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麒:《〈杨执一神道碑〉的石本与集本》(本文原载《斯文》第10辑)
阅读导引:
一、杨执一及其神道碑石刻的发现
二、石刻本的重要信息
三、《文苑英华》总集本对石本的利用
四、《张说之文集》别集各本文字甄别
《杨执一神道碑》是张说(667—731)文集中有唐代石刻保存下来的少数作品之一。
杨执一(661—725)是中古时期弘农杨氏“观王房”的后人、武则天到唐玄宗开元年间的重臣,是研究唐代前期政治史的关键人物之一。在两《唐书·杨恭仁传》下,他的生平只提到一句:
执柔弟执一,神龙初,以诛张易之功封河东郡公,累至右金吾卫大将军[1]。
关于其生平的重要资料,主要依靠其神道碑和相关墓志的记录而得到揭示。根据碑志资料,杨执一在武则天朝就走上仕途,这是与其出身相关的。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载,杨绍三子,杨执柔、杨执一为其长子杨雄(字士雄)的曾孙[2],而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则为其少子杨达(字士达)之女;所以,杨执柔兄弟是武则天母系一方的子侄辈。武则天当政之后,对于其武氏家族和母系杨氏家族之间的封官许爵,采取了平衡手段,使得杨氏兄弟也在其时获得了荣宠。这也是两《唐书·杨恭仁传》提及的史实:
续孙执柔,则天时为地官尚书,则天以外氏近属,甚优宠之。时武承嗣、攸宁相次知政事,则天尝曰:“我今当宗及外家,常一人为宰相。”由是执柔同中书门下三品[3]。
杨执一在之后的玄宗朝能够继续腾达,则是与两《唐书》记载其“神龙初,以诛张易之功”而站到了李氏一方的正确立场相关的。此后经历的三思乱政、韦后之乱,杨执一都是拥戴李家的忠臣。正因为如此,开元十四年(726)杨执一去世,得到了唐玄宗专门的诏赠、赐谥,以及“歸賵成喪,有加恒數”(《杨执一神道碑》,下同)的礼遇;他的神道碑也由其子“銜恤靡訴,托詞疇識”,请得当时的“大手笔”张说撰写。张说同样是从武则天时代科举入仕,并在反对二张、匡复唐社中成为开元名相的。
张说所撰《杨执一神道碑》之前曾在别集本的《张说之文集》卷二五、总集本的《文苑英华》卷八九五中流传下来。如果两种早期的宋版得以留存,对于我们校勘早期文本的异同,获得接近唐人文本的真实面貌,将有很大的裨益。但是张说文集本的宋本虽然传承有序,至今我们却只能看到清代的影抄本传世[4],其后的明刻本《张说之文集》与大部分的明代刻书一样,难逃粗制滥造的恶名。不仅如此,明刻本还丢失了三十卷本的后五卷[5],因此清代学者都很想恢复张说集的原貌,但因为没有相应的资料参考,最终不仅未能复原古本,有些判断甚至距离原貌渐行渐远。所以,《张说之文集》是一部很难恢复宋刻原貌、版本复杂的别集。而收录该文的《文苑英华》卷八九五也只有明版和明影宋钞本留存[6],后世搀入的错讹亦不在少数,用它来作为张说作品的参校本,也须注意到总集本身的版本复杂性。
因此,通过唐代石刻本来帮助我们了解张说文本的流传和集本的真实面貌,显得弥足珍贵。之前,《杨执一神道碑》在宋代金石学盛行之际的诸家著录中,都未见记载;其后清代碑学振兴,也未见表彰,可能很早就仆倒在地、湮没人间。然而地不爱宝,这样的机会,终于在近年出现。
