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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参与有序化的现代推进:基于中国语境的逻辑回应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政治  · 2017-06-22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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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简介


陈付龙,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

陈富国,江西农业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与公共精神研究。

公共参与是现代公民在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公共领域内所展开的一种以维护和发展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的公共行动。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题域,公共参与对促进国家与社会的互动,推进现代民主政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时代价值。因此,正确表达公共参与有序化推进的逻辑思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参与迈向制度化、规范化与有序化的轨道,不仅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发展程度的考量标杆,也是多层次多领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逻辑建构与实践导向的内在诉求。

1

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的互动:推进公共参与有序化的文化基底

公共参与是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国家与社会的有限分离、公共领域的拓展而日益发展与突显的社会现象。考察中西方现代化进程的时序位阶,在一定程度上,中国是在追赶西方现代化进程中展开其现代性叙事,公共参与有序化的中西差异与共同挑战,实则要求在寻求公共参与有序化推进中要坚持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的互动共鸣。

 

自我文化即基于自身历史、民族、国民性等生长的具有“自我”特性的特质文化。当代中国在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铺展中呈现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织的图景。当代中国的文化虽然在文化的多元互动中呈现一定的多元特性,然而马克思主义文化的主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总结提升的现代性文化成果、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凝结是其当代中国“自我文化”重要特色陈述。中国特色的现代文化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角度探趣,中国特色的物质文化始终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保障公共参与的人民性与公共性;中国特色的制度文化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文明为基础保障公共参与的公平性与正义性;中国特色的精神文化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保障公共参与的科学性与价值性。“他者”是相对于“自我”而言,主要意指现代化进程中的西方文化。西方文化中鲜明的特质即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物质文化底色、以资本主义制度为基础的制度文化底色以及以新自由主义为基础的精神文化底色。面对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的交织,历史与现实呈现出固步自封、骄傲自负、开放包容等不同姿态。“文化是一种价值性存在”,审视固步自封、骄傲自负、开放包容这三种文化姿态,毋庸讳言,开放包容是公共参与有序化推进在文化层面的应有姿态。

 

考察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的文化特质与应有姿态,当前坚持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互动,主要应注意:一是坚持自我文化特色,彰显文化自信。当前多元化的时代交织中,中国文化往往与他者文化在时代中并存与持续,面对西方文化“文明的冲突”、“意识形态的终结”、“历史的终结”等一阵阵强势来袭,坚定举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旗帜,既不文化自卑、也不文化自负,在文化自信中坚持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互动。可以说坚持自我文化特色和彰显文化自信,是坚持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相互动的前提要求。二是借鉴他者文化优势,博采文化众长。他者犹如一面“镜子”,正是在“他者”的审视中更清晰的认清自我与识别自我。他者文化尤其是西方文化先于中国开启现代化进程,西方当前对“风险社会”、“被围困社会”、“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单向度的人”等现代化进程中的可能风险与警惕均给予了中国现代化以警示与启迪。与此同时,他者文化中对自由、民主、平等等价值的探讨与追求也给中国文化以借鉴与学习,由此可以说借鉴他者文化优势,博采文化众长是坚持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相互动的重要面向。三是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平等互动。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平等互动即两者均不以“普世性”的视野强制性或刻意性的要求另一方以服从或遵从,而是在交融、交锋、交汇中相互借鉴与提升,它是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相互动的内在要求。

 

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互动,对于公共参与有序化推进之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共参与的中西资源借鉴。公共参与当前在中西方均有理论预设与事实澄明,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的相互动有利于公共参与的中西资源借鉴,使当代中国公共参与推进中结合自身文化特质与国情特色,有效吸取中西公共参与中的经验教训,推进公共参与的有序化。二是公共参与的文化价值支持。绩效性资源、制度性资源、意识形态性资源均是公共参与有序化推进的重要资源,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的相互动则能够为公共参与提供文化价值支持,使其在参与的价值导向、价值动力、价值路径层面均获得一定的支持,使公共参与降低“无序化”与“非理性”的可能风险。

2

主导参与和渐进参与的互构:推进公共参与有序化的秩序程式

依据美国学者谢尔·阿斯汀提出的“公民参与阶梯理论”,公民参与由低到高可分为“政府主导型、象征型、完全型”等参与类型。借鉴谢尔·阿斯汀的“公民参与阶梯理论”及中国的实践特色,提出坚持主导参与和渐进参与的互构,是公共参与有序化的秩序程式。

