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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广角君2017年的愿望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拥有一辆车!
你以为是这样的车↓↓
还是这样的车↓↓
其实,
广角君要的是这样的车↓↓
有了车子,就更需要车位了!
然而,并不是买了车位就能顺利“入住”,
在石狮龙喜华城有一市民买了一个车位,无论怎么秀车技,车子都进不去!
只因为,
车位竟然是缩小版的。
市民邱先生去年在石狮龙喜华城买了一套房子,买完房子后,他又想买一个配套的停车位,但由于当时楼盘刚开盘,小区的配套设施都还没开建,所以销售人员让他留下电话等通知。去年10月,邱先生接到了销售人员关于车位开售的信息。
市民 邱仔芳
业务员打电话跟我说,位置已经开始在卖了,我就过来看,看的时候我就说要位置近一点的。他跟我说选来选去这个位置是最近的。一开始我有问他说 要不要到下面去看一下,他说下面很暗,而且线还没规划。
邱先生认为,车位大小应该都一样的,加上当时规划图上也是统一标出了车位的长宽大小,他就以12万的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的使用权,并签了合同。前几个月,地下停车位建好了,车位线也画上去了。等了这么久,终于看到自己的停车位,邱先生就想试试停车的感觉。结果这一试,他发现自己的车位特别小。
市民 邱仔芳
我那个买的时候是2.4跟5.3,因为那个营销员我也有问过他,他的确也跟我确认过这个。位置差我这么多,差不多有十五公分到二十公分,里面就差十五公分。
不是说好宽两米四的吗?怎么量起来线内宽只有两米一?看着这被“缩小”的迷你车位,邱先生感觉挺委屈的。当然这个委屈不能自己默默背,他找到了开发商。
市民 邱仔芳
开始开发商的张经理也有跟我下楼去看,他说的确这个位置是不能用。他就跟开发商说 叫我写一张要处理的协商,我写了四条给他,他叫我来这边签字。
看开发商的处理态度挺好的,邱先生同意了换车位的解决方案,于是自己选了几个车位提交给开发商,等着对方调换。让他没想到的是,提交完自己选的车位后,就没了下文。为了一个车位,邱先生在物业、开发商、售楼处跑了不下十趟,但对方始终没能真正给他解决问题。
邱先生的车位买在石狮龙喜华城的地下二层,位置刚好在邱先生所买套房的电梯口,一面是电梯房的墙,另一面虽然没有墙,但与其他车位隔开 ,中间有一根柱子。经验丰富的司机将车开进车位还算顺利,但是要格外小心,不过要下车就遇到了麻烦,车门被墙堵住,基本开不了。
市民 邱仔芳
开进去就不好倒出来,而且倒进去人都不能下来。他那边墙角的地方还占用了我很多。我就过来售楼部这边跟他说,他们去看了,也量了。他们说这个位置里面,也的确就少了我十五公分。
随后,记者走访了小区开发商,百德置业的一个办事处,工作人员以公司领导在忙为由,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仅解释说车位大小是按照规划图纸建设的,两米四的示意图,只是个大概,邱先生既然选中了那个迷你车位,只能接受事实,否则就走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此事,记者也采访了专业律师。律师表示,作为车位出租方的开发商,本身就应该提供承租人具有正常使用功能的车位,现车位过小影响正常停车,开发商具有相应的责任。
律师 赖村谋
那车主他认为车位的位置太小,无法正常上下车,我觉得这个已经丧失了车位应有的功能,业主应该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甚至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邱先生所签的租赁合同,有效的租赁期是20年,并非他所说的买卖车位合同,律师表示,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存在本质的区别。
律师 赖村谋
他是个租赁合同,并不是他所想象的买卖合同,合同里面有很明确,第一租赁期是20年,租赁满了之后,剩下的期限是甲方赠予的期限,那我们不能理解为甲方的这个土地期限满了就没有用了。因此这个业主,所谓的租赁人,他认为是一个购买合同,可能在法律他自己可能被陷入一定的圈套了。
【新闻广角报道】
真是窝火,
花了12万买了一个停车位,
竟然停不了!
点Zan希望开发商赶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