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黄莺
2024年7月1日,沪市上市企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03,简称“青山纸业”)发布《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青山纸业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4W118220)。国家知识产权局对
董艳芹
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1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准予受理。
涉案专利
为“
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
漂白一体化工艺
”,
专利号
ZL
200910227376.5
。
青山纸业表示这件专利是其
2015年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了
安阳华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名,简称“安阳华森”)、
刘洁
先生所持有的28项与超声波制浆技术相关的一系列专利权, 其中包括本次涉案专利。
2015年5月14日,
青山
纸业发布《关于收购超声波制浆专利技术的公告》。
青山
纸业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在浆纸制造行业的竞争优势,拟收购超声波制浆技术的相关专利,用于规划建设超声波清洁制浆生产基地,同时将该项技术先期应用到公司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中,以节省项目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使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因此与安
阳华森、刘洁签订了《专利技术转让协议》。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利技术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063号),目标专利权的评估价值为30,932.65万元。因此交易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亿元。
其中安阳华森所有的27项、刘洁先生所有的1项。这28项专利中,4项是发明专利,其余24项是实用新型专利。这也就意味着,平均每件专利评估价值超过百万元。
此次被挑战的就是从
刘洁先生所转让的
1
项专利。
事实上,刘洁也是本次专利技术交易中的关键一环。
青山纸业在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对于技术转让后的约定部分有:刘洁先生承诺自受让方(青山纸业)全额支付目标专利转让款之日起,受聘担任受让方技术负责人,主持“超声波制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工作,若无特殊原因,不得辞职。
从转让后的技术开发方面约定:鉴于出让方掌握的“超声波制浆”技术目前主要运用于以
麦秸、稻草
为原料的草浆生产,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出让方应当根据受让方的需求和条件,与受让方共同进行科研和技改,进一步拓展“超声波制浆”技术的应用范围,主要研发方向为将“超声波制浆”技术运用于以
竹、木
为原料的竹浆、木浆的生产。
至于为何会看中这项技术?以及该技术有怎样的价值?当时也有专家的论证结论:
2015年4月19日,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就超声波清洁制浆技术产业化事宜组织了专家评审,论证结论为:超声波制浆技术是一项创新型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浆工程技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具备规模工业生产条件;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特征
明显,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消除造纸工业尤其是非木材制浆工业面临的成本和环保问题。建议通过加强工艺配套技术优化,尽快在全国及世界范围推广和使用,实现造纸工业的绿色低碳及可持续发展。
但遗憾的是,在此次青山纸业公告的无效信息同时,也对九年前花费高价购入的专利及技术情况进行了更新。
青山纸业表示购买专利技术后,于2017年起组织超声波竹、木制浆技术深度研发
及中试,但中试目标还未完全达到预期,技术产业化尚未实现,即青山纸业目前还未使用该技术组织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因此,本事项最终认定结果,对目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