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网络安全”最根本的决定因素之一。互联网技术标准和安全协议的拟定一开始并不由国家政府决定。不过,国家政府在其中的角色仍不容忽视,毕竟在众多学者眼中,网络信息技术的诞生与“冷战”时期的大国战略博弈密切相关。而此后各类网络安全协议和标准的构架与发展也无法彻底脱离主权国家而存在。技术被视为网络安全的
基础,也是网络安全领域中各类行为主体话语权力的基石,网络技术强国和网络技术弱国在相应技术标准和协议制定上的话语权差异巨大。
(一)政府话语权强弱整体受限于历史因素
在网络安全的技术维度上,各国在相应安全标准或协议制定上的权力大小由两个因素决定:历史和技术。历史因素主要体现为各国的网络技术沉淀,即网络技术的历史积累直接决定了网络安全领域的权力格局。互联网发展的历史进程、其中产生的各项协议标准是当前互联网运作的重要基础,而最先探讨这一领域的国家无论在基础设施上对网络数据服务器的占有、还是从数据流通上安全协议和技术标准的开发和改进、安全产品的资格认证等都占据了先天优势,相对而言互联网技术后发国家则处于先天劣势地位,因缺乏物理层面对技术的主导权,而难以从基础设施和数据流通等各个领域确保数据安全。
(二)政府话语权的拓展有赖于技术开发
除了历史因素导致的技术沉淀对各国网络安全领域话语权的决定性作用外,技术开发和发展也是各国得以扩大自身话语权和影响力的必要基础。尤其对于网络技术后发国家而言,鉴于网络技术的强迭代性,能否掌握网络系统和信息传输协议中的最先进技术标准成为各国在该领域扩大话语权的基本,也成为一国能否在网络空间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基本。
首先,对于网络强国而言,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申请专利的同时,试图通过与盟国签署网络安全合作协议、设置网络安全技术贸易壁垒以强化对网络空间主导权。
第二,后发国家积极开发、采用新技术(如大数据、IPV6),抗衡美国等强权国家,并试图通过技术创新与突破转变历史劣势、主导网络空间安全规则。强权国家若在某一技术领域不能保持领先地位,其所相应推行的规则也难以在国际上获得认可。
(三)政府话语权博弈集中体现为国际网络技术标准的创制竞争
技术开发的能力是一国政府在该领域内话语权的基础。能否将本国开发的技术标准推向全球、使其成为国际通行标准则是关键。
首先,强权国家借由把控行业协会或标准组织推行利于己方的技术标准。美国等强权国家利用自己在这些行业协会或国际标准组织中的既有影响力,推行对己方有利标准国际化,并迟滞或阻碍对己方不利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第二,美欧对技术领域各类标准和安全协议制定的争夺,凸显出技术强国就争夺技术主导权展开话语权角力。
此外,弱势国家借助国际组织和联盟合作扩大自身话语权。国际组织一方面提供给网络发展有限国家以技术支持,帮助其国内网络安全技术的铺设和相应政策的制定,以提升国家网络安全能力。此外,国际组织与合作机制也成为网络后发国家挑战既有规则、既有权威的平台。
国际网络安全规则创制中,政府话语权的拓展有赖于技术开发与应用。然而,技术性权力仅提供给一国扩张话语权的基础,话语权威的强固,仍有赖于一国政府的制度性权力和解释性权力的强化,能否将本国开发的技术标准推向全球、使其成为国际通行标准则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