2010年夏,《杨执一神道碑》在咸阳国际机场附近出土,现收藏在咸阳市渭城区顺陵文管所。2014年,李小勇《唐杨执一神道碑考释》(以下简称《考释》)最先公布并研究了这一碑刻[7]。据其介绍:该碑出土之际,已经断为两截,碑座已佚。碑身通高300、宽104、厚30厘米,碑额高85厘米,碑榫长62厘米。碑额篆书,碑文隶书,30行,满行65字,共1864字。
更早的1951年,《杨执一墓志》及杨执一妻《独孤氏墓志》也在附近的底张湾出土,收藏在西安碑林博物馆,《杨执一墓志》因为作者是唐代知名的文学家贺知章而闻名学界[8]。甚至,杨执一的母亲高惠的墓志,也在2008年11月出土于底张街道办事处西的蒋村东南,现藏于顺陵文管所[9]。底张湾即“底兆湾”的讹称,以其地在顺陵兆域下方而得名。顺陵是武则天母杨氏的墓葬所在,从称名顺序上来说,是杨氏先归葬于杨氏家族墓葬区[10];而随着武则天身份的崇高,遂将杨氏墓单独辟为“顺陵”[11]。要之,在顺陵周边即咸阳机场、底张湾附近出现杨氏碑志,是理所当然。这些碑志的陆续出土,对于我们认识中古时期杨氏家族与隋唐政治社会历史,提供了丰富的内容。
以下关于《杨执一神道碑》的研究,将以别集本《张说之文集》中的影宋抄本(椒花吟舫本)、明刻本(龙池草堂本)、清刻本(结一庐本),总集本的《文苑英华》《全唐文》本,以及当代学者熊飞的《张说集校注》本(简称“《校注》”)作为比较对象[12],来分析石本与集本的文献学意义。在与石刻本进行比较时,本文将用“石本”、“集本”做出分别,而“集本”的概念总括以上别集、总集本;在分别比较别集、总集本之间的异同时,则以“别集本”、“总集本”相称;具体到某一集本的差异时,则以上述别集的括注名称和总集全名相称。其中碑志引文为便于比勘,均以规范繁体出现。文中亦时参以贺知章《杨执一墓志》作为比照。
《杨执一神道碑》石刻的出土,体现了多方面的文献学价值。首先是石刻物质性的存在,丰富了我们认识开元年间碑文上石的一些重要信息。
石刻有篆书碑额,题作“大唐故河東忠公楊府君之碑”。正文的标题残泐,可以辨识者,《考释》作“大唐故冠軍大將□□□□□□□□□□□大夫持節朔方道行軍節度大總管關內支度營田蕃落□□(遣)[等]大使□□□祿大夫(幷)[行]鄜州刺史贈戶部尚書上柱國河東郡開國忠公楊府君□□□□□□”[13]。可以进一步深究的是:根据神道碑正文中的任职,空缺处第一部分十一字,可能是“軍右威衛將軍衛尉卿御史”;第二部分二字,可能是“鹽池”[14];第三部分三字,可能是“金紫光”;第四部分四字,可能是“神道碑銘幷序”。因此,碑文全题应该是“大唐故冠軍大將軍右威衛將軍衛尉卿御史大夫持節朔方道行軍節度大總管關內支度營田蕃落鹽池等大使金紫光祿大夫行鄜州刺史贈戶部尚書上柱國河東郡開國忠公楊府君神道碑銘幷序”。
以上的标题结衔概括了杨执一后期最重要的几任中央与地方军政职事长官,即右威卫将军、卫尉卿、朔方元帅、鄜州刺史,及其武官散阶(冠军大将军,正三品上)、宪衔(御史大夫,从三品)、文官散阶(金紫光禄大夫,正三品)、赠官(户部尚书,正三品)、勋级(上柱国,视正二品)、爵号谥号(河东郡开国忠公)。系统的品阶爵勋与职事官相配置,是唐代对官员社会地位认定的重要制度[15];而死后的赠官、赐谥,则更是“盖棺认定”的最高荣誉。
在《张说之文集》《文苑英华》中,《杨执一神道碑》这一标题的繁复性,都简单地标以“贈戶部尚書河東公楊君神道碑”[16],突出最后的赠官与封爵,是最简明扼要的认定,也是碑志的撰写者最容易确定的要素。贺知章《杨执一墓志》的标题则增加了杨执一最后的散阶与职事官,作“大唐金紫光禄大夫行鄜州刺史赠户部尚书上柱国河东忠公杨府君墓志铭并序”,也是符合常规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可以由撰写者拟定的。而且,这种“标所终官爵”是唐代“重君命、尊律令”的制度规定[17]。
