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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是药,不是糖」 | 广告常识

老金扯谈  · 公众号  · 自媒体  · 2017-06-19 21:47

正文

文章作者:广告从业人员东东枪。


他的微信公众号:东东枪(deardongdongqiang)


每一个广告从业人员都该好好看看。


常识,最重要。



东东枪:

前些天有人在微博问我:什么是好广告,什么是烂广告?见到一则广告,该如何评判?

如何评判广告是个大问题。我听过同行前辈的讲授,自己也试着给人讲过。细讲起来,这事儿有原理、有工具、有注意事项清单,囫囵吞枣地讲一遍,也得俩小时。但如果让我随便说说“该如何评判广告”这件事,那我认为,最要紧的原则,应该就在下头这10句话里了。

都是大道理,且有些不好理解,但相信一定有人能读懂。

放在这里,供各位参考吧。:))


1.

“广告作品”跟“广告”是两个概念。

评判广告时,请先弄清楚你是在评价“广告作品”还是“广告”。


2.

只用“好”或“烂”评价广告就是不对的。

“好”或“烂”通常是对广告作品的评价,而非对广告的评价。

好坏之外,还有“对”、“错”之分。


3.

好坏与对错互不相关。

有“好”而“错”的广告,也有“烂”而“对”的广告。


4.

“错”是最严重的“烂”。因为错会抹杀所有的好。

“对”是最大的“好”。如果“对",“烂”也可能是“好”的。

为什么?因为广告是药,不是糖。


5.

“对错”常在作品之外。

同样的一则广告作品,贴在地铁站可能是对的,放在机场可能就是错的。夏天发布可能是对的,冬天面世可能就是错的。投放在天津可能是对的,出街在青岛可能就是错的。


6.

即使只评判广告作品,也不能以局部替代整体。

好文案,不等于好广告作品。好广告作品,不等于好广告。


7.

对错是绝对的。好坏是相对的。

好坏可以各花入各眼,对错则往往不容你主观。


8.

对错好坏的标准,会因视角而异。

观众的标准、消费者的标准、品牌负责人的标准、品牌负责人下边的职业经理人的标准、广告公司的标准、广告公司创意人员的标准……全不相同。

评价前,或至少评价后,你得知道自己是谁。


9.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观众的标准与消费者的标准也不同。

“褒贬的是买主,喝彩的是闲人”。老话说得很清楚。


10.

我常引用大卫·奥格威的名言,大意是说,古代有俩演说家,头一个演说完了,人们都鼓掌,说:看这孙子讲得多好!第二个演说完了,大家都说:走,听他的,当兵打仗去!

奥格威说:我赞成后者。

但我猜,那被人夸赞“这孙子讲得多好”的,一定是围观者眼中的好广告。


(本文基于此前在“微博问答”中对网友提问的回答改写。文中图片由东东枪2017年5月拍摄于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