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质研究与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CTD(CommonTechnical Document)申报格式体现了过程控制和终点控制相结合、研究和验证相结合、全面系统的药品质量控制理念,更加符合杂质研究与控制的基本规律和逻辑思路。
以原料药申报资料为例,CTD格式化申报资料中涉及杂质对比研究与控制的相关内容分布在(3.2.S.2)生产信息中的3.2.S.2.3物料控制,3.2.S.2.4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3.2.S.3)特性鉴定中的3.2.S.3.2杂质谱分析;(3.2.S.4)原料药的质量控制中的3.2.S.4.1质量标准、3.2.S.4.2分析方法、3.2.S.4.3分析方法的验证、3.2.S.4.4批检验报告和3.2.S.4.5质量标准制定依据等各模块中,申报资料撰写中常犯的错误是人为割裂各项研究内容的相互联系,甚至遗漏相关研究内容,应高度关注杂质分析与控制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将杂质研究与控制的全部内容和信息体现在相应模块中。原料药工艺杂质的控制有以下4种方式。
方式一、在原料药质量标准中包含对杂质的检测,使用合适的分析规程将可接受标准设定在可接受限度以内。举例:
根据各国药典收载情况及工艺合成路线,拟定将A-F杂质定入成品质量标准,根据代表性批次样品检测情况及稳定性样品检测情况结合各国药典的相关限度要求,制定该品种的放行标准及货架期标准。
方式二、在原料、起始物料或中间体的质量标准中包括对杂质的检测,或作为中控检测,同时制订可接受标准,或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将杂质控制在可接受限度以下。
举例:
根据起始物料的合成路线及厂家的质量标准,该起始物料引入的杂质均可控制到限度以下,并在起始物料质量标准中进行控制,后续步骤将不再研究相关杂质。
方式三、在原料、起始物料或中间体的质量标准中包含对杂质的检测,或作为过程控制,制订一个高于原料药中杂质可接受限度的可接受标准,使用合适的分析规程并结合对杂质去向和被清除的理解,及相关的工艺控制,保证原料药中的杂质水平低于可接受限度而无需在后续工艺中再行检测。
举例:
案例1
差2步到原料药时,生成了中间体X,杂质A在中间体X中常规检出。杂质A是一个工艺杂质,有可能带入到原料药。在实验研究中,将杂质A以不同浓度加入到中间体X中,发现即使在1%水平时,也能降到规定限度以下。由于中间体X的形成离原料药只有2步,杂质A在中间体X中的水平相对较高,另外又通过检测不同中试规模批次原料药里的杂质A水平,最终确认了工艺清除水平,获得的结果为可控制到限度以下。因此,对中间体X中杂质A控制在1.0%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不需要在原料药标准中对该杂质进行检测。
案例2
一个5步合成工艺中,起始物料Y在第3步引入,采用标准分析方法在起始物料Y中检出杂质B通常低于1.5%。为了确定1.5%的标准是否可接受,在实验室里进行了清除研究。将杂质B以不同浓度(最高10%)加入起始物料Y中,通过最后3步工艺步骤,得到清除系数>5000倍。该清除系数应用于起始物料Y含杂质B为1.5%时,杂质B在原料药中的期望水平远低于可接受标准(具有数量级的显著差异)。因此认为起始物料Y中杂质B为1.5%的质量标准是可接受的,不需要再提交中试生产数据或商业放大批数据。
方式四、了解工艺参数及其对残留杂质水平(包括去向和清除知识)的影响,确信原料药中的杂质水平将会低于可接受限度,则建议不需要对该杂质进行分析检测(即,不需要将杂质列在任何质量标准中)。
方法 4 特别适用于那些自身不稳定的杂质(例如,与水迅速完全反应的二氯亚砜),或那些在合成路线早期引入并可被有效清除的杂质。有些情况下,如果已经知道杂质如何形成或者是合成后期引入的杂质也可以采用方法4;但此时需要提交工艺特异性数据来论述该方法的合理性。
案例1
药典收载杂质,但本工艺路线明显不可能产生的杂质,可无需研究。
案例2
某起始物料在步骤2的纯化过程中能有效除去,在粗品步骤检测该起始物料的残留。并对中试样品进行了该起始物料残留检测,结果表明3批中试粗品样品中,该起始物料残留远低于可接受标准限度,该起始物料的结构类似杂质与其具有类似的反应活性,在该起始物料中控制限度为0.50%,根据3批中试粗品中该起始物料的残留情况,推算出粗品中该起始物料的结构类似杂质的量也远低于规定限度(具有数量级差别),且这些杂质在存放过程中不会产生,因此不必在成品中对该起始物料及类似杂质进行常规测试。
案例3
高活性杂质,如氯化亚砜遇水即发生反应,而合成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因此不再提交任何实验室或中试数据。
