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性质与发展趋势的争议: 从本质主义转向实践视角
作者:郑中玉 来源:河北学刊
[摘要]滕尼斯之后的社区理论形成实体社区和网络社区两种主要观念。实体社区强调地方性和场所对于初级纽带的意义以及在地域范围内对人口的管理; 网络社区则强调应该从地方情感和团结转向关注个体关系的工具性价值,社区即个体社会网络。这两种社区观都具有本质主义的还原论特质,基于现代化过程线性地思考社区与关系的变迁。需要注意的是,现代化并没有形成一种一体化力量和不可逆的趋势,而是增加了个体选择的范围和能力。这将促使进一步的研究从关注本质主义的社区特质转向实践视角下的“选择的社区”,需要研究者充分关注社区行动者的实践选择与策略。
[关键词]实体社区; 网络社区; 选择的社区; 本质主义; 实践视角
一般来说,社会学中关于社区最早、最明确的界定来自于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他认为,社区或共同体表达的是一种在家庭、宗族和信仰基础上社会联结的类型。它的纽带可能是血缘关系,可能是地缘关系和精神上的统一意向[1]。相对应的“社会”则是基于个人计算的理性原则的关系类型。农业社会人们的生活往往更倾向于以“社区”或“共同体”为标志,工业社会以后则是理性的个人主义的“社会”为标志的历史阶段。在滕尼斯看来,这两种状态更多时候可能是同时存在的[1]。不过在芝加哥学派之后,尤其是在美国社会学中,开始将社区“地域化”。在中国尽管原因上有差异,但同样有将社区地方化的选择。行政部门以行政区划作为社区的界限,进一步强调社区的空间或地域属性的一面。有学者称之为“行政管理上的社区”,以与所谓学理上对社区的界定相对[2]。滕尼斯百年之后的社会学基于对社会变迁的思考,或倾向于地域化或空间化的理解,或倾向于关系性的理解。地域化和关系化的理解倾向于从一种本质主义的立场出发阐释社区的实质,总体化地将社区视为某种除此无他的社会关系状态。结合北京市H社区网的研究,本文认为,应该从对本质主义的社区争议转向从实践视角出发,关注多元社区的选择及其行动。
在滕尼斯那里,社区和社会是对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转型过程的一种解释,都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状态。“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因此,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1]在这里,社区的类型主要是在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 家庭、宗族) ,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 如村庄) 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 友谊、师徒和宗教信徒关系等) 里实现。社区的含义并不专指一种场所化或地域化的概念,而是强调对社会关系或社会联结属性的认识。
韦伯也进一步区分了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共同体”与“社会”。“社会”的行为通常建立在相互同意的、合乎理性的协议之上。而共同体可以建立在任何情绪或情感和传统的基础上,比如宗教共同体、民族共同体、家庭共同体等。但韦伯最终又强调无论是“共同体”还是“社会”关系都是一种“理想类型”。大部分的社会关系部分地具有共同体化和社会化的性质。“任何一种哪怕是目的合乎理性地和冷静地建立的和有的放矢的社会关系( 例如顾客) ,都能促成一些超出随意选择的目的的感情价值。……反之亦然,一种其通常的意向是共同体化的社会关系,也可能为所有的或若干参加者完全地或部分地以目的合乎理性为取向。”[3]这种理性化和“社会化”也能体现在中国传统的家族共同体中。伴随政治和经济结构转型,传统的家族共同体和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也面临着理性化增长的过程[4][5]。或者用韦伯的话说就是共同体的“社会化”。当然,可能在韦伯看来还存在一种社会的“共同体化”这种状况。
