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诺辉公告
诺辉于2024年5月23日接获联交所发出的函件,当中载有本公司股分恢复买
卖的指引(统称「复牌指引」)。
根据复牌指引,本公司须:
(i)根据上市规则刊发所有尚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计变动问题;
(ii)对审计问题(包括(a)核数师就本公司若干销售交易及销售及营销开支的有效
性及商业实质提出的所有关注事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b)于2023年发布
的两份针对本集团的卖空报告中的指控;
及(c)核数师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
的其他问题)进行适当的独立法证调查,公布调查结果,评价由此产生的影
响,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iii)证明管理层的诚信及/或任何对本公司管理及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人士的诚
信,不存在对投资者造成风险并损害市场信心的合理监管疑虑;
(iv)进行独立的内部监控核查并证明本公司设有充足内部控制及程序以遵守上市
规则;
(v)证明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
(vi)向市场公布所有重大数据,供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价其状况。
复牌指引列明,
本公司必须满足所有复牌指引,纠正导致其停牌的问题,并完全
遵守上市规则至联交所信纳的程度,方允许证券恢复买卖。
为此,本公司对设计
其复牌行动计划承担主要责任。
联交所进一步表示,倘本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
其可能修订或补充复牌指引。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将已连续暂停买卖18个月的任何证券除
牌。就本公司而言,18个月期限将于2025年9月27日届满。
倘本公司补救导致其
停牌的事宜、履行复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的情况未能令联交所信纳,亦未
能于2025年9月27日之前恢复其股分买卖,则上市科将建议上市委员会开展程序
将本公司除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及6.10条,联交所亦有权在适当情况下给予
较短的指定补救期限。
复牌指引列明,
本公司须于2024年6月28日或之前公布第
一季度更新数据,并自该日起每3个月公布一次,直至复牌或撤消上市地位(以较
早者为准)为止。
本公司于复牌前须遵守上市规则及香港及开曼群岛(即本公司注
册地)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本公司正采取适当措施遵守复牌指引,并将争取尽快恢复其股分买卖。本公司将
于适当时候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通报本公司的最新状况及进展,并根据上市规则
第13.24A条就事态发展刊发季度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