案例4
某CDE发补资料要求补充研究三氟甲磺酸残留,经理论分析,该物质遇水易水解生成三氟甲烷和硫酸,因此标准中进行硫酸盐或三氟甲烷的检测即可。
控制方法的注意事项:
与采用方式3时一样,采用方式4时,如果仅仅根据科学原理来进行论述是不够充分的,强烈建议提交分析数据来支持控制方法。提交的资料可以适当包括在下游化学反应中导致杂质结构改变的信息(去向);中试批次的分析数据;某些情况下,可以包括实验室规模中有意加入杂质的研究(加标研究)。在这些情况下,一定要证明该杂质的去向/清除是可靠的,能够持续地保证最终原料药中杂质残留量超过可接受限度的可能性可以忽略。如果清除因子是根据研发数据得到的,一定要处理预期的规模依赖性或非依赖性。如果用于研发阶段的小规模模型被认为不能代表商业规模,则一般需要确认中试规模和/或初始商业批次中所用的控制是适当的。清除因子(由实验室或中试规模数据计算而来)数量级、杂质引入点和对下游工艺清除点的理解,决定了是否需要中试/商业批次数据。如果方式3和4不能得到合理论证,则在原料、起始物料或中间体的质量标准中应包括对杂质的检测,或作为过程控制(方式2),达到可接受限度或在原料药的质量标准中规定对杂质的检测,达到可接受限度(方式1)。对于在较后合成步骤中引入的杂质,除另有论述外,一般应采用方式1的控制方法。
对于降解产物一般要了解其降解途径与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工艺和/或其拟定的包装和存贮条件的相关性。建议采用一个设计良好的加速试验(例如,40℃/75%相对湿度,6个月),采用拟定的包装形式,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来确定潜在降解产物的相关性。也可以采用一个设计良好的动力学等效的时间更短温度更高的稳定性试验,使用拟定的商业包装,在开始长期稳定性试验前确定降解途径的相关性。对于那些根据潜在降解途径的知识了解到的但在产品中尚未观察到的潜在降解产物,这类研究对了解其相关性特别有用。根据这些加速试验的结果,如果预计降解产物将在拟定包装和存贮条件下形成,且接近可接受限度水平,则应采取措施控制降解产物的形成。这种情况下,除另有论述外,应监控拟定存贮条件下(拟定的商业包装)长期稳定性试验主要时间点上原料药或制剂中的降解。降解产物的质量标准限度是否恰当通常取决于这些稳定性研究的结果。如果预计制剂研发和包装设计的选择不能将致突变降解产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限度以下,而杂质是“最低合理可行”水平,则可以根据风险/利益分析来论证更高限度的合理性。
个人理解,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9001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对于未知降解杂质的研究,影响因素条件超出鉴定限,就要引起关注,但不一定必须定性;加速稳定性试验(或动力等效研究,可按每提高10℃,时间减半评估)应基于影响因素考察选择适当的包材进行,若仍超鉴定限,建议进行定性研究;长期稳定性研究,若超鉴定限,必须进行定性研究。对于仿制药,如产品较为稳定,质量标准各项均不比各国药典差,不强求与参比制剂对比研究,基于前期研究对产品性质的了解以及允许的限度综合判断相应的风险,如超过预期的限度的风险较高,则应同时对参比样品进行对比研究,不得比参比样品差,最好为原研厂生产的原料药,如不能获得原研厂生产的原料药,可提供与原研制剂的杂质谱比较研究资料作参考。建议工艺确定后的小试样品就进行影响因素、加速放样,尽早发现降解杂质的规律,降低研发风险。
4.1、质量标准的定义
质量标准由一系列的检测项目、相应的分析方法和合理的可接受标准组成,这些可接受标准以限度值、范围或其他描述来表示。质量标准是重要的质量指标,它由生产商提出和论证,由监管机构批准并作为批准产品的依据。
4.2、质量标准的论证
首次提出质量标准时,应对每一个检测方法和每一个可接受标准进行论证。论证包括有关的研究开发数据、药典标准、用于毒理和临床研究的原料药及制剂的检测数据、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研究的结果;另外,还应考虑分析方法和生产可能波动的合理范围。全盘考虑是非常重要的。制订和论证质量标准时,应考虑稳定性批次和生产规模放大/验证批次的检测结果,特别是申报稳定性批次的结果。以有关物质限度的制定为例,主要从安全性角度考虑,如根据多批次研究结果显示杂质实测结果低于杂质安全性允许的最高限度,可降低限度,分析方法与生产可能带入的波动,应该做限度的减法。4.3、个人理解