总之,在滕尼斯和韦伯等古典社会学家那里,社区是对于社会关系或社会联结属性的概括,并没有地域化的含义。但当德语“社区”(Gemeinschaft) 概念被引入美国后,受芝加哥学派城市区位学的影响,英文语境下的社区(community) 逐渐与场所架构下的物理空间联系起来,而原初意义上的情感和团结因素开始淡化,类型学分析让位于一种“区位学”的研究。比如,帕克如此归纳社区的特征: 一个以区域组织起来的人群; 他们扎根于所居住的区域; 相互依赖的关系[6]。在帕克等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家视野里,社区可从环境角度研究,研究不同区位的功能如何相互作用和竞争,所强调的是作为一种区域性社会的“社区”。“‘社区’一词系对社会和社会集团的一种称述: 当从地理分布来考虑社会和社会集团所含的个人和体制时,我们就把社会或社会集团称为社区。”[7] 此后,社区的理解被进一步场所化或地域化了。甚至有的学者在整理社区的定义后发现,在100 多个社区定义中,相当部分的定义都包含“地区”或“地域”这个因素[6]。
在实际研究中,社区地域化的表现就是把社区“邻里化”,或者说就是把“邻里”等同为社区。威尔曼(Barry Wellman) 认为,有一些原因导致“邻里”概念代替了“社区”概念: 第一,邻里是一个容易辨别的研究场所,有助于研究小规模互动; 第二,许多学者把邻里解释为城市的微观环境,城市也就是一个邻里的聚合; 第三,基于方便行政管理的考虑; 第四,都市社会学对于空间分布的特别关注已经倾向于被转化成对本地地区的关注,地域逐渐被看作是在都市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组织要素;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对规范性整合的持续的社会学关注,许多分析家已经沉迷于团结性情感所借以维持的条件。邻里正是被作为一种“规范性团结”( normative solidarity) 的容器来研究[8]。
社区概念被引入中国时即受到这种地域化理解的影响。社区研究在中国的引入与帕克有直接关系。1933 年,受中国学者邀请,帕克到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讲课,把社区的区位学解释带到了中国。社区概念刚译成中文时,根据费孝通的说法,当时他们把英文“community”与“society”都译作“社会”。但由于受到帕克说
法的影响才把“community”翻译作一个新词——“社区”[9][2]。其中的“区”就体现和突出了地域或区域特征。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中国老一代社会学家受英国人类学传统的影响,非常关注当时中国乡村这种典型的地域社区,甚至上升到一种研究方法论层面上。这种状况导致这种翻译和理解一直延续下来。因此,自社区这个概念进入中国,滕尼斯和韦伯所谓的类型学理解就没有扎根。基于这种状况,有学者进一步认为,社区一词在中国一开始就是一个中性概念,一种社区研究方法,强调研究对象的区域性和具体性[2]。当然,强调“社区”概念中“区”的地域性,可能还包括其他原因,比如,在中国理论话语中,这种强调可能也与传统中国农耕文明意识形态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复杂因素( 比如户籍制度) 有关,这些因素导致中国人格外重视地域属性[10]。
