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题会上,马拉拉问大家都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
我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回答她:“其实我什么类型的男生都喜欢。”
准确的说,在一段又一段的恋爱中,我从来没有清楚地想明白过,自己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人。很多时候,我只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还陷入了“约会怪圈”。
约会的第一个男生是一个工科男,虽然话不多,但看起来很聪明,我挺喜欢的。
约会的第二个男生是玩乐队的,高高瘦瘦的,唱歌很好听,我挺喜欢的。
约会的第三个男生有纹身,看起来有点酷,我挺喜欢的。
约会的第四个男生,很普通,但是会讲笑话,我也挺喜欢的。
我都挺喜欢的,心想如果他们都能当我的男朋友就好了。而事实是,我也确实和上面的每个人,在断断续续的几年里谈了几个月的恋爱。
你看,羡慕归羡慕,但是我注定不是那种可以一场恋爱谈到死的人啊。
不过,一场又一场的恋爱中,我隐隐感受到了情史丰富的好处。
在和朋友聚会时,我最常说的话是:“我曾经有一个男朋友……”。因为这个梗,我曾被戏谑的称为“恋爱婊”,永远有无数个前任的故事供我在酒桌上助兴。
这些男孩在我生活中所担当的角色,从男朋友变成了素材制造机。这些谈资让我与众不同,别人的故事,男朋友的故事,最后都会变成我的故事。
曾经在一个局里认识了一个乖乖的小男生,他局促的模样还挺可爱。那天晚上,我陪他喝了无数杯果汁,从被渣男骗钱骗情讲到心理创伤,然后从跟玩摇滚的男朋友赶场唱歌讲到为他学音乐。
二十岁的恋爱故事讲出来就像一辈子,小男生听得一愣一愣,我捏捏他的脸:“有没有觉得小姐姐很可怕?”
“你好有意思啊,我喜欢你。” 他觉得很新奇,虽然小小的,也直直的看着我的眼睛说出了喜欢。
大概是明白了我喝不惯果汁,他打算为我叫一杯别的。点单时,他犹豫了许久,盯着长岛冰茶的餐牌,小声问我:“晚上喝了茶会不会睡不着觉?”
就在那个时候,我已经预定他成为我下一个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