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本案的当事人范某与邢某曾是夫妻关系,双方在此前的第二轮土地分配时,作为同一家庭分得一片承包田。两人在2009年通过梨树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土地便一直由邢某耕种。现如今,双方都已经分别组建了新的家庭,所以范某希望邢某能返还部分土地,由于邢某分割给范某的土地非常零散,且包括一等地和二等地,这让范某非常不满,在几次协商无果后,双方矛盾逐渐升级,最终“
对簿公堂
”。
办案法官认为范某与邢某曾系夫妻关系,且双方在婚生子的成长
及
订婚、结婚过程中都有很大的付出,矛盾争议不算太大,更适宜通过法官进网格的方式联系当地司法所及村干部共同参与化解。
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考虑到范某不在当地居住,耕种土地不便的实际情况,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以土地转包的形式,由邢某继续耕种并按照村干部的意见合理支付土地转包费,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并于当天给付了土地转包费,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此次调解的成功,体现了梨树县人民法院在加强诉前调解、提升司法效率方面的积极探索,通过加强诉前调解,法庭能够更直接地了解群众诉求,更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效率,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