 

当代公共参与的模式建构主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市场-社会”的“正三棱锥”模式下建构,主导参与主要指在政府主导下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公共生活的具体行动。政府相较之其他主体具有其特殊的制度化优势,坚持政府主导参与主要是由政府的特殊制度化优势所影响所决定,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的机构设置层级清晰,具有较强抵御风险能力。政府相较之其他参与主体在制度体系、机构设置、管理模式等方面较为科学化、层级化,在公共参与的风险可控与风险抵御等方面具有更强的抵挡能力,能够在各类事务的风险防范中发挥其主导作用。二是政府的组织管理集中高效,具有较强社会动员能力。公共参与作为一种公共领域的行动表达,在参与的具体落实与行动中其可能涉及社会的各阶层,要求社会不同领域、不同阶层、不同主体的配合与协作,政府在组织管理层面较之其他主体更为集中高效,具有较强社会动员能力。三是政府的制度体系成熟完善,具有较强激励约束能力。从导向型因素解析,公共参与同样需要一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参与者向“公共善”的目的趋近,约束不合理的行动与不正当的因素,政府可通过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法制、问责等方式以激励与约束,发挥其在公共参与的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上的相应能力。四是政府的资源汲取能力完备,具有较强培育引导能力。公共参与在实现机制上往往依靠绩效性资源、制度性资源、价值性资源等层面的汲取与提取能力,需要社会成员较好的公共精神与公共意识,政府相较之其他主体具有更强的资源汲取能力,并能较好的培育与引导社会的公共精神培育与公共意识生长。渐进参与即有步骤、有程序、有进度的渐进式参与。在我国现阶段,伴随着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与物质水平的提升,公民普遍在参与需求上有所提升,但是在参与的速度、参与的广度、参与的强度、参与的成熟度等层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瓶颈。审视中国公共参与的历史与现实表征,总体而言主导参与有余向主导参与式微转向、参与热情有余向参与冷漠显现、激进参与有余与渐进参与不足等风险一定程度都存在。主导参与有余向主导参与式微主要指中国传统在“强国家-弱社会”模式下总体而言政府主导的参与力量较为强大,甚至在特殊时期呈现政府的“一插到底”的控制模式,然而伴随着利益集团、资本诱惑等因素的介入,国家自主性存在式微的风险,由此引发的主导参与亦存在式微的风险。参与热情有余向参与冷漠显现主要指在个体意识觉醒的时期个体的参与热情普遍较为高涨,伴随着市场化浪潮的深入、“唯私化取向”的突显,桑德尔所警惕的“政治冷漠症”与“政治唯私症”亦在一定程度呈现,公共参与的冷漠性亦有一定程度的显现。激进参与有余与渐进参与不足主要指公民在具体公共事务的参与过程中往往被某种诉求直接激励,且在参与方式受限、参与渠道较窄的情形下可能走向激进参与有余而渐进参与不足的风险。综上可见,公共参与的历史与现实表征都要求当前推进公共参与有序化需要坚持主导参与和渐进参与相协调。


考察主导参与和渐进参与的时代背景与应然要求,当前坚持主导参与和渐进参与的互构,主要体现在:一是发挥政府在参与中主导作用。当前公共参与有序化均面临着民主与集中、公平与效率、公益与私益等矛盾挑战,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最集中主体,有能力协调三者之间的张力,做到民主指导下的集中与集中下的指导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的合理兼顾、肯定私益的合法性存在并寻求公益与私益的最恰当共在。此外,政府在组织架构、制度管理、公民教育等方面均有其特殊的优越性与自觉性,主导参与和渐进参与的互构,首先则在于发挥政府在参与中的主导作用。二是激活公民在参与中主体作用。公民是参与的真正主体,亦是公共参与的最基本单位。换言之,离开了公民的主体性参与,公共参与则会变相为“权谋的游戏”或“娱乐的演说”。公民在参与中主体作用的发挥主要有满足公民自身需求、增进社会资本、提高公共政策有效性、推动社会民主化进程等价值功能。伴随着公民民主与权利意识的提升,公民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参与需求提升,公民在参与中主体作用的发挥也是对公民自身参与需求的积极回应,使传统的公民被动式参与转化为政府与公民的积极合作。西方社会资本理论已表明当公共积极参与集体行动,有利于调动公共积极性且增强公民主体间的信任,主体间的信任则会进一步转化为社会资本、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形成和谐有序的良性社会氛围。公民在参与中主体作用的发挥则有利于增进社会资本。此外,公民在参与中主体作用的发挥还有利于发挥公民对公共政策的监督与建议功能,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推进也将获得更多的接受度与承认度,进而提高公共政策有效性,在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事务的参与、公共决策的监督等参与中也利于推进民主化进程。三是因时因地适度与恰当参与。公共参与是历史发展进程的产物,受制于特定的时空要求与历史制约,当前公共参与的需求与公共参与的供给在部分领域、部分环节仍存在不匹配现象,倘若任由公共参与需求的膨胀或不因特定时空与情境的提出要求,则必然走向激进式的参与或无序化的参与。主导参与和渐进参与的相协调内在已要求因时因地适度与恰当参与,换言之公共参与有其特定的尺度与审势要求。