对于杨执一这样历经数朝、频当大任的官员,如张说在神道碑中所概括“凡領郡十五,將軍十二,再杖節鉞,三執金吾,一至九卿,二兼獨坐”,如此丰富而重要的任职,将最重要的都标识出来,受制于唐代严格的律令,可能是碑刻主人的后代商定的结果,而并非张说起草的原貌。
神道碑作者结衔,也为集本所无,可以了解到张说此时的社会地位:“特進行尚書右丞相兼中書令集賢院大學士上柱國燕國公范陽張說撰”。“特進”是张说的文官散阶,正二品,仅在“開府儀同三司”之下;“右丞相兼中書令”是张说的职事官,行宰相之职;“集賢院”是玄宗开元年间设立的官方修书机构,张说充任首任学士、知院事。“上柱國”是张说的勋级;“燕國公”则为其爵号;“范陽”则其郡望。
根据《张说年谱》的记载:张说于开元元年封燕国公,并上柱国勋级;开元十三年十月,任右丞相兼中书令;十三年十一月东封泰山,进阶特进。但是,开元十四年四月,崔隐甫、宇文融及御史中丞李林甫共同奏弹张说,使停中书令兼职;开元十五年二月,又下制令张说致仕[18]。此碑集本有“以今十五年六月,合葬于咸陽之洪瀆川”句,石本作“以今十五年九月三日,合葬于咸陽之洪瀆川”,碑末更有“開元十有五年歲在丁卯十一月己亥二旬戊午建”字样,因此,不仅在张说撰写碑文的开元十五年六月前后,退而言之,在立碑的开元十五年十一月份,他的职事官“右丞相兼中書令”是不再行用了的。
關於“集賢院大學士”的说法,《唐会要》载:“初以张说为大学士,辞曰:‘学士本无大称,中宗欲以崇宠大臣,景龙中修文馆有大学士之名。如臣岂敢以大为称。”上从之。”[19]贞元四年(788),宰相李泌辞去“大学士”之称时,犹引张说谦辞“大”字故事为证[20]。
可见,《杨执一神道碑》石本上的作者结衔,和碑主标题的结衔一样,都不是由作者本人确定,而是由作为碑主后人的立碑者为了增加碑刻景观的政治地位、社会声誉而确定的。
《杨执一神道碑》的书者“尚書兵部郎中安定梁昇卿書”,也是石刻留给我们的重要内容。梁昇卿隶书,是玄宗倡导的唐隶忠实的执行者[21]。开元年间,由名家撰写的文字,大多能见到梁昇卿书法的书丹。因此得到梁昇卿书丹,成为当时树碑立传的最高荣誉。梁昇卿与当朝宰相张说的撰、书合作,在今存历代资料中,就有《郭知运后碑》《萧灌碑》《张府君碑》三种。《杨执一神道碑》的出土,不仅增加了梁昇卿书碑的实迹,也为盛唐政治文化景观中文学与书法的结合,增加了例证。
总之,神道碑的实物存在,为我们展现了唐人立碑务求高大上的标题和书法层面的经营策略。
《杨执一神道碑》的石刻文本,还为我们提供了集本记载并不具体的安葬、立碑等等更加准确的时间信息。如杨执一与夫人独孤氏的合葬时间,别集本与《英华》本作“以今十五年六月”,石本则作“以今十五年九月三日”,后者的时间与《杨执一墓志》同。这一差别,应该是在张说撰文之后、上石之前,落葬时间发生了变故,因此刻石做了修改。张说文章收入文集,并未根据后来的时间变化做出修订。
最后,石刻的末行,还留下了集本神道碑所不载的建碑时间:“開元十有五年歲在丁卯十一月己亥二旬戊午建。”这个时间点,即开元十五年岁丁卯十一月己亥朔二十日戊午。其年十一月十四日,当公元727年12月31日。因此,按公历计算,则此碑建成,已在公元728年1月6日。
