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1日,王小波病逝于北京,年仅45岁。二十年过去了,重温这样一个致力于将“无趣”世界变得“有趣”的人,理解他所探索的必然、质朴、真理和人性,也是遇见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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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读王小波作品了。
我最早读王小波时,并不是很迷恋。那时也还年轻,但眼高于顶,看谁也不尿。觉得王小波的语言直白,直接,理工男的准确捎带冷幽,而无迷惘青年的文艺。年轻时我好做作,谁的叙事不加上一堆形容词一长串比喻都没有鸟飞过。而且,像《黄金时代》这种把破鞋挂在女知青脖子上游街的事情,她不仅不羞愧自杀,反而以耻为荣,也大大地冒犯了我在中小学时代被灌输而成的腐朽尊严。
王小波的小说很特别,也可以说太特别了,只是有点不合时宜,而且到现在越来越不合时宜了。
没想到,二十年过去了,王小波和他的作品,成了文艺青年的标志性围脖,俨然进入了经典行列。
王小波的部分作品
王小波的价值之一,大概就在于不合时宜。他不是什么反抗,什么勇士,而常常冷笑,以至于幽默地在漏了一百多个破洞的楼房里,跟一个女子独处却什么也不发生,只是起劲地给人家介绍男朋友。
我一直想不通王小波为何这样迷人,而且名声似乎越来越响。这种写作身后名,大概也不是王小波自己设计出来的,而是一种社会、文化和心理的传播合力。
在这个荒谬的时代,本来很合适读王小波,但这么多年过去,我居然没有再读。从王小波到其他作家,囫囵吞枣一路读过去,古今中外胡乱翻书,不知道读了多少作品,但是能沉淀下来的东西却不多。我自恃记忆不坏,对王小波笔下的人与事,记得清楚,有些人物如红拂、陈清扬等还能继续在脑袋里做小矮人——那是活灵活现的,而不是脸色苍白的形式邹容。脖子上挂着破鞋的陈清扬,非常有爆发力地在我青春幽暗历史时期里吼了一嗓子,让我至今蠢蠢欲动。
不妨说,互联网传播和成就了王小波,他的那些直白中带着冷幽默的语言,特别适合网络传播,好像是有前知似的专门为互联网而写作。如果王小波不是英年早逝,活到现在,很可能会是网络大V,在各种网站收到追捧。他虽然不写穿越小说,修仙小说,但是杂糅了现代与传奇等各种元素的叙事风格,让他的小说充满了戏谑、恶搞乃至于喜气洋洋的精神,如《万寿寺》里那位某节度使薛嵩,行贿弄来一张任命破纸,肩膀上扛着一把长枪,挺着自己胯下的另一杆枪,就这么孤家寡人来到任上。
王小波总之算是互联网的先烈,他很早就把个性,把批判性思维,特立独行地输入本文化中(那不是本文化原生物),写了《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花拉子模的信使问题》等,至今也都显得很有远见,而且在平庸且恶的时代,越来越有意思。
可能,不是王小波多么伟大,多么卓越,而是我们这些“沉默的大多数”太平庸了,以至于到了“平庸的恶”的程度。
王小波的短篇小说《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一开头就说:“我也想为春天做点事:到长城边远足,到玉渊潭游泳,到西郊去看古墓,可是哪一样都做不成。”
大学时期的王小波
这篇小说有王小波早期写作的气息,也有后期写作的气息,这气息很好:把现实逼仄的阁楼和和想象中唐朝的卖狗肉王二放在一起说,把两个在那个时代中莫名其妙失去了父母的男女成人孤儿放在一起说,也是一种特别叙事。从现实延伸到历史,并从历史反馈到现实,以一种优美方式讲出来,很不容易。我一直很佩服这点,目前看来,还没有其他作家能做到这么从容。他们可以做得很狡猾,或者很伪善,或者很装,但无法这么坦然。
刚才提到的陈清扬,确实,也是写那个知青时代生活最坦然的人物。一般人可以写“无悔的青春”,或者“苦逼的青春”或者“飞扬的青春”,但是写不了这么坦然,这么直接。
我们这个时代,以及我们这个文化,都是包装过度,以为送来的是大炮,拆开了七层包装,里面却是很小很小的一根香肠。很多人沉迷于“四大发明”中,沉迷于“传统文化”中,但王小波不,我也不。王小波对传统文化,是有态度的,很鲜明。他研究和思考唐传奇,不是为了回到唐朝去生活,而是为了生活在当下。那个跑得飞快的“昆仑奴”实际不是非洲的黑人,而是东南亚的黑人,但王小波说他一溜烟跑回非洲去了,也无不可。
