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交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责任。长沙县紫晶城小区的业主李某,却从2017年1月1号起开始拖欠物业费,截止2020年6月30号,
共欠物业费4454元未交
。在反复协商未果后,小区物业公司将他告上法庭。
但没想到,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后,李某依旧不闻不问。为此,法院向他发出了为期5天的最后还款通知。
本案的执行标的只有不到5000元,
被执行人李某完全有能力履行
。可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他却是一点付钱的意思都没有。为了督促李某尽快还款,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他限制高消费,从现在起,他
不得乘坐飞机高铁,所有超过基本生活开支的高消费都将被限制
。
如果他还赖着不还款,他还
将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据执行法官所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即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了还款义务,还是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
信用贷款方面会受到限制
,
他的子女就读大学及考取公务员都会受到诸多限制
。
8月30日上午10点,长沙县人民法院向李某发出了为期5天的最后还款通知。在限期内,他必须无条件支付本案执行款,或者与申请人协商分期还款。如果还迟迟不肯处理此事,到期后,他将面临远高于本案执行款的
惩戒性罚款
,还可能会被
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