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具有行政权力和影响力,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
收费自由裁量权大
。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各部门、各省份都要建立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目录清单全覆盖,
凡是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为涉企收费行为划定了明确的边界。
这将有力遏制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督促收费主体严格依法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秩序。
针对——
一些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自主设立的
收费项目公开透明度不够,服务内容不清晰、服务标准不明确、收费标准不合理
。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目录清单中要
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等基本信息
。
这将确保企业能够清晰理解每一个收费项目的具体情况,一目了然地知晓自己应缴纳的费用,
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违规收费行为,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
。
针对——
涉企收费政策数量多、形式分散,一些涉企收费虽然纳入清单但是更新不够及时,实质上没有很好地起到信息公开的作用,
企业获取信息成本仍然较高,面临查询难、核实难、维权难等问题
。
《指导意见》提出——
每个部门、每个省份都要建立清晰、全面的目录清单,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发布
。
这将强化政策集成,方便企业快速查询。同时
企业还可以对照清单核实收费项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及时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