从杨执一去世时间的开元十四年正月二日,到落葬时间的开元十五年六月初选和九月三日再选,再到建碑时间的十一月二十日,提供了一个唐代官员完成其丧葬礼仪的先后程式在时间节点上重要的个案消息。
除了以上各种独特的信息为石本所独有之外,通过石本与集本之间的文字校勘,还会发现有些字句的信息属于碑主后人的加工,而并不属于张说撰写时候的内容。这主要集中在关于杨执一家世的问题上:
⑴“漢太尉震十九代孫”:此句集本均无,应是张说撰稿不作枝蔓,仅以稍近之曾祖“隨司空觀王雄”为溯源之始,以呼应其下文“在隋則二代五公,在唐則一門三相”的总结。而作为碑主的后人,则循时尚,推迈远祖,增加了东汉太尉杨震为其远祖以增门耀[22]。“隨司空觀王雄”之“隨”即“隋”字,亦为集本所无,是碑主后人因为要与后来增补的“漢太尉震十九代孫”之“漢”字对应而增补。
⑵“吾斯河東忠公之謂也”:此句集本均无“忠”字,与集本标题“贈戶部尚書河東公楊君神道碑”一致。“忠”为谥号,亦当系碑主后人所增补。
⑶“□[字]太初”:集本作“字某”,是杨执一字,张说临文不知,而由碑主后人所补,此种“讳某、字某”的表达,在唐代碑志文稿中多有其例。
⑷“觀公侍中恭仁,公之伯祖也;安□[德]公中書令師道,公之叔祖也”:杨恭仁、师道兄弟,均为杨执一祖父辈,张说偶然误记为父辈,“祖”均作“父”,碑主后人改正。《校注》于“父”字前均括补“祖”字,出校云:“祖,底本原无此字,据史意补。”[23]甚是。唯据石本,则集本“父”字均以“祖”字代替,不作“伯祖父”“叔祖父”称谓也。
⑸“其孤濯、汪、□[泂]、汲、汶等”:集本作“其孤濯、汪等”,是后三子之名,或未提供给作者,或作者以前成名之子二人以概全部,是碑志文常用体例。碑主后人增补,亦属常例。《杨执一墓志》亦署五人名字,故神道碑石本所泐第三子名,可补做“泂”。
如前所述,目前所见传世的张说集本,主要是宋代传承下来的别集《张说之文集》系统和总集《文苑英华》系统。但是《文苑英华》该卷只有明版和影宋抄本留存,而《张说之集》也是宋本清抄,孰是孰非,很难遽定。现在由于石本的留存,为我们厘清正讹,提供了个案。
逐句校对石本拓片和集本,可以发现的差异之处,有100多处。其中一些由于习惯性书写产生的歧异,如首句“若夫孝在揚名”,石本作“楊”,集本作“揚”;其后“不自言於蹊逕”,“逕”或作“徑”;“河嶽會靈”,“嶽”或作“岳”;“先君捐館”,“館”或作“舘”;“駙馬都尉瑯耶王同皎”,“耶”作“琊”;“鐘室之災先及”,“鐘”作“鍾”;“單于遁逃而遠跡”,“遁”或作“遯”;“豈知舋結梁魯”,“舋”或作“釁”;“璽書勞倈”,“倈”或作“徠”;“礭乎不動”,“礭”或作“確”;“向使迴避行於壹步”,“壹”或作“一”;“念群胡之自㜸”,“㜸”或作“孽”;“偘無媚辭”,“偘”或作“侃”;“青虵入笥”,“虵”或作“蛇”;“明察号神”,“号”或作“號”;又有“于”“於”不一等。这些并不构成我们判断文本系统的决定因素,在此从略。
但是,其余石本与集本差异的文字,则对于我们理解文本流传的一些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首先是关于总集《文苑英华》本收录的《杨执一神道碑》的性质,可以通过石本的存在而作出判断。
在明版《文苑英华》的《杨执一神道碑》中,有被认作是南宋周必大、彭叔夏等留下的双行小字校勘记,多达38处[24]。其中“集作某”“集无某字”的校勘35处,其正字(或曰“本字”)大部分符合石本、校字符合别集本的情况。如:
表1 《文苑英华》本字同于石本而校字合于别集例
