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乡村与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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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科普17】曾经,何止城市房子热……

乡村与城镇建设  · 公众号  ·  · 2018-04-04 18:56

正文

------据说搞村镇的都关注了我们------




今年的两会上,农业部领导再次强调: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

规定一直如此吗?

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对城镇居民取得宅基地的合法性进行了规定;

1986年和1988年两版《土地管理法》都同样允许城镇居民获得使用集体土地;

1991年发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细则作了补充;


随着市场经济和住房商品化的到来,“小产权房”泛滥成灾,

为了遏制这一趋势1998年重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做了相关调整:

删除了关于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可以在农村取得宅基地的规定,但仍然在第2条保留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规定。

面对不断升温的“炒地热”和土地转让管理的混乱,1999年国务院发文“踩刹车”,

随后,各项禁令纷纷出台,彻底关上了城镇居民与宅基地之间的大门……


实际上,任何问题都可以找到正向的解决方案,

今天,农地改革也是一个道理。

严格遵守基本农地制度红线不能破的原则,创新探索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

其中,关于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义乌模式 ,我们在第十五期村镇科普做了介绍(点击 蓝字 快速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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