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医疗服务是指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为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独立区域开展并在
服务设施、诊疗环境、服务时间、医护队伍、就医体验等
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特需医疗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由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
特需医疗服务设立独立区域,并用
显著标识
与基本医疗服务区域加以区分.
①政策推动与初步形成(20世纪80-90年代初)
198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科研单位事业费拨款和收益分配制度的意见》(国发10号文件),
首次允许医疗机构开展有偿服务
,并支持按设施条件和技术水平拉开收费档次,为特需医疗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海军总医院1988年成立“燕京医院中西医治疗中心”,1992年被指定为北京首批外宾专诊机构.
北京协和医院、同济医院等三甲医院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陆续设立高干病房、外宾门诊.
②快速发展期(20世纪90年代-2000年代初)
1.政策明确化
:1992年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提出“在确保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开展特殊服务”,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特需服务可
“按略高于成本定价”,直接推动特需医疗市场化
.
2.服务形式扩展
:从单一的高干/外宾病房发展为三大类:
特需单元(如国际部、VIP病房);
特需技术(专家门诊、点名手术);
特需服务(全程导医、独立诊室).
③争议与规范调整期(2000年代中期至今)
1.矛盾凸显
:特需医疗被质疑挤占基础医疗资源、加剧医患不平等.
特需医疗被质疑挤占公共资源,诱导医院逐利
,与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冲突.但
支持者认为其可弥补基本医疗收入缺口,提高医生薪酬.
2.利润较高
:
由于特需医疗具有私人产品性质,同时由于
接受特需医疗服务的人群普遍消费能力较高,人们对特需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很高
,使得特需医疗的价格普遍偏高,存在着巨大的利润空间.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妇幼保健院从2000年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到2003年,业务总收入从6130.4万元增长到10229.85万元,增幅达到66.87%.北京协和医院成立特需医疗部5年间,经济收入平均每年增加20%.广州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创办了“港澳华侨”病房,截止到2004年,直接经济收入达到1500万元.在巨大的利润面前,许多医院都纷纷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3.快速发展
:
上海市三级公立医院中,2013年有89.7%的医院开展了特需服务
,且相关政策对服务规模(如床位占比不超过10%)和定价机制(如住院诊查费、护理费等可自主定价)有明确要求.
4.政策限控:
2006年原卫生部要求特需病床不得超过总床位的10%;
2012年,上海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有序开展,本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的通知》(沪卫财收〔2012〕22号),
明确了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范围
,即“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特需门诊诊查费”4项.
2021年北京市卫健委重申10%红线,强调公立医院须优先保障基本医疗.
目前
全国多数
地区医疗收费项目中有单独的市场化项目表格.
5.市场化转型:
特需医疗逐步向私立医院拓展(2013年后),并
出现高端化、国际化趋势
,如深圳眼科医院2021年成立特需医疗科提供一站式MDT诊疗.
在业内看来,
基本医疗服务追求“公益性”
,其价格无法充分体现市场变化、医院等级差异、医疗风险以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服务价值;
而特需医疗服务,由于肩负为医院创收的任务,并不回避经济效益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医疗服务在市场上的“
价值回归
”.
相对其他患者,
特需医疗的患者会消耗更多的医疗资源
,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