以上十九例,除了第一例省略了“集作素”的提示之外,均为“集作某”例,这些地方,是以石本为正字,而以别集本为异文的情况,得到了现存石本和别集本的支持;后三例,虽然文字略有差异,是《文苑英华》刻版之误,而“元”为“九”、“經”为“絕”、“睫”为“捷”字之讹,仍可想见其校勘原意。
但是《文苑英华》本的本字,也有与别集本相同而与石本相异的情况:
表2 《文苑英华》本字同于别集而异于石本例
综合以上两表的信息来看,《文苑英华》总集本的《杨执一神道碑》,与收录的大多数张说诗文一样,是用别集本作为底本进行了抄录,因为一些碑志文在当时有石本或其衍生物如拓片或抄自拓片的文本可参,遂据石本系统做了校正。这种校正,基本上只是对文字做了一对一的“择善而从”的置换,如表1;但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并不完全依傍石本,还有保留集本文字的未尽之处,如表2。特别是涉及到职官、时间、人物(包括上节所言落葬时间、家世信息等),均从集本而未加改正——也正是这些重要的信息维持集本的原文,是我们确认《文苑英华》的《杨执一神道碑》并非石本而为别集本的理由。
宋代以来流传的《张说之文集》,是最为接近张说创作原貌的文本。“说殁后,帝使就家录其文,行于世”[28],意即张说的文集得到玄宗皇帝的重视,在张说去世之后即从家中抄录出来,流传世间。到了宋代,这个“家集本”便有了刻本,流传到后世,却均为影钞和残刻,其中要分辨张说文字的真相,已经非常困难。因此,以上集本不同于石本的文字,原则上我们可以认为最接近张说原创,但究竟有多少属于张说原稿或者他本人后来的增订,以及宋代刻书家的改正,则是很难认定的事实。
根据现存石本,我们还可以发现《文苑英华》本的《杨执一神道碑》部分“集作某”的校字其实与石本文字相同,而《文苑英华》本的本字反而与别集和石本不同的情况。如:
表3 《文苑英华》本字不同于石本和别集本例A
以上情况的前十五例,可能是《文苑英华》在早期抄写过程中已经发生笔误,而其字文义可通,南宋校勘官据集本写出校记,并不知石本与集本文字正同。第十六例正字与校字同,可见正字原本应该是另外一个字,刻版时发生了错误,是古书刻字受邻字影响、“承下而误”的例证[30]。其中第十七例改作“司徒”,可能是南宋校勘官根据《隋书·杨雄传》载杨雄卒后“贈司徒”的内容,对集本进行了校改,与其他属于北宋时抄写擅改的情况还不完全一致。
此外,《文苑英华》本《杨执一神道碑》中,更多的是并未出校“集作某”,而石本和别集本文字相同,《文苑英华》的本字与二者并不相同的情况,如:
表4 《文苑英华》本字不同于石本和别集本例B
以上二十二例中大部分的文字,属于《文苑英华》的臆改或误刻。有些文字,或可通假,如“蘊”作“縕”、“賜”作“錫”、“屯”作“迍”、“疾”作“嫉”、“始終”作“終始”;但有些则文意有差,乃至不词,如“氣概”作“氣慨”、“湖城”作“胡城”[31]、“戡剿”作“勘剿”、“鷹揚”作“膺揚”、“增”作“贈”、“瑞錦”作“端錦”、“長任”作“長在”、“輯綏”作“輯緩”、“摶膺”作“搏膺”、“永路”作“求路”、“過禮”作“通禮”、“稱伐”作“稱代”、“石折”作“右折”等。其中“北落”一词,是星名“北落师门”的简称,代指人间军事,汉长安有“北落门”,象此;“北洛”则无此喻义。
果然,当我们核对傅增湘据《文苑英华》影宋钞本做出的校勘记,上列表格中“武都右折”在内的前十二例,影宋钞本均与石本和椒花吟舫本保持了完全一致[32]。可见《文苑英华》的异文,均为明刻致误。而以下十例的错误,或是宋刻抑明刻误而未校出者,均有可能。