主导参与和渐进参与的互构,对于公共参与有序化推进之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规避参与的盲目化。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参与使公共参与在相对健全的组织结构、制度设置、管理模式下展开,它能够较好的规避公共参与的盲目化,使公共参与在一定的规范、规则、规约下进行,进而促进参与的有序化。二是规避参与的激进化。渐进参与主要针对参与需求与供给不匹配的时代情形所指出,渐进参与要求在参与的规模、强度与范围等层面均顾及相应的主体、介体、客体等因素,而非简单的短期内满足参与需求一维面向,在渐进参与的过程中把握尺度,规避参与的激进化,进而促进参与的有序化。

3

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的互融:推进公共参与有序化的主体要求

“如果治理社会的是规定和法律,社会成员就必须能够有效地交流意见以理解彼此之间的理由与目的,并且至少能把某些集体判断整理出来。如果理性被理解为做这些事的能力,社会成员须具有理性就成为民主的前提。如果不具备理性,就绝无可能通过参与来实行自治。”科恩的论述表明着理性是民主的前提,亦是参与的内在需求。审视公共参与有序化的中西差异与共同挑战,坚持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的互融亦是公共参与有序化的主体要求。

 

公共理性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们的理性的目标是公共善,此乃政治正义观念对社会之基本制度结构的要求所在,也是这些制度所服务的目标和目的所在。”公共理性自哈贝马斯、罗尔斯在其政治哲学理论中运用以来便广受关注,公共理性生长于公共性的自觉与认知,它具有自身的生长特质,即公共理性是基于差异承认的理性、是指向公共善的理性、是以共同体为基础的理性、是以公共领域为承载的理性。个体理性是“一种使我们了解真理的本领。”理性是现代性哲学的核心概念,康德将理性类比于“道德自律”,黑格尔则将其推极至极致,将其类比于“绝对精神”。无论对理性以何种解读,不可否认,理性是个体成长与社会参与的必备要素与前提基础。当前公共参与面对个体理性与公共理性的多重面向时,呈现以个体理性否定公共理性或公共理性否定个体理性的片面观点。显然个体理性与公共理性的合理认知是公共参与有序化推进的重要要求,摆正两者的关系定位亦是公共参与有序化的重要理念。

 

考察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的内在特质与应然情境,当前坚持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的互融,主要体现在:一是个体理性实现有赖于公共理性指导。理性使人本能的“趋利避害”,然而正是存在“普遍而不变地遵守正义规则”,才可能规避自然状态下“狼对狼的状态”。“人在其本质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公共理性的达致意味着个体之间对社会基本理念有所认同、对社会整体性有整体的理解与感知。由此推理,个体理性亦能在社会基本理论共识框架下以合作与行动,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共在。由此可以说,个体理性实现有赖于公共理性指导。二是公共理性形成有赖于个体理性培育。个体理性是公共理性的源泉与基础,缺失个体理性,公共理性如同“无源之水”。罗尔斯指出:“公共理性是一个民主国家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由此可见,公共理性首先是公民个体的理性,换言之,公共理性形成有赖于个体理性培育。


