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次熬夜,跟朋友们玩真心话之类的游戏,有人问一个单身多年的男生说:你做过的最蠢的事情是什么?
他说,自己大学的时候一直喜欢一个女生,可是女生不喜欢他。
12年的时候,临毕业,女生要回家乡,他本来只需要把她送到火车站,但是突然特别想最后一次陪她,于是一个冲动买下了去女生家乡的火车票,八小时的绿皮火车,陪女生坐到家乡后,他再八个小时坐回来。
我们都夸张地嘘声,说你平时看上去这么闷,居然这么深情啊。
他也跟我一样,患作家的职业病,常晚睡,越晚大脑越活跃。他说凌晨写完稿子脑袋特别空,特别想有一个人,让他想念一下。哪怕是回忆也好。只有在这个时候的怀想,远离了所有钢筋铁骨的生存逻辑,才出落得非常细致和温柔。
熬夜想念一个人,这种事我们都做过啊。
我们当然也知道这对身体不友好,对第二天的工作不友好,对“做一个凡事懂得掂量轻重的成年人”的目标不友好。
可作为情感博主,写过蛮多“及时止损”的大道理,后来自己真的喜欢上一个人了,才发现,感情里能有多少个理智占上风的关口呢,就像很多时候你知道有人不该爱,有人不该想,还是忍不住拨开一簇又一簇世俗的荆棘,跟他越靠越近。感情根本是不可控的,一万个熠熠生辉的大道理,在你冲我眯眼睛一笑过后,顷刻化为荒唐。
我想爱你,很想爱,想为了你,做个犯错的混蛋。
但我不敢在白天过多打扰你,我只能在深夜,在绵长的情绪里,细细密密地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