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移民日本,很多人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问的最多的就是,在日本投资房产,是否可以办理移民呢?今天请到富永先生给大家做一回答。(如有问题,在后台回复:签证 获取富永先生联系方式咨询)
“移民”这个词语的理解因人而异,不过大概的意思就是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或者永住权。
看看申请日本国籍和申请永住权需要的年数:
申请日本国籍
・在日本5年以上,工作或者做生意3年以上,两条都要满足。
例:
在日本留学2年,工作(或者做生意)3年,合计5年。
直接以工作签证来日本,在日本工作5年。
直接以投资经营签证来日本,在日本做生意5年。
......
申请日本永住权
・在日本10年以上,工作或者做生意5年以上,两条都要满足。
例:
在日本留学6年,工作(或者做生意)5年,合计11年。
直接以工作签证来日本,在日本工作10年。
直接以投资经营签证来日本,在日本做生意10年。
......
综上所述,没有一步到位直接拿到国籍或者永住权的制度!!
需要持有某种签证,并且让这个签证经得起几次更新,持续几年之后才可以申请日本国籍或者永住权。
・在日本成立一家公司投资房产收房租,房租作为公司的营业额,就能申请投资经营签证,过几年就可以拿到日本国籍或者永住权。
这些内容对关心日本的朋友们来说应该不陌生。行?还是不行?我们来看看相关法令!
申请投资经营签证需要满足其中一个的规模:
イ 雇佣两名以上常勤员工 或者 ロ 出资500万以上
只要出500万日币就行,才30多万人民币,那么简单?
您需要稍等一下,问题是这个规定在法律上的定义是【省令】!
省令:各个省(中国是部)的大臣制定的这个省内的“命令”。是“命令”不是“法律”!
通俗的解释一下,老子定的命令解释权在我,修改权在我,今天可以是这样的定义,明天就可以那样的定义,怎么样你都得给我受着!
这里得闲扯一段,大家也休息一下。
日本当初模仿中国的「三省六部」制,制定了「二官八省」制。现在中国已经改成了“部”,什么国防部,外交部等等。日本还是沿用了以前的叫法“省”,1府11省制。
1府:内阁府
11省:总务省,法务省,外务省,财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环境省,防卫省
这里的【省令】就是法务省定的命令!
现在关于这个“命令”的解释是这样的
投资经营(经营管理)签证的更新条件。
・出资500万以上是指:每年经费开销500万日元以上。
这是投资经营签证更新在金额方面的参考标准,而且500万里原则上是不包括经营者自己从公司拿的工资。如果考虑到经营者个人的工资,每年的经费开销需要大概在800万以上,还有一些利润。
※法律上的定义:公司是公司,经营者是经营者,公司的钱不是经营者的,是属于公司的。所以,经营者也需要从公司拿工资。
砸出几百万人民币可以移民欧美,为什么日本就只要500万日币?
因为拿到国籍,永住为止的几年里,你每年都要消耗出去500万以上,其实合计金额和移民欧美差不多。
还是看入国管理局来的追加资料比较有说服力!
492万都不行,非要你超过500万!
※雇佣员工※
以前,只要满足500万金额的条件即使没有雇用员工也可以。
现在,虽然没有严格到一定要雇用两个常勤员工的程度。不过,一个常勤员工或者一个小时工都不雇佣的话,很难拿到投资经营签证。因为连个职员都没有,你根本称不上是个经营者,在日本做的也就不是经营管理活动,所以和经营管理签证的定义不符。
这个我们看被入国管理局拒签之后的咨询吧!
1.是否可以达到上述在金额方面的要求。
2.如果哪天入管局真的就是一刀切,没有两个常勤员工就不给更新签证的风险。
投资房产出租真的能让你满足上述条件,一直把自己的投资经营签证持续到拿国籍,拿永住为止吗?
可以找人做挂名员工,做假账等等啊!
很多人会这么和我说。
那我们就别谈了吧!“移民”这么高大上,只适合富有层的事。富有层不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冒这个风险。各个阶层都有各个阶层的需求和心理活动。
富有层:通过合法,稳妥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给自己留后患。应了那句话,钱不是问题,用钱可以解决的事都不叫事。多花钱无所谓,不过你要让我的移民计划安安稳稳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