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30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了一份关于召开交易收费研讨会的通知文件,定于明天(12月1日)对交易收费方案进行讨论。
其实对于交易中心收费的规定,在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中就已经明确提出收入来源可以向市场主体合理收费,主要收费种类包括
注册费、年费、交易手续费
。
交易中心的设立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不营利不代表运营不需要成本
。
我们来看看目前各省已有的收费方案是怎么样的吧。
贵州是最早进行收费的交易中心,在2016年和2017年分别实行不同的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按照
市场化交易结算电费(不含输配电服务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进行计算收取
,其中2016年费率是0.7‰,2017年费率是1‰,根据管理方案这个费率是在1‰-2‰范围内,具体以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确定。
广州交易中心在8月份发布的方案是国家计划、政府框架内电量,
按照成交电量每1亿千瓦时1万元标准(不含税)向交易双方收取,其他交易则按照每1亿千瓦时2万元标准(不含税)向交易双方收取
。
除此之外,贵州和广州对于拖欠费用的行为惩罚也是不一样的,贵州按照逾期支付金额2‰的标准每日加收违约金,广州交易中心则是1‰,贵州更严格。
当前,两个交易中心都没有对年费和注册费这两个收费类目有标准,所以在交易手续费是支撑交易中心运营成本的唯一来源,
收支平衡状况决定收费费率的高低
。
根据贵州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2016年成本费用支出预算为1000万,交易手续费不含税金额1057万,结余57万。
2017年的市场交易预测交易规模在280-350亿千瓦时,以2016年市场化交易结算电价(320亿千瓦时交易电量)作为测算技术,测算出2017年的结算电费约86亿元,按照这个标准收取的手续费在1622万元,这与2017年成本费用支出预算1600万元相抵后,结余22万。
当然联想一下这里面的场地成本、人员成本、系统建设等各类支出,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下,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会采取一个怎么样的收费标准呢?晶见按照以上两个办法来算了一算,错漏之处请各位指正。
广东电力市场2018年的交易规模最大达到1600亿千瓦时,如果按照广州交易中心的每一亿千瓦时1-2万元的标准,这个成本收入范围是1600-3200万,双向收取就是两倍。
如果按照电费结算的话,也就是贵州现行的标准,广东的市场化结算电费如果达到150亿元,这个收入就是150亿*1‰=1500万,也就是达到3000万,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的计算,具体情况不一定是这样。
不管是哪一个方案,晶见认为这都是建立在交易中心收支平衡基础上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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