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构:
我中心于2017年4月11日及2017年5月5日两次将《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知》下发到各机构在认可中心登记备案的邮箱中,同时将相关通知在认可委官网“最新通知”中同步公告。无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电子普通发票的机构,都需要提交申请注册资料,只有注册登记成功后方可取得所需发票。
截至目前,仍未按通知要求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的机构,接到此通知后在5月25日之前务必尽快在指定网站进行注册填报。在规定时间仍未注册登记且已经汇款的机构,我们将一律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且不办理票据更换。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2017-5-17
1.某些机构如无纳税人识别号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2.如果您已提交注册申请资料信息且费用已交,但在邮箱中未收到电子发票,请登陆www.taxer.com.cn,到纳税人信息交流中心平台右上角,点击“税务”也能打印此张电子发票。
点击这里:申请注册资料填报网址
第一步:下载互信1.3(官方下载),下载后自动进入“互信选择注册方式”界面。
第二步:点击“手工输入”,进入“手工输入信息”界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第三步:登录www.taxer.com.cn,到纳税人信息交流中心平台确认上传信息是否成功。
如果您在提交注册资料操作时遇到问题,请拨打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20) 8555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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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中国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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