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万宁市市场监管局处理的一起计量欺诈事件。消费者在兴隆农贸市场购买的三文鱼实际重量不足,涉事经营者被指责存在欺诈行为。经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后,涉事经营者向消费者退款并赔偿,其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被认定为不合格并被扣押。因当事人行为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其被移交至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并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消费者投诉购买的三文鱼实际重量不足,涉嫌计量欺诈。
消费者在兴隆农贸市场购买三文鱼,发现实际重量比购买时少了约0.6斤,怀疑被欺诈。
关键观点2: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并调处,涉事经营者向消费者退款并赔偿。
万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核查,确认消费者投诉属实后,要求涉事经营者向消费者退款并赔偿三文鱼。
关键观点3: 电子计价秤被认定为不合格,并通过代码设置作弊。
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涉案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检定,结果为不合格,且发现该电子计价秤可以通过代码设置以缺斤短两的方式称量商品。
关键观点4: 当事人被移交至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并受到行政处罚。
因当事人行为引发网络舆情,对万宁市旅游消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万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当事人违法线索移交至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案后,启动快速办案机制,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0元、责令停产停业3个月的处罚。
关键观点5: 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正文
1月28日(除夕
)
中午1时30分,万宁市市场监管局兴隆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兴隆农贸市场东门附近一家三文鱼销售店购买3.3斤三文鱼,实际重量仅2.7斤左右,涉嫌计量欺诈。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消费者所诉属实。经调处,涉事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465元,并赔偿三文鱼9.9斤。
因经营者涉嫌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称量、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万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依法对涉案的电子计价秤(型号为ACS-30
)
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万宁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所对涉案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检定,结果判定为不合格,且调查发现该涉案电子计价秤可以通过代码设置,达到以作弊的方式(缺斤短两)称量商品的非法目的。
鉴于省、市两级市场监管局此前已发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当事人仍顶风作案,引发网络舆情,对万宁市旅游消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万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第八条规定,于2月5日将当事人违法线索移交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同时做好违法线索查处相关协办工作。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案后,随即启动快速办案机制,经核实后于2月7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拟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0元、责令停产停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严格自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供稿:万宁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