《杨执一神道碑》石刻本的发现,也有助于我们判断《张说之文集》各本在流传中发生的文字差别,从而分辨出接近于宋本《张说之文集》原文的信息来,这对于宋刻丢失而版本传递复杂的张说集来说,无疑是重要的甄别资料。
由于《张说之文集》的椒花吟舫影宋清抄本和龙池草堂明刻本是出自不同宋本来源的别集本,因此,在二者文字的相同处与他本不同时,基本可以判断是属于宋刻别集本的失误。如:
表5 椒花吟舫与龙池草堂本不同于石本和《文苑英华》例
以上十例,有集本误字例,如:“倉曹”,“曹”误作“胄”;“以匡復勛”,“匡”误作“臣”;“人寬吏急”,“吏”误作“利”。有夺字例,如:“授伊州府果毅”夺“左”字、“以太夫人羸老”夺“太”字、“與福祿而始終”夺“祿”字、“夫人新城郡夫人獨孤氏”夺主语“夫人”。有衍字例,如:“擢衛尉卿”衍“卿”下“尉”字。有互乙例,如“玉瓚黃流”,“黄流”乙作“流黄”[33]。
这些属于别集本的失误,《文苑英华》虽未出校,但既然《文苑英华》与石本文字一致,应看作是总集本据石本对别集本作出了增删的结果。
也正因为如此,当椒花吟舫本与龙池草堂本的文字发生差异时,我们也能够判断出与石本文字不同的本子,应该是该本在传刻/抄过程中自身所发生的失误。如:
表6 椒花吟舫本不同于石本和它集本例
以上例证中,椒花吟舫本“其貧”之“其”、“繒纊”之“繒”、“千當代之聖君”之“千”、“飲歎”之“飲”、“改還”之“改”、“赤冰軍”之“冰”、“歸贈”之“贈”、“冗宗”之“冗”,均屬抄寫之訛;而“州河西諸軍”則为“河西諸軍州”之乙;“寬利急”除与龙池草堂本误“吏”为“利”外,别有夺“人”字之误。
同理,当龙池草堂本的文字均有异于石本、《文苑英华》本和椒花吟舫本时,也可以判断那是明刻龙池草堂本的失误。如:
表7 龙池草堂本不同于石本和它集本例
以上各例,有误字例,如:“貴胄能貧”,“胄”误作“冐”;“忠歸令德”,“忠”误作“志”;“達兼濟而弗矜”,“濟”“弗”误作“善”“無”;“太夫人”,“太”误作“大”;“干當代之聖君”,“干”误作“于”;“論天下之成敗”,“天”误作“曳(上艹下曳)”;“彼五績之摧頹”,“績”误作“續”;“晝戶重扃”,“晝”误作“畫”;“異南冠而同縶”,“同”误作“司”;“放還侍母”,“還”误作“懷”;“來就潘園之養”,“潘”误作“蕃”;“雪山開而無寇”,“開”误作“閒”;“縟賞稠疊”,“縟”误作“辱”;“其孤濯、汪等”,“汪”误作“注”;“鬱為世濟”,“鬱”误作“美”。有衍字例,如:“享年六十有五”衍“有”上“又”字。有夺字例,如:“河西諸軍節度”,“軍”下夺“州”字。有互乙例,如“道率”乙作“率道”;“既極”乙作“極既”;“安劉”误作“劉安”;“畏威”误作“威畏”;“苦身難孝,正國危忠”乙作“正國危忠,苦身難孝”(“苦”又误作“若”);“昔稱關西”乙作“昔關稱西”。
从《杨执一神道碑》在椒花吟舫本和龙池草堂本发生错误的比例来看,后者在抄刻传承中产生的问题更多,甚至使文句不可卒读,这与明代刻书的时代风气是有巨大关系的。
