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教女儿防性侵》目录
第一章 关于性话题,讲给孩子听是你的责任
1.1男女有别,请尽早培养女儿的性意识
1.2不厌其烦告知孩子,哪里不能碰
1.3:让孩子明白,性骚扰不是好玩的游戏
1.4:抓住机会,随时普及性侵常识及应对策略
1.5:不要以为,性虐待只存在于小说或影视剧中
作品简介:妈妈教女儿防性侵
生而为人,无法避开性这一话题。但自古以来,性都是一个禁忌。你可以有任何与之相关的行为,却不能提及或探讨。
这不仅导致很多孩子,包括成年人对性的认知甚少,也催生了跟性有关的伤害事件,频繁出现在生活中。
尤其作为心灵疗愈师,听到很多学员非常沉重又恐慌地诉说曾经的性侵,带给她们破坏性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有的即使年过四五十岁,仍无法从这种伤痛中走出来,从未体会过幸福。心便隐隐作痛,犹如看到一朵鲜艳的花,被无情的摧残,失去了生命的颜色。
所以几年来,一直想写关于防性侵的系列文章。如今,时机成熟。因此,本书从性常识、性伤害案例及心理疗法、有效沟通、智慧应对策略等多角度,进行防性侵系列方法的传播,让孩子从小学会自我保护,懂得特殊情况下,如何避免遭受影响一生幸福的性伤害,进而成长为身心健康、成熟稳重、有能力经营幸福的成年人。
都说人生是一种修行,作为父母,也是一种修行,愿天下父母及子女,幸福安康,远离性伤害。
1.6
关于性,绕不开这两个难以启齿的话题
提及性侵犯,就不得不提到强奸和轮奸,这是令人难以启齿的两个话题,百分之九十九的家长,选择避口不提。
然而,面对性侵犯事件越来越多这样残酷的现实。作为家有儿女的父母,必须抛开羞耻、难以启齿等情绪,尽可能抓住适当的机会,客观中立地将强奸与轮奸这两种性侵基础常识,讲给孩子听。如果你实在想不出好法子,跟孩子交流这类话题,直接把这篇文章打印出来,放在家中比较明显的地方,孩子早晚会看得到。
什么是强奸
在这个只要打开电脑,就能看到网络上报道的强奸事件的时代,尽管已经让人心理很难建立起完整的安全感,但我们仍然需要面对现实,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并树立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念,从而全面防范和减少悲剧的发生。
现年34岁的X某在广州珠海区某制衣厂做工,因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长达四年之久而被民警逮捕。
这件事情之所以这么久才被曝光,或者更确切地讲,这样的悲剧长达四年才被中断。皆源于X某的女儿的无知。她是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一篇关于强奸事件的报道,发现那个女孩被“强奸”的过程,竟与自己被父亲侵犯的过程一样。此时,才如梦方醒,明白了父亲所说的正常行为,实际上就是强奸。
可以说,这段案例的可悲之处,不仅仅在于亲生父亲对自己的女儿下手这种禽兽行为,更痛心的是,X某的女儿对强奸这一行为认知竟是一片空白。如果不是看到报纸上的案例,确定父亲对自己实施的是强奸,真不知这一悲剧,要到何时能够终止?而被亲生父亲强奸事件,和其他性侵一样,成为时有发生的案例。
由此看来,普及强奸常识是重中之重,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连强奸是什么概念都无从知晓,又怎么可能做到完善的防范意识呢?那么,什么是强奸行为?对于懵懂无知的幼女,又该如何防范杜绝此类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强奸,根据中国《刑法》第236条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强奸的对象首先一定是女性,再者主体必须是男性(在我国实务和理论界对强奸罪的理解还是没有涉及到同性强奸的,女性只能在共同犯罪中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还有就是必须有发生性关系的主观动机。
而性侵犯包含的就比较广了,只要是违背他意愿,与其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活动即可,至于是否异性之间不限,是否发生性关系不限。只要是进行与性相关的活动就可以。在刑法中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就是典型的性侵犯。在实务中的男子强制猥亵其他男性的,也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这都是性侵犯的范畴。
所以性侵犯与强奸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强奸一定是性侵犯,但性侵犯包含的却不限于强奸。
另外,婚内强迫及暴力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行为,也是强奸事件,属于婚内强奸,因难于取证,又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案例,故此类强奸很难被定罪。
但亲生父亲、养父、继父或其他异性对幼女进行性侵,只要证据确凿,都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家有女儿的妈妈们,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对强奸有个清楚的认知。
什么是轮奸
2013年最震惊国人的新闻,是李某某轮奸案件。尽管几经波折,案件主谋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及反思。即便身为李某某的父母过于溺爱儿子,但也不得不承认,李某某的轮奸一案确实令其父母伤心欲绝,无处诉苦,真是可怜了天下父母心。而作为李某某一案的受害者,日子也不会好过,并且如何面对往后的人生及众人的非议,也是摆在眼前的难题之一。
尽管整个案件从发生到判决令人痛心疾首,但同时也给了家有女儿的妈妈们更多反省的机会,比如,怎样更好地保护孩子人身安全,如何加强孩子自身防范意识等等,相信会成为很多家庭最关注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