们以律师身份代理推广“米拓钓鱼维权欺诈诉讼”的同时,实际也在为上述俩家公司推广业务且最终收益,在这件事情上他们既是原告和又是裁判技术员,最终被告打的毫无还手之力,钓鱼维权欺诈诉讼屡屡得逞。原因是国内知产庭普遍不派遣和很难申请到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和真相调查。
综上:以杨海军、刘波为首的犯罪团伙钓鱼维权超万起,现在以律师身份推广欺诈诉讼经验,范围大影响恶劣,唯有严惩才能平民愤,由于时间仓促我方无权调查搜集更多杨海军刘波犯罪线索证据,请贵局依法开展调查,还超过1万多企业主受害者一个公道,履行最高法要求必须遏制钓鱼式维权泛滥,彻底打掉以杨海军刘波为首的钓鱼维权欺诈诉讼犯罪团伙。
团伙主要成员:杨海军、张媛媛、刘波、龙永存、聂钢、陈勤惠、翁雨欣等。
我深知杨海军、刘波团伙他们钓鱼维权多年,现在取得了律师资格,储备了很强的对抗法律策略,但违法事实能说明一切,在法律面前一起的违法行为终将无处遁形,我相信法不会向不法让步,犯罪分子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期待这一天尽快到来。
举报人声明,实名举报属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