由于《张说之文集》完备的宋刊三十卷文集本在元明以来如绝迹人间,流传于世的明刻龙池草堂二十五卷本又因其残缺与错失过甚,使《张说之文集》成为清代以来学者不断校勘、增补、辑佚的重要对象,因此张说文集在清代出现过乾隆年间的四库全书七阁抄本和武英殿聚珍版的官府整理本。张说集的最后一次整理,是在20世纪初的清代末年完成,这就是由文献大家缪荃孙(1844—1919)为清代藏书家结一庐主人朱学勤(1823—1875)之子朱溍(?—1910)整理的“结一庐朱氏剩余丛书”本《张说之文集》二十五卷、补遗五卷本(简称结一庐本)[34]。此外,嘉庆年间在文颖馆设立全唐文编修机构,编纂《全唐文》,张说文十四卷(卷二二一至卷二三四)也在其中得到了辑佚、校勘的整理工作。兹即以《杨执一神道碑》的《张说之文集》结一庐本和《全唐文》本为例,考订清代张说文别集与总集本的失误。
⑴结一庐本《张说之文集》
结一庐本《张说之文集》由清末文献大家缪荃孙亲自校勘,兼之使用的版本后来居上,基本的质量当然高于明刻龙池草堂本,但也因为无法看到影钞宋本的椒花吟舫本等早期刊本,产生了无所依据的理校,部分文字远离了张说的原貌。除了有些文字如“潞州胡城公思止之子”、“總統貔虎”、“奮飛北洛”、“贈冠軍大將軍”、“又錫天馬端錦”、“以太夫人年老”、“不知事仍長在”、“殞絕經時”、“徒跣求路”、“因心通禮”、“朝流欽德”、“方屬降戶翻叛”、“既而强公追睫”、“公剛腸嫉惡”、“宿吏之所乾沒”、“靶鞘仍舊”、“感稱代之垂文”,受到前揭《文苑英华》的影响而顺延其误外,还因为校勘不精的原因,出现了新的误字,如:
表8 结一庐本不同于石本和它集本例
其中,“鍾室之災先及”,“災”誤作“哭”;“哀訴不允”,“允”误作“免”;“則攘竊啟於萬端”,“啟”误作“起”,文意虽可通,但据石本和椒花吟舫本及《文苑英华》本比勘,非原貌。
此外,这种新的失误还有文意俱失者,如“達兼濟而弗矜”,“濟”“弗”误作“善”“無”,此承龙池草堂本之误,如上节所示,此句之对句为“窮獨善而無撓”,故二字皆承上邻字而误,非《孟子》典故本义。又如“乃濯纓璜渚”,“璜”误作“潢”,璜渚即磻溪,相传姜太公垂钓而得玉璜,故名,作“潢”,则无喻义。又如“念群胡之自㜸”,改“胡”为“雄”;“涼鎮西隅,邦臨北胡”,改作“涼鎮西方,邦臨北隅”,均恐受清代文字狱之忌,而后者改“胡”为“隅”,也使铭文韵脚无法通押。“開元四載”,改“載”为“年”,是受到玄宗天宝三年改“年”为“載”的制度影响,其实行文中的年、载互用,在唐人并不受此局限;“仁恩名子”,改“子”为“予”,则在铭文中不能与前后通押韵脚。这些失误,有的可能还属于作者的理校,但在石本出现之后重校其文,所误也非常明显。
⑵《全唐文》本张说文
《全唐文》本《杨执一神道碑》显然不属于别集本的范围,但它也使用了别集本予以校正,包括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而整理的《张燕公集》,因在此连带而及。对于别集本和《文苑英华》本文字的“择善而从”,使《全唐文》本的神道碑已经不属于早期石本、别集本和总集本的任何一个系统;而且,上述各本的一些判断失误的文字,也被继承,如“達兼善而無矜”、“潞州胡城公思止之子”、“因心通禮”等。此外,也有《全唐文》在整理中新出现的错误。如[35]:
表9 《全唐文》本不同于石本和它集本例
以上异文的出现,有互乙,如“吾斯”作“斯吾”;有误认,如“遷”误作“還”、“志節”误作“忠節”、“太守”误作“太平”;也有因为避讳而改字,如“弘農”作“宏農”、“祚胤”做“祚允”。相对而言,《全唐文》对《杨执一神道碑》的校订,较之龙池草堂本和结一庐本,还是错失较少的,但是以此为集本代表对新出石本进行校勘,则不能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