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A股市场IPO白皮书
》
来源:大象IPO整理
证券市场是我国金融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筹集资本、投资导向、配置资源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证券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初诞生开始便担负着推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使命。
从 2017-2021 年IPO发审委审核结果来看(数据截至2021年4月25日),这期间新审核的企业共有1751家,
资本市场服务业的企业有16家,全获通过。
数据来源:大象研究院
近年来,证券行业经济业务的竞争愈发激烈,证券公司同质化竞争加剧及互联网金融发展等因素影响,证券行业证券经纪业务净佣金费率出现下降趋势,因此净佣金费率成为资本市场服务业在IPO时的重点关注点。
1、发行人经济业务竞争状况、发展趋势及佣金率变化情况
;
2
、
净佣金率与同行业平均净佣金率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
;
(以下是相关反馈意见)
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18、2013年至2016月1-6月,发行人净佣金费率分别为0.98‰、0.88‰、0.57‰和0.48‰,呈下降趋势,山东省内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分别为76.87%、77.12%、77.83%和76.69%。请在招股说明书中:(1)补充披露山东省内经纪业务竞争状况、发展趋势及佣金率变化情况,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经纪业务山东省外开展具体情况、盈利能力、未来规划及相关风险等相关信息;(2)按照股票、基金、债券等产品类别,分别补充披露净佣金费率水平变化情况,并分析各自变动趋势、行业对比等;(3)
分析披露报告期发行人净佣金率高于行业平均净佣金率的原因
;(4)分析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
净佣金费率持续下降原因、未来变动趋势
,并结合发行人经纪业务利润贡献程度等充分披露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5)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
(分析:发行人缺少结合自身净佣金费率情况分析变动原因;缺少披露未来净佣金率变动趋势,使得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得而知。)
操作建议
:
发行人应结合自身净佣金费率的情况分析变动原因,并将自身情况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未来发展趋势,以及结合经纪业务利润贡献程度等充分披露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信用业务是指公司利用专业化的交易能力为客户提供信用债券的做市、交易服务,以及为管理公司自有资金、客户资金、增强资金收益率进行的债权投资及债券风险交易。
(以下是相关反馈意见)
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7、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业务规模及盈利较高。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1)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资产负债结构和具体构成、各项业务具体特点,详细披露公司对偿债能力、流动性水平、资产与负债匹配性等相关方面具体
内部控制措施及具体执行情况
;(2)详细披露公司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3)结合同类已上市公司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变化情况、公司自身业务特点,详细披露公司报告期内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开户数量及占比、平均融资融券金额、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
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并结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
披露公司融出资金风险准备具体测试及计提政策制定依据
;(4)详细披露报告期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各期末融入方家数、平均融资金额、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等,并结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披露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公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
相关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并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和结论,发表明确意见。
(分析:发行人缺少披露融出资金风险准备具体测试以及计提政策制定的依据,是否有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和是否有有效地执行。)
操作建议:
拟上市公司应该全面结合同行业公司披露企业情况并分析差异,对于业务风险拟上市公司应通过组建专业团队,对宏观市场与相关信用的专业分析严格控制风险,并且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对信用交易业务风险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控制,明确各层级部门和人员的风险控制职责,确保落实到位
。
投资管理业务为境内外企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设计及提供多元化的投资管理产品及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资产长期稳步增值。一般投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
(2020年案例)
9.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为境内外企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设计及提供多元化的投资管理产品及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资产长期稳步增值,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请发行人说明:(1)说明
投资管理业务具体分类、收入构成及驱动因素、变动原因
。(2)按具体业务类别,结合主要合同条款,说明不同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异同,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主体、会计核算、主要风险报酬等;
说明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数量、名称、规模、手续费费率、业绩报酬率、截止期末收益率等相关信息,收入的计算过程及会计核算
。(3)
投资资产管理业务是否存在违背资管新规、证监会监管政策等情形
,如是否符合通道、嵌套、刚性兑付等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是否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投资管理业务形成资产与发行人自有资产之间是否发生交易,如有请说明交易合理性,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或利益转移等异常情形。(5)说明基金管理业务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业务类型、规模与期限、主要监管政策、主要风险报酬等,
业务开展是否合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业务收入的金额及其驱动因素,其会计核算的具体过程和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
分析:发行人缺少披露投资管理业务的具体细节,包括具体分类情况、收入构成、是否合法合规,若出现要进行整改的情况是否会对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操作建议
:
发行人全面披露自身投资管理业务情况,且应加强团队和平台建设,强化投研、产品创投、分销和风控合规等关键能力,促进投资管理业务规模化发展,并充分发挥公司在投资银行、研究、二级市场、国际化等方面的优势和能力。
企业规
范运行对相关人员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特点,也能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
法规
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
2、是否有因规范运行方面而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索赔的风险
;
(以下是相关反馈意见)
(2020年案例)
16.关于境外业务和境外上市规范运行情况。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其在**咖啡境外上市、历次融资过程中的作用,相关权力和义务,
是否面临因**咖啡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索赔的风险
,如是,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对公司经营、本次首发上市的影响;(2)
是否因境外经营情况受到相关处罚;
(3)H股上市期间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
是否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形;
(4)H股公司期间是否新增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是,请补充披露其基本情况,
是否符合机构监管的要求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分析:发行人缺少披露在运行中是否有遵循相关规定与政策运行,是否有过相关处罚等。)
操作建议
:
发行人应建立规范、有效的治理结构、严格的业务流程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各职能部门之间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效地防范、规避和化解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