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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医院改革引发新一轮热议。
近日,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时称,今年年底前,军队医疗领域将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
去年3月底,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计划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
时至今日,军队医院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针对复杂敏感的医疗行业,将出台哪些政策措施进行合理处置?军队医院在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之后,应当如何为官兵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该负责人对诸多热点问题一一作出回应,健康界整理如下。
军队医院改革年底前完成 保障医疗服务“不断供”
据该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底前,军队医院将终止与个人开展的医疗合作项目,全面完成停止任务。
为确保军队医院改革期间医疗保障不断供、不漏供,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部门对医疗保障有关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具体要求为:战区内部队的医疗保障按照“划区医疗、就近收治、逐级后送”的原则,由各级卫生部门和医院组织实施;医院调整建制领导关系的,所承担保障区内下级医疗机构转送伤病员收治任务和向上级医疗机构转送渠道不变;新调整组建单位和部署调整单位的医疗保障,由该单位新部署营区所在的区域体系医院负责,并与其建立医疗保障关系;转隶单位的医疗保障体系原则上保持不变,确需调整的,按建制渠道逐级请示变更;各医院要主动与区域内新增体系单位搞好对接,不得因任何原因拒诊拒治;对部署调整、驻地移防部队,体系医院要在认真对接体系任务的同时,采取派驻保障、加强巡诊等方法,积极主动靠前服务,确保力量部署在哪里,医疗服务就延伸到哪里,满足部队官兵医疗需求。
军队医院实行“军民融合” 将继续为老百姓看病
军队医院在停止有偿服务之后,将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该负责人称,军队医院将继续承担国家赋予的社会保障任务。“医学作为实践科学具备其特殊性,军队医院继续为老百姓看病,一方面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军队医生的专业技术技能得到提高,为官兵提供更好的医疗救护服务。”原解放军医院第251医院院长王景明认为,军队医院实行“军民融合”是大势所趋。
作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军队医院将实行规范管理,获得必要的政策支持。在此之前,中央军委已先后下发了军队医疗科研岗位津贴制度、医院经费收支管理制度、职工分流安置和待遇保障办法,出台了10个行业停止有偿服务政策意见,以及5个相对复杂敏感行业试点政策,研究拟制了相关配套文件。
在医疗保障方面,将及时修订完善《军队合理医疗药品目录》《军队合理医疗医用耗材目录》,确保官兵用药品种和质量。
医护人员薪酬按劳分配
针对医务人员最关心的薪资待遇改革,该负责人也做出回应称,医护人员待遇将实行按劳分配,岗位津贴与为兵服务质量挂钩,把官兵满意度作为确定其待遇标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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