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最刷屏的莫过于租赁新政了。
一个是,中国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出台。
一个是,《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
这两个方案,如石入水、击起行业内部波澜无数:房地产行业的产业结构类型,可能在根本上会发生一些改变,进而影响中国房地产租售结构的变化,再进而
影响中国经济产业结构和发展的变化
。
中国主要城市
高房价已成为一个既定事实
。从金融安全角度,也不可能把房地产的价格打下
30%去。毕竟,在房地产住宅贷款、抵押贷款角度,银行是最大债主;如果房地产快速贬值,则银行马上将资不抵债、不良资产激增。如果银行系统受影响,则中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都会受到冲击。
考虑民生,也要考虑安全。
但是,房价业已高企,如何
平衡
“广厦天下”、“居者有其屋”
,让城市的建设者都有稳定和舒适的安身之地、让每个城市家庭都有一个温馨的窝?从而,让社会阶层平衡、和谐相处?让高房价归高房价,并不影响百姓福祉?也不影响社会的就业需求?如果,只是一个城市高房价,人们还可以流向低房价的地方。但是,在城市竞争力的比价之下,洼地已经填平,住房价格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购买力上的矛盾。
租售并举、增加租赁、提升租赁品质,长效机制呼之而出。
一边是
2017年4月左右起的多城持续调控,把房价上涨势头打下来。一边是限售、限购、限贷、金融去杠杆,让楼市冻结起来、不会暴涨、也不会发生抛售崩盘。
稳定,就是硬道理
。
当市场热度消退,投机需求萎缩,长效机制已体系出台:
1.减少商品房住宅土地拍卖
,增加自持、纯租赁的土地出让
2.明确全国一盘棋
,商住用地里必须划分
20-30%左右比率用于保障房、人才房
深圳更在此基础上,增加
“20%”的自持租赁房——商品房继续减少、租赁房继续增加
3.
强化租售同权
,解决租房的义务教育学位保障等系列民生权利,舆论上为
“租房也能安享生活”护航
4.改革租赁合同
,强化对租客的权益保障、合同期持续居住的保障
深圳在此基础上,将统一租赁合同、网上签约
5.出台全国的租赁试点方案
,鼓励企业开发和运营租赁用房,鼓励集体土地开发为批量租赁房
6.深圳出台鼓励租赁市场的方案
,批量采购
100万套农民房投入租赁房,建设国有租赁房企业,支持租赁运营企业融资和IPO
7.在税收政策上
,对个人和企业的租赁经营进行减免
8.各地区指定和下达了具体的租赁住房增加计划
深圳甚至更出台了具体新建和扶持的住房租赁企业数量和新政租赁住房的供应数量计划
统观全国、广州、深圳、上海有关的租赁政策和租赁用地政策的变化
,主要是围绕增加租赁用房供应量、提升租赁房的舒适度和安全性、保障租户的承租居住
-学位各方面的权益、减免租赁经营方有关的费用,希望规模化、体量化的提供性价比合理、工薪阶层能负担、租客(尤其是家庭)能够长期居住的租赁用房,来
化解高房价、买房供房困难的矛盾
,达到
“房子是用来住的”、“居者有其屋”(可购可租)的目的。从根本上先解决“老百姓有房子住”的幸福根基问题,从而化解高房价带给社会的压力,
让商品房仅成为富裕阶层解决高品质居住需求的渠道
。
长效机制就是
租售并举、房价去泡沫、住者有其屋
(多种住房和租房类型)
目前看,这种政策的决心和力度是很大的。
下达的效率是非常高的
。短期都已经有成效,深圳近期大量向社会投放保障房的申请指标。但是,这种政策可以平缓社会上的住房矛盾,可
本身不是对房价的打压政策
。
去泡沫、去金融、去投机
,固然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安全性本质的诉求;但是商品房是因为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出来的
根本性居住需求
,
经济好、通胀,则房价必然会长线增长
,通过保障房、租赁房、房产税等等手段都不可能彻底消融商品房的金融属性。只是,需要把这个金融功能控制在合理的程度,使之在安全的范畴发展。
政策的执行,一定能增加市场上品质的租赁房的供应量和长期租赁房的供应量,能
缓解中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需求、保障民生的基本幸福感
。但是
很难彻底解决学位紧张区域的读书问题
,因为学位的增加是靠教育建设的投入:人口增加,学校没增加,优质学校数量没增加;而光增加
“符合条件的读书学童”的数量,反而会让学位更紧张。学位房租赁供求紧张,
会导致租金上涨
。
同时,企业规模化的运作租赁用房,会增加建安成本、装修成本、物业管理成本
,这些成本的增加就会反应到房租上
。所以
中长线来看,大城市的房租会上扬
。
对于民营公寓和租赁企业来说,本来就非常紧俏的优质区域的低价稳定房源,随着更多的国企、大企业的加入
房源的竞夺,房源会更紧张、原始租金会更贵,从而租金利得的利润可能更薄
。只是对于租赁企业的经费扶持、信贷融资支持、股权和
IPO、REITs的支持,会让这些企业更容易获得资本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