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的互融,对于公共参与有序化推进之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缓解公共参与主体的角色冲突。个体在扮演不同社会角色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与道德悖论,在面对角色冲突时个体可能会呈现焦虑、焦灼或脱离公共利益的风险,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的相映照则有利于缓解公共参与主体的角色冲突,使公共参与主体认知其自身的主体资格,并在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的观照下作出合理判断与选择。二是保障公共参与制度的合理有效。公共参与制度的合理有效有赖于公平公正与合法正当,而这两个要素均与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息息相关,在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相映照下公共参与制度的公平公正、合法正当才有其相应的保证与可能,由此可以说,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的相映照也保障公共参与制度的合理有效。三是保证公共参与公益性的价值导向。公共参与是指向“公共善”的行动表达,然而在利益驱动的本能动机下,若缺乏公共理性,则可能陷入利己的追逐或陷入奥尔森所言的“集体行动的困境”,公共理性和个体理性的相映照一定程度保证公共参与公益性的价值导向。

4

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的互嵌:推进公共参与有序化的价值导向

民主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往往被公平与效率问题所遮蔽,然而从范畴领域审视,公平与效率问题属于资源配置的问题,民主与效率问题则更切入治理与参与的价值实质。罗伯特·达尔曾指出:“公平固然重要,但是效率亦不可或缺,因为缺乏效率将会导致资源的浪费,人民生活更加贫困,进而会致使社会公平更加难以实现。”公平与效率、民主与效率等问题紧紧交织,在公共参与有序化能否推进以及如何推进涉及的价值命题中民主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至关重要。


罗伯特·B.登哈特的《公共组织理论》一书译校者在前言中指出:西方的行政思想“历来存在着宪政主义和管理主义两种倾向,前者关注社会公正、平等、民主、回应性等,后者则关注效率。”民主与效率的交织命题在科层制、管理型、民本型等不同政治管理理念中历经效率至上、社会公平、以民为主的价值变迁历程。在传统的公共行政的管理模式中,效率曾被视为最重要的价值理念。然而,不论是韦伯的官僚制抑或泰勒的科层制在这一时期却遇上了“服从—命令”、“集权—统治”模式下的效率陷阱,即效率的过分追求却在公共性与价值性缺失下抑制了其本身的提升。换言之,效率至上并未取得其预期成效。20世纪后半叶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民主化浪潮的兴起,基于对传统行政学的反思,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提出了“民主行政”的模式,即强调社会公平、公众参与、公共利益在政治管理中的价值与地位。然而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的“民主行政”模式亦遭遇了质疑与挑战,即缺失效率支撑的公平与民主如何实现。在历经效率至上、社会公平的尝试与困境后,当代美国公共行政学家登哈特夫妇提出了新公共服务思想,其核心理念即“以民为主”,在治理系统、公民与政府角色定位、决策机制、参与机制等方面努力使民主与效率相嵌入。与此同时,在效率至上、社会公平、以民为主价值倾向的演绎蜕变中,公共参与的价值导向也历经效率激励、民主激励、民主与效率协调激励的动态历程。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的相嵌入不仅契合公共行政变迁历程,也是公共参与应有的价值导向。


考察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的发展历程与价值导向,当前坚持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的互嵌,主要体现在:一是完善民主治理结构。民主治理结构是推进民主与效率目的、工具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当前完善民主治理结构则主要可从行政机构的合理化与效率化,治理系统结构的科学化与清晰化,权力监督机制的规范化与法制化等层面着眼,使多元治理的模式真正形成,完善国家-市场-社会-公民等界域的关系与动态结构,规范政府与公民的关系,进而达致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的相嵌入。二是建立公共参与体系。公共参与体系的完善是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相嵌入的重要载体,当前公共参与体系建立主要从制度、过程、方式等方面着力,如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建立决策体系、表达与监督机制、拓展新型基层自治、民间组织等参与方式等,以公共参与体系的建立及完善推进民主-效率目的-工具价值的实现。三是培育公共伦理情怀。公共伦理情怀是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与准则,公共生活中参与主体的公共伦理情怀直接影响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的实现,缺失民主只有效率,可能会导致集权专制;缺失效率只有民主,则可能会导致离散分化。然而民主与效率激励的相嵌入都需要公共伦理情怀的培育,它是其和谐共生的价值基础。


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的互嵌,对于公共参与有序化推进之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共参与的制度规范。公共参与作为公共行动的集合,其有序的推进需要相应的制度规范,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的相嵌入实质与现代治理体系相匹配,也为公共参与提供了制度规范。二是公共参与的价值关怀。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既是公共参与的激励方式,也是公共参与的价值导向。公共参与从价值理念上既需要民主,也需要效率,民主激励和效率激励的相嵌入则为公共参与提供了价值关怀。

文章来源:《理论与改革》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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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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