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IPO大虾
今日,凤形股份发布公告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传票》,投资者史丽华、董洪勤分别以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之案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金额合计近500万。
公告显示,史丽华诉称,其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2月13日期间,买卖凤形股份股票造成投资损失合计451.93万元。董洪勤诉称,其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2日期间,买卖凤形股份股票造成投资损失合计43.36万元。两人认为,前述损失是因凤形股份操纵证券市场造成,故要求公司分别予以赔偿。
对此,凤形股份在公告中提出3点说明:
1、经自查未发现公司有涉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也未因此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处罚;
2、两位原告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存在涉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失是由公司导致的;对于此诉讼,公司将委托律师应诉,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两位原告未提供相关证据涉嫌恶意诉讼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参与炒作凤形股份、华英农业、金一文化和长缆科技等股票的行为(其提供的证券交易记录显示,其交易股票与证监会处罚的李卫卫违法操纵的股票高度吻合),公司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向证券监管机构举报等方式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说明翻译过来就是: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我看你才有问题!
看这情况,原告、被告或将身份互换?感觉一出好戏要上演。
虽然这事还未开庭没结论,但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大虾发现今年7月,中国证券报曾发布一篇名为《“华北第一操盘手”操盘路径曝光 凤形股份股价“雪崩”内幕起底》的文章,称据内幕人士爆料,凤形股份前
董秘邓明
和
总经理陈维新
为确保公司定增顺利实施,涉嫌提供资金指使
操盘手李卫卫
(就是上述公告里的那位)操纵公司股价。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16年8月,凤形股份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以34.03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不超过3232.4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用于收购雄伟精工100%股权。
2017年9月,方案获得证监会批复,但
当时公司的股价基本上就只维持在定增价格附近,并且此前大部分时间股价与定增价格倒挂。
2017年8-9月,邓、陈找到另一个操盘手张某,希望他
“把股价做上去,好非公开发行。”
张某某听后表示,经其分析计算,想把股价做上去大约需要8000万,并告知二人两周后可以一试。
2017年10月前后,邓、陈先后给张某打款6000万,张某以此作为保证金,
以1∶4的杠杆从配资公司和个人客户那里借了五十多个账户,融入约2.4亿资金。
资金到位后,张某开始第一波操作,但因后续资金到位较慢,股价未出现明显拉升。此后,张某找到了李卫卫,李卫卫答应帮助抬升股价。
2017年12月中旬,李卫卫开始接手,此后股价出现明显拉升。股价拉升之后,定增本来已经可以顺利实施,按照邓、陈与李、张的约定,
凤形股份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即可减持获利。
然而就在此时,“黑天鹅”降临。
2018年1月30日,上市公司
大连电瓷
因为利空影响突然跌停,并引起连锁反应,次日
华英农业、金一文化、凤形股份
都闪崩跌停,媒体报道,这些股票均被操纵,幕后操盘手就是李卫卫。
最后,凤行股份因为连续的跌停,导致股价和定增价格倒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