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最高检部署,结合云南实际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提出16项工作重点和12项行动措施,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民生“温度”。
去年9月,我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检察长接诉”中发现,某企业涉案财物查封后,因保管不当造成价值贬值近7000万元,三级检察长接诉后,协调省外多家法院完善了涉案财物保管措施,切实帮助涉案企业避免经济损失扩大。
一年来,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检察长接诉”与“检察官访企”,各级院检察长开展接访219次,2254名检察官深入企业走访1283次,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380个。坚持“检会同行 亲清护企”,与省工商联共同制定“开门问企”“送法进企”等10项措施。
同时,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依法办理各类涉企案件6087件。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1865人,挽回经济损失超2亿元。
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打假护牌”“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等专项活动,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犯罪126人。强化“普洱茶”“石屏豆腐”等地理标志保护,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6件,有力护航“云品出滇”。
人民之所望,检察之所向。
某患有唐氏综合征患儿出生医学证明被他人冒领,导致12周岁仍无法落户。其父多次申请换发未获支持,提起行政诉讼又因超过起诉期限不予立案。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医院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促成解决落户、医疗和上学问题。该案被写入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我省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通过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13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类劳动争议案件213件,通过支持起诉、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1.5万余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合计1.9亿余元。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和假药劣药犯罪763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监督,加大对网络营销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新业态监督力度,立办公益诉讼案件899件。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1699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3263次,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依法起诉2617人,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发出督促监护令2461人次。会同教育厅持续推动专门学校由2021年的6所增加到30所,累计矫治离校1.3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