威尔曼注意到,行政的力量也是社区研究沦为邻里这种强调地域因素解释的原因之一。就中国而言,强调社区的地域边界特征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政治或行政管理的因素。由于行政管理的便利考虑,这种社区的理解被进一步合法化。基于这种原因,社区在中国倾向于被等同于“辖区”,甚至等同于居民委员会的组织[11]。我们可以把这种社区的理解称为“实体的社区”(physical community)。它们都强调社区的地域边界和一个具体的地方边界内群体所形成的互动或稳定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这些群体及互动的管理。20 世纪后期中国社会学重建后,社区概念和研究重新开始受到关注。基于管理的方便,社区在政府的话语里是这样界定的:“社区是指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 P122) 它突出的是地域或区域的边界特征。这种行政管理的话语在“社区”概念的使用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这其中也包括大量旨在为公共政策和政府社区管理提供理论支持的社区研究者。当然,理论界与社区工作领域对社区的理解还是有不同之处,比如理论界可能更关注社区作为“共同体”的方面,而社区实践部门则关注“区域”含义[11]。
社会学家通常认为,在西方现代化过程中,受到工业化、城市化和官僚化等进程的影响,社区这种社会关系受到破坏。威尔曼把这些对于社区的观念总结为三种: 社区消失论、社区存活论和社区解放论[8][12]。威尔曼认为社区消失论和存活论都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工业社会中不是初级纽带被削弱了,而是它们在结构上发生了变化。尽管社区存活论一定程度上质疑了消亡论的结论,但是这些观点的论证在起点上仍有问题,忽略了“当代劳动分工可能已严重影响了初级纽带的结构。他们只寻找并关注在邻里和亲属系统以及工作场所中集体团结的持存,但难以评价在总体社会网络中团结性纽带的地位。……在消亡论和存活论的论证中,社区的这个根本问题被与团结性情感和地域性凝聚力混淆在一起。在消亡论哀悼其消失的时候,存活论在高颂它的持存”[12]。在许多社区分析中,对于“社区问题”的结构关怀已经与两个其他社会学问题相混淆: 团结性情感得以维持的条件和地方化初级纽带。前者反映了社会学对于规范性整合和一致的持续关注; 而后者则反映了社会学对于空间分布(spatial distributions)的特别关注[12]。如此一来,结构性的“社区问题”就转化为一种对地方团结的研究,而不是初级纽带如何运作。许多研究关注本地地区边界内集体互动和情感的范围,预先假定社会纽带大部分是在本地组织起来的。这种地域性视角尤其适用于根据共享价值来评价社区团结。因此,当人们观察到地方性组织起来的团结性行为和情感的消失,就会自然而然地认定“社区”已经衰亡了。
这里所提到的所谓网络社区( the network community)观念来源于社区解论。“解放的社区”观认为,社区已经从地域空间中解脱出来,表现为在更大空间范围中建构的社会网络。这种关系的建构基于人们超越时空限制的能力之上。费舍尔(Claude Fisher) 认为,人们之所以参与到法团群体里,主要是因为“有限选择”(limited choice) 问题[13]。关系选择的限制越大,个体就须更依赖于小团体,与他们互动和交换。这种持久性、互动频率和物质依赖形成了共同体纽带。费舍尔的言外之意就是,当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越来越可以突破空间局限,那么地域社区的价值也就越来越小。相应的就是,人们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建立联系。
威尔曼则认为,解放论并不是唯一的社区事实。他的研究证明了一种解放论和存活论的综合。威尔曼对社区的理解实际上是从个体中心网络的视角出发,强调社会变迁过程中社区私人化的趋势。或者说他把社区看作是一种“私人社区”(personal communities) ,也就是从社会网络意义上、以个体为中心的非正式的关系来研究社区纽带的变迁。在这种观点看来,社区就是社会关系的集合,这些关系提供了“友谊和支持性资源”[14]。个体在实现自己目标时须依赖社会支持,而个体网络就是获取这些支持的渠道或方法。网络分析不是以假定的邻里团结作为起点,也不是一开始就寻求发现和解释团结性情感的存在或缺席,它使得分析者可以去寻找跨越群体或地方的纽带。群体只是一种独特的网络类型。威尔曼指出,一旦分析者采用这种视角,他就会发现社区、组织和世界体系不过都是社会网络而已[15]。一系列研究似乎表明,在西方发达社会里邻里关系面临解体。尽管距离仍然是互动限制的因素,但现代通信和交通工具进一步推动了这种个体关系状况的变化。在这种意义上,网络互动或虚拟社区不过也就是这种趋势新的表现形式而已。互联网也是一种社会网络,并延伸了社会网络的范围[16]。
