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炼焦煤供应稳定性和经营成本的挑战
近几年来,我国炼焦煤市场供需总体平衡,价格波动较小,但是基本处于高位,尤其是国内主焦煤、肥煤不仅价格较高而且资源供应有时偏紧。
从炼焦煤进口的较高增加也反映了国内炼焦煤供给的不足(主焦煤和肥煤)。
2017
年进口
6990
万吨,同比增长
17.86%
;
2018
年进口虽有减少,也达到
6490
万吨;
今年
1-5
月份,炼焦进口炼焦煤
2966
万吨,同比增长
30.03%
。
国内炼焦煤供需价格总体波动较小,究其原因除进口炼焦煤的补充调节因素外,以八大煤炭集团为主导实施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炼焦煤中长协价机制,对炼焦煤市场的相对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就发展趋势看,炼焦煤供应的稳定性对焦化企业生产组织具有一定的制约。而当前焦化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是焦化企业环保成本、人工成本、财务成本、融资成本仍呈上升趋势,各企业在降本增效方面,还要做更加扎实更加精细化的工作。
二是推进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挑战
今年
4
月
22
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了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作的主要目标、指标要求、重点任务。
主要目标: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
2020
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
60%
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到
2025
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
80%
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推进环保超低排放已不仅是钢铁行业开始实施,焦化重点生产地区山西、山东、河北、河南、江苏等省,也提出了超低排放的规定或要求。钢铁企业的超低排放是全生产流程和所有污染物排放点。
钢铁超低排放(含焦化)具体要求:
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
10
、
35
、
50
毫克
/
立方米;
其他主要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
10
、
50
、
200
毫克
/
立方米,达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每月至少
95%
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全面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焦炉应采用干熄焦工艺。
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类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槽(罐)的有机废气,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酚氰废水预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池、隔油池)应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开展设备和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
)工作。对料场出入口、焦炉炉体、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应全面加强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
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要求。进出企业的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
80%
;达不到的,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
2021
年底前可采用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
各焦化企业,尤其是环保重点监控区的焦化企业,对环保超低排放,错峰限产趋于常态化的新形势,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积极适应政策规定的新要求,应统筹规划、科学决策,有效应对产业链布局调整,给生产经营组织、市场供需变化所带来的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