王小波与李银河在美国匹兹堡郊区农场
也不妨承认,十几年前我也是迷王小波小说的,喜欢他结合现代和古代的那种无缝拼贴的气息。如果我现在写这唐朝的故事,可能就不这样拼贴了,而是让唐朝的狐狸精直接穿越到现在,与屌丝们或者土豪们一起生活,一起刷微信朋友圈。我读法国作家莫迪亚诺的长篇小说《暗店街》,大概还是从《万寿寺》里得到的线索。
王小波喜欢《暗店街》很少人追问为什么,他对莫迪亚诺笔下的主人公一直寻找自己的身份,恐怕心有戚戚焉。中国文化,其实也失去了身份,但是我们不知道,或者缺乏质感,而浑浑噩噩地惯性生活。
现在脑子里过一下电影,我发现还记得王小波的《红拂夜奔》《万寿寺》《革命时期的爱情》《一只特立独行的猪》,都是因为他小说里强烈的“反道德”和满满的“不合时宜”。《黄金时代》里那个挂着一双破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知青女医生陈清扬是真有魅力,如一把细沙劈头撒过二十年岁月,落到我这个庸俗中年男人的头发上,发痒,发痒。
我还记得《红拂夜奔》的那种古怪的气息,不与当代小说的趣味相类,那个开头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过,但有趣:在本章里一再提到一个名称“头头们”。在一本历史小说里出现这种称呼,多少有些古怪。作者的本意是要说明,“头头”这种身分是古而有之。《万寿寺》也是好作品,似乎不如《红拂夜奔》《黄金时代》红。我为什么对《万寿寺》印象如此深刻,大概还是小说里的人物有趣吧。但通过类似《暗店街》那种方式,以“遗忘”和寻找“记忆”为线,把古今穿起来放在炭火上文雅地烤,自然就有香味四溢了。
某年回某微博提问,我大意说,王小波的小说并不是我心目中的顶尖作品。即有一网友汹汹来质问:王小波不顶尖谁顶尖?
不谈顶尖与否,而谈小说的品质。王小波自然也是“站在鸡蛋一边”的人,断然不会让村上春树先生专美。严肃的写作,一定是带着强烈个人性的写作,而且一定是、必定是“反道德”的,如加缪《局外人》那种,极其震撼的冷漠,一出场就瞬时凝结。
如果读者喜欢,把王小波封为大师又何妨?王小波早已不会在意这种分封似封或者官封。王小波的写作,在“文坛”一直是边缘、异质的,他在这个平庸星球里,建构了自己的平行宇宙,创造了一个巨大的时空泡泡。你可以混同很多漫长的、获奖的作品,但是很难混同他。王小波不宏大叙事,不大历史,不穿越清末、民国一直到今地写小人物在大历史中的遭遇。那种很呆滞的“大历史”和“接地气”的文学观,恐怕也会遭到王小波的嘲笑的。或许,地瓜是最接地气的作品了。
在王小波笔下,“大历史”全都变成了碎片,瓦砾,你读他的作品,对“大历史”“大英雄”“大时代”这些“大大大”们是很难崇拜的。王小波的小说和他的随笔,都在打破这些什么都能装进去的“大大大”的罐子。好的小说家,有趣的小说家,怎么能忍受这种“大历史”以及“宏大叙事”呢?我一直对此很不屑。但这是目前主流推崇的小说叙事方法,以此,则可以得到各种官方文学奖。
郑敏的王小波裸体雕像
王小波没得到过什么官方奖项,也没有得到过什么私人奖金,甚至在他活着时,似也只在台湾获得过“联合文学奖”,勉强,也算是出口转内销的作家。
王小波得知现在受到崇高佩服,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他小说里那些人物,即如唐代里很高大全的角色,那些进入“凌烟阁”的好汉,例如李靖相当于今日首相了,在王小波笔下也不过是个收保护费的小混混和不成功的发明家。他们的高大全,以“宏大叙事”来看,可是很不恰当呢。《万寿寺》里,用钱买到湘西节度使官位的薛嵩也不高大,他甚至有些让我鼻子里发出嗤嗤嗤声音的滑稽形象:“有一段时节,薛嵩的屁股甚为白皙,那些黑字嵌在肉里,好像是黑芝麻摆成的。”
所以,我总觉得,一直在消解宏大叙事和高大全意识的王小波,需要再次被好好阅读。他的有趣,要在这个基础上读,才更有趣。
(作者叶开,原名廖增湖,现为《收获》杂志编辑部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读作家ID:老虎不吃饭饭。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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