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类型 | 违规行为 | 违规行为情节/分类 | 扣分/处罚 |
一般违规 (A类扣分) | 发布禁售信息 | 《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 | 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对应违规处理 |
滥发信息
| 在商品类页面发布(同件商品在同一滥发情形中违规次数) | 第一次下架商品,第二次删除商品并扣0.2分 |
换宝贝的违规情形,删除商品 |
在店铺装修区等其他页面发布 | 每次扣4分,并删除店铺、清除店铺装修、限制店铺装修发布7天或关闭店铺 |
滥发信息情节严重 | 发布大量违规商品或信息,6分/次,并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 |
其他情节严重情形,2分删除商品、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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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发信息情节特别严重 | 6分/次,删除商品、下架/删除店铺内所有商品、店铺屏蔽、交易账期延长、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店铺监管等措施 |
涉嫌滥发信息的商品 |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或单个商品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3天恢复 |
发布未经准入商品 | 发布未经准入商品 | 12分/次 发布特定市场未经准入商品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12分;情形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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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交易 | 单个商品涉嫌虚假交易 | 单个商品降权30天,多次发生的,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
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 | 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2分/次; |
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12分/次 |
卖家第三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 | 违规笔数未达96笔:1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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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笔数达96笔以上:48分/次,并下架全店商品; |
卖家第四次及以上发生虚假交易行为 | 48分/次,并下架全店商品; |
卖家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 | 48分/次,并下架全店商品; |
1、 累计三次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
2、 短期内大规模虚假交易后,再次进行大量虚假交易; 3、 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 4、为他人虚假交易提供服务、帮助或便利。 | 视为严重违规行为,48分/次; |
描述不符 | 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一项所述情形的; | 12分/次 |
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二项所述情形的; | 针对同一商品,第一次下架扣3分;第二次及以上删除扣6分。
同一商品同一情形描述不符的,三天只扣一次分。 |
符合总则中描述不符第三项所述情形的; | 针对同一商品,第一次下架不扣分;第二次下架扣3分;第三次删除扣6分。(品牌描述不符除外) 同一商品同一情形描述不符的,三天只扣一次分。 |
违背承诺 | 符合总则中违背承诺第一项所述情形的; | 6分/次 |
符合总则中违背承诺第二项所述情形的; | 4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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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总则中违背承诺第三项所述情形的; | 卖家在协商期主动赔付的(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定类目商品最低不少于1元),不扣分;但每累计达3次,将追加扣3分; |
协商期过后,淘宝介入处理的:按上述标准赔付,并扣3分/次 |
滥用违背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不强制支持赔付,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认,亦不扣分 |
竞拍不买 | 竞拍不买 | 12分/次,并须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处理拍卖流程中最终锁定的拍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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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骚扰 | 恶意骚扰 | 12分/次 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48分/次 |
滥用会员权利 | 滥用会员权利 | 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评价、删除评价、限制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管控措施,直至查封账户,并对滥用会员权利获得的不当利益(包括但不仅限于红包、天猫积分等)进行返还或收回。对滥用权利产生的订单采取订单关闭、不计销量等管控措施。 |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 |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 | 1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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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 2分/次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情节严重达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48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
发布混淆信息 | 发布混淆信息 | 2分/次
情节严重的,24/次 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48分/次 |
提供虚假凭证 | 提供虚假凭证 | 12/次 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
严重违规 (B类扣分) | 不当注册 | 不当注册 | 48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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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违禁信息 | 《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 | 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对应违规处理 |
假冒材质成份 | 假冒材质成份 | 特定类目卖家假冒材质成份的,12分/次; 其他情形:首次6分,再次及以上12分/次 |
盗用他人账户 | 盗用他人账户
| 48分/次 |
泄露他人信息 | 泄露他人信息 | 6分/次;情节严重的,48分/次 |
骗取他人财物 | 骗取他人财物 | 48分/次 |
扰乱市场秩序
| 扰乱市场秩序 | 24分/次;情节严重的,48分/次 |
不正当牟利 | 不正当牟利 | 48分/次; |
不正当牟利未遂,12分/次; |
卖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48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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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关联人士且未申报,24分/次; |
卖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关联人士利用工作人员职务之便,48分/次 |
拖欠淘宝贷款 | 拖欠淘宝贷款 | 48分/次 |
严重违规 (C类扣分) | 出售假冒商品
(单独累计,请参考下方处理措施表) |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 48分/次 |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 | 24分/次 |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 | 每件扣2分(3天内不超过12分);实际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 |
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
| 2分/次;情节严重的,12分/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