威尔曼进而认为,应该从个体网络,而不是从邻里团结或集体情感出发来研究社区。他确定了四个私人社区的构成要素: 直接的亲属和朋友、联系频率、社区
的范围(规模、密度和异质性) 、社区中亲密关系的数量和比例(亲密性) [17]。研究者可以从这四个要素出发来分析具体的个体社区到底是哪一种类型的网络结构。这种网络社区观念并不关注个体如何确定他们的偏好和需要,只从工具性的角度考虑个体网络关系。但威尔曼也可能忽略了网络结构变化的原因和方式。在布洛克兰德(Blokland) 看来,个体网络并不构成社区[18]。他认为,在网络分析中,网络中的人被描述为缺乏历史和社会背景,具有特定需要、欲望、目标或兴趣的存在,而社区不过是实现这些固定的个体目标的工具而已。但问题是,这种人的抽象概念是否是合理的。有意义的社会行动可能基于资源的需要,但更应该从一种社会学视角出发把注意力从关系类型转换到被体验的内容来解释。而网络分析者通常倾向于只去探讨社会关系的工具性,比如哪种关系提供什么社会支持,而低估了制度和制度化的重要性; 只专注于个体社会关系,而不注意群体形式或群体目标及其差异。同时,这种观念忽略了社区所具有的“共有感”(common sense) 。这种抽象的含义是用网络分析难以测量的。也许我们确实可以把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引入对社区的研究,但是像布洛克兰德所说的那样,社区网络与社区可能确实不是同一个概念。严格意义上,滕尼斯对社区的理解实际上是对社会关系在社会变迁过程中发生变化的一种历史和过程的理解。但这里的“社会关系”并非专指直接的个人关系,而是一种泛泛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状态。“网络社区”的概念则是以个体网络视角来分析个人关系网络如何作为摄取资源的渠道或基础。尽管这涵盖了社区这种社会关系的根本含义之一,但是忽略了对于社区而言并不是只包括直接关系。如果非要从关系网络的角度来理解社区的话,我们宁愿从“网络之网络”,而不是个体中心网络的视角来分析社区结构。比如,格拉诺维特就提到弱关系对于社区组织的作用。他认为,社区内可以作为信息桥梁的弱关系越多,社区可能越有凝聚力,集体行动或统一行动能力越强[19]。这个社区动力学的假设实际上就是突出“网络之网络”的结构动员效应。作为信息桥梁,弱关系使得社区关系结构更具有开放性,在整个社区形成“网络之网络”。当社区遭遇集体困境时,这种结构能够尽快地并在最大范围内传递信息,以实现集体动员。而以强关系为主的网络结构尽管会在群体内部保证强的凝聚力,但它同时具有强的封闭性和排斥性。所以,如果一个社区的网络结构大多数是封闭性网络的话,那么社区结构呈现出碎片化或“支离破碎的”状态,不利于社区的集体动员。人们并不需要,也不可能认识所有的社区成员。相反,重要的是一种“网络之网络”的关系结构的形成。这样的间接关系同样,甚至更加有利于社区的发展。而由于威尔曼关注更多地是直接关系,所以他看到的是缺乏直接“关系”下地域社区的疏离。
无论是滕尼斯类型学意义上与理性“社会”相对的“社区”,还是后来基于研究和行政管理权宜之计考虑的“实体社区”及网络研究者的“关系社区”立场,都倾向于从本质主义的角度思考社区及其变迁。在这些立场下,社区最终被确定为总体化的某种特质,无论是它表现为团结性情感,特定空间下的群体还是特定关系网络。笔者认为,本质主义的社区理解可能过于简单化和极端。他们倾向于从线性的理论视角分析工业化、城市化和官僚化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力量对于社区的影响,似乎社区只能接受一种终极的命运,一种单一的结局。行动者面对这种大趋势或者无所选择、无能为力,或者只能通过个体网络获得社会支持。
确如社区解放论者所看到的,人们的社会关系正在从“地方性的场景”中挣脱出来,进而在去地域化的空间中重新组织[20]。随着移动“速度”提高,即使“地点”仍然可以给予人们以“熟悉”和“认同”,但是地域性的传统社区本身可能就被“脱域”了出来,日益受到远距离事件的影响[21]。这种“脱域的社区”展示出社区解放论的景象。但需要注意的是,空间的社会意义并没有消解,反而可能根据不同人群而有所不同,对下层阶级或民众而言,“地方”的意义仍是重要的。他们倾向于被束缚或集中在“本地事务”上[22]。
结构性力量和趋势也并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一种不可扭转的约束性因素。在吉登斯那里,结构具有“制约性”和“使动性”的“两重性”属性[23]。它既是行动的中介,也是其结果。最终,在吉登斯看来,未来不是预先给定的[24],这其中就包含了行动或能动的作用。就像吉登斯所言,结构和权力同时也是一种可以动员的“资源”与行动的“媒介”。这就为面对结构性力量的行动者的策略空间提供了理论上的解释。
分析结构性力量、行动者与社区变迁问题时,我们需要首先明确一点,现代性和理性化并没有形成一种“一体化的力量”,“现代社会并没有局限在伦理实践与规范秩序的排他性选择中……不能忽视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正是这种复杂性构成了现代性的关键特征”[25]。也就是说,那些结构性的力量并不能决定行动者实践的选择。就像波兰尼批评自发调节市场经济学理论时所强调的,始终存在一种市场的“脱嵌”与社会自我保护的反向运动[26]( P66)。这种“双重运动”,才是市场和社会真正的关系场景。
波普尔认为,趋势可能是存在的,但趋势不是规律[27]。恰如波普尔所言,历史不存在不变的历史进程或所谓历史“规律”——无论它表现为前文提及韦伯所强调的理性化,还是波兰尼所关注的市场化等貌似不可抵挡的力量。社区最终在于一个人群基于共同的生活需要和旨趣的群体实践,而不是仅仅基于共同的居住区域,因此即使是地域性社区也应该从人们的共同生活实践的角度来理解。这个人群中的个体并不一定都建立直接的关系,间接的关系同样发挥重要作用。仅仅从威尔曼式的个体网络角度去理解社区,是不合适的。而长期以来人们已习惯于从静态和结构的角度理解社区,通常容易忽视社区的生产过程以及行动者的社区实践。基于如上分析,对社区的思考应转向在社会发展的结构趋势之下行动者如何通过实践的策略性展示出复杂而微妙的社会生活之生产和再生产,即从结构和本质主义视角转向行动者的实践视角。
我们在对北京市H 社区的研究中发现,同一个社区空间会有不同的社区实践或使用。总体上,基于对社区网的使用可以发现三种社区实践: 嵌入、脱嵌和越位[28][29]。嵌入者是以社区青年为主体,他们的社区生活从根本上依托于虚拟社区而形成对社区的参与和使用; 脱嵌者则以社区中的老年人( 以及大部分H 社区地域范围内村改居的居民) 为主,他们的社区生活以物理空间的实践为主,其社区参与表现为传统的形式,比如依靠居民委员会组织起来的各种社区老年社团; 越位者则是一些跨越边界的社区参与者,他们尽管从行政上并不属于这个社区空间,但是却通过虚拟社区作为社区行动者而存在。对于脱嵌者而言,除了社区中大多数中老年人外,还有一部分就是威尔曼所描述的“私人社区”的践行者。调查发现,这些“私人社区”的践行者在受教育和职业上与其他嵌入者并没有实质区别,但是他们无疑均未融入H 社区及其虚拟社区,只是将其视作一个居住和休息的地方而已,他们的个体网络倾向于主要分布在整个城市甚至跨地域的空间。如果我们从实践立场分析普通社区生活,也会得到类似的发现。不同人群对社区有不同理解、选择和使用,进而形成多元社区实践。这种多元社区实践充分表现为一种个体化的主动的“选择性”。我们可以将这种社区实践称为“选择的社区”——它不再因为同居一地而具有某种必然的集体属性,而是取决于行动者的选择并需要通过某种方式被社会地生产出来。
“选择的社区”倾向于打破了道德共同体与美学共同体的边界。道德共同体是用牢固的承诺和责任提供了确定性,通常牺牲了自由; 而美学共同体则提供了充分的自由和自主,又是以确定性为代价。人类社会历史似乎就一直处于两者之间“摇摆似的过程”之中。
当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确实存在这两种共同体的话,它们也有阶层属性上的区分。比如,流动的精英可能倾向于美学共同体的自由,而底层阶层则倾向于道德共同体的保护。
在改革开放之后,单位制的改革等开启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进程。由此,中国人须在工作和生活层面上不断作出自己的“选择”,而不是等待“单位”或权力的集中计划——开始了在各种复杂层次上塑造自己的生活,也就是所谓的“生活政治”或“生活方式的政治”[20]问题。人们从传统结构和阶级属性中解脱出来,需要以个体的方式寻求社会地位的获得。社区的选择与建构,正是这种“生活政治”的重要表现之一。当然,这种“选择的社区”之选择,一方面可能表现为贝克所说的“制度化个体主义”[30],经历一种被迫的也是必须的“选择”过程; 另一方面,也存在选择能力上的阶层差异,以及限制性问题。
中国人的社区选择和建构仍受到传统伦理及义务体系的限定。在个体为自己的生活而“选择”和“计算”的同时,也仍然“嵌入”到传统的义务体系之中。“在道义经济中算计必须在人情伦理的约束下进行,从而提供了与经济理性并存的文化因素。”[31]“选择的社区”还包含着其他结构性限制条件。比如,在我们的研究案例中,嵌入型社区实践基于虚拟社区及其对社区传统的构建过程而完成社区的想象,但对大多数社区中老年人而言,基本上倾向于被这种信息技术所屏蔽,其社区生活和建构大致保持传统方式,表现为对物理空间的使用和面对面互动。除了信息鸿沟技术能力之外,这种选择能力差异也因为个体所处的社会结构的位置和历史而不同[13]。比如,收入可能是决定人们选择能力和突破地域限制的重要因素。最终,移动速度的提高和地域意义的降低之影响最终取决于人们的“选择能力”( the degree of choice ) 及拥有的资源[13]。与此相似,鲍曼曾提到,流动的现代性和个体化社会,对于“流动性”和选择的能力,全球精英和底层阶级表现出巨大差异。前者正在“脱离”地方承诺和义务,享受流动带来的自由; 而后者则必须依赖于地方社区提供的保护和确定性[22]。
在H社区中,嵌入、脱嵌和越位型多元社区实践选择并不完全属于强调承诺及确定性的“道德共同体”,也不完全属于强调选择和自由的“美学共同体”。相反,嵌入型和越位型社区实践反而在自由及选择的基础上形成了对确定性、道德义务与信任的建构。他们基于社区网形成大量社团和社区传统,形成富有慈善精神、互助和民主的社区精神,进而最终促进了对社区的想象和生产[32]。但需注意的是,“选择的社区”并不是一种本质主义的社区观,它并不形成一种排他的具有还原论性质的对社区的理解,而是关注社区行动和实践选择,关注社区的生产和建构问题。我们在田野考察中发现,这种实践视角下多元的社区实践,既具有传统社区理论色彩、团结性情感的社区观念与选择,也有个体化社会的“私人社区”( 即网络社区) 的选择。另一方面,从生活实践维度上看,社区并不表现为某种总体化的形态和结构,也不能将个体的社区生活实践总体化为某种单一类型。以嵌入型社区行动者为例,其社区生活集中表现为社区网(虚拟空间) 和物理空间的相互交织,通过社区传统的生产形成对社区的“想象”。这种“想象的社区”包含了一种团结性情感,区别于网络社区观对个体直接关系的过度强调。但在他们的生活中仍然包括超越H 社区空间( 虚拟空间和物理空间) 的个体网络社区的建构。即使是在H 社区里,他们也有自己不同的“圈子”,或基于特定兴趣的关系“网络”。因此,对于这些嵌入者来说,即使是仅仅就H社区生活而言,也包含着多元的实践选择和认同,既包含“想象的社区”所具有的团结性情感,也包含私人社区的网络建构。
总而言之,对社区发展趋势的理解需要从对社区本质主义的立场转向实践视角,关注社区行动者的多元社区实践如何构建一种“选择的社区”。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个体化社会已打开社区“选择”的空间,但须关注的是,在“多元现代性”[33]视角而非鲍曼从单一现代性角度理解“流动的时代”和“个体化社会”[24],转而充分关注中国社会中“选择的社区”和“多元社区”的独特路径及表现。
[1]滕尼斯. 共同体与社会[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9.
[2]徐中振,等. 生活家园与社会共同体——“康乐工程”与上海社区实践模式个案研究[M]. 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3.
[3]马克斯·韦伯. 经济与社会( 上卷)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8.
[4]唐军. 仪式性的消减与事件性的加强——当代华北村落家族生长的理性化[J]. 中国社会科学, 2000( 6) .
[5]贺雪峰. 人际关系理性化中的资源因素——对现代化进程中乡土社会传统的一项评述[J]. 广西社会科学, 2001( 4) .
[6]黎熙元,何肇发. 现代社区概论[M]. 广州: 中山大学出版社, 1998.
[7]帕克,等. 城市社会学[M]. 北京: 华夏出版社, 1987.
[8]Barry Wellman and Barry Leighton. Networks,Neighborhoods and Communities: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the Community Question[J]. Urban Affairs Quarterly, 1979( 3) .
[9]费孝通. 学术自述与反思[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6.
[10]李晓非. 拿来、创造、中国式运用: 社区概念中国化的思考[J]. 学术探索, 2012( 9) .
[11]卢汉龙. 发展社区共同体推进社区建设——兼谈基层组织重建中的理论与实践分歧[J]. 现代领导, 2001 增刊.
[12]Barry Wellman. The Community Question: The Intimate Networks of East Yorkers[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79(5) .
[13]Claude Fisher,Robert Max Jackson,et,al. Networks and places: Social Relations in the Urban Settings[M].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77.
[14]Barry Wellman,Studying Personal Communities,Social Structure and Network Analysis,Beverly Hills: Sage,1988.
[15]Barry Wellman. The Network Community: An Introduction,Networks in the Global Village: Life in Contemporary Communities[M]. Westview Press. 1999.
[16]Barry Wellman and Milena Gulia. Net - Surfers Don't Ride Alone:Virtual Communities as Communities,Networks in the Global Village: Life in Contemporary Communities[M]. Westview Press. 1999.
[17]Barry Wellma and Stephanie Potter. The Elements of Personal Communities,Networks in the Global Village: Life
[18]TaljaBlokland. Urban Bonds[M]. Polity Press,2003.
[19]Mark Granovetter. 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3( 6) .
[20]安东尼·吉登斯. 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21]安东尼·吉登斯. 现代性的后果[M]. 南京: 译林出版社,2000.
[22]齐格蒙特·鲍曼. 流动的时代[M].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
[23]安东尼·吉登斯. 社会的构成[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24]贝尔特,席尔瓦. 二十世纪以来的社会理论[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4.
[25]李猛. 论抽象社会[J]. 社会学研究, 1999( 1) .
[26]卡尔·波兰尼. 大转型[M].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7.
[27]卡尔·波普尔. 历史决定论的贫困[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
[28]郑中玉. 个体化社会与私人社区[J]. 学习与实践, 2012( 6) .
[29]郑中玉,梁本龙. 非线性视角下的社区实践与变迁[J]. 社会科学战线, 2016( 1) .
[30]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 格恩斯海姆. 个体化[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31]阎云翔. 中国社会的个体化[M].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32]郑中玉. 基于互联网的都市社区自组织[D].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毕业论文, 2008.
[33]艾森斯塔特. 反思现代性[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