在进行质量标准制定时,1、应进行文献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各国质量标准、进口注册标准、各国官方网站的审评资料(如日本的IF文件等)、毒理和临床的相关期刊文献等。2、应对加速、长期稳定性研究数据进行汇总,3、充分考虑分析方法测定数据的波动及生产的可能波动,分析方法测定数据的波动可以以方法的回收率大致评估,严格来讲测定数据的波动(即方法的误差)应该是在一定置信水平上的波动范围,生产的可能波动可以以多批次测定结果的均值+3δ表示。通常,原料药中已控制的仅和原料药质量相关的检测项目,在药物制剂中可不必重复检测,如在制剂中就不必检测已在原料药中控制过的非降解产物的工艺杂质。
新原料药降解产生的有机杂质和该制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均应在新药制剂中监测。应对单个特定降解产物(包括已鉴定的和未鉴定的)及总降解产物的可接受限度进行规定。新原料药合成中生成的杂质(工艺杂质)通常在原料药的检测中已控制,因此不包括在制剂总杂质限度中。但当工艺杂质同时也是降解物时,应监测其含量并列入到总降解产物的限度中。当通过适当的分析方法最后证明原料药在新药申报中提出的指定处方和贮藏条件下不降解,经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减免对降解产物的测定[2]。对上述两段的个人理解为,原料药中已控制的工艺杂质,在制剂分析方法开发时,仅需对其进行定位,目的是不影响降解产物的检测,关于工艺杂质之间的分离度可不做要求,也不计入总杂。但《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9102中规定“除降解产物和毒性杂质外,在原料药中已控制的杂质,在制剂中一般不再控制”,什么属于毒性杂质?个人认为应基于杂质的TD50\LD50等数据进行评估,但对于仿制药,各国药典有限度要求的一般工艺杂质,在制剂质量标准建立中可不计入制剂总杂质统计。对于基因毒警示结构杂质,建议制剂在制定质量标准时需对其进行评估,若同时为降解杂质,建议定制质量标准。对于仿制药杂质研究的分析方法应基于各国药典的基础上开展,所开发方法不得比药典方法差,建议以列表形式整理:
表 2有关物质方法开发对比2
分析方法确定过程应展现开发思路、摸索过程及细节钻研,与药典方法对比应明确优缺点,体现差异性。某项目USP药典方法采用流动相作为稀释剂,ChP药典方法采用水做稀释剂。以水做稀释剂,杂质A的线性截距约为21%,回收率偏高,均值在120%以上。以流动相为稀释剂,杂质A的线性截距约为2%,回收率均值在90%-110%之间。本例说明稀释剂的选择至关重要,溶剂效应不仅可能影响峰形,还有可能影响方法的准确度。某项目采用溶液颜色对相关杂质进行控制,中国药典采用标准比色法,欧洲药典和日本药局方采用UV吸光度法。经分析,本品有色杂质可能不止固定的一种,其色调有时会随不同杂质而改变,甚至会由几种杂质混合贡献并随杂质组成的不同而变化,所以溶液的色调不固定,溶液的最大吸收波长也有漂移的可能。单一固定波长的UV法适用于固定单一显色杂质的控制,如用于本品则顾此失彼,有一定局限性。ChP采用与标准比色液比较的方法(包括目视与色差计法)可以较为灵活全面地监控有色杂质总量的变化,缺点量化性能差;JP对操作时间有限制提示,说明该溶液的稳定性可能不太好,因此对该溶液的稳定性进行考察,最终确定的方法为标准比色法,并规定了测定时间,整个研究过程可概括为“集齐——读懂—完善—超越”。本例说明方法建立过程应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做到透彻分析,有理有据。
对于药物制剂,放行与货架期可接受标准可以不同,通常放行标准应严于货架期标准,如对含量和杂质(降解产物)的限度要求。在日本和美国,这一概念只用于内控标准,而不是法定放行标准。因此在这些地区,法定的可接受标准从出厂到货架期均相同,但申报者可选用更严格的内控标准作为放行依据,以确保产品在货架期期间仍符合法定的可接受标准。在欧盟,当放行和货架期标准不同时,管理机构要求提供各自的质量标准。
八、参考文献
[1] ICHQ6A
【线上】药审补充资料解读、沟通与回复及M4 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
药审补充资料解读、沟通与回复及M4 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培训班
时间:09月29日
地点:腾讯会议
一份高质量的申报资料对药品申报是否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切中要点、避免常见问题是关键;同时,通过对“发补通知”的系统分析和深入解读,从审评角度进一步领会药品研发科学要领,不仅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发补通知”回复策略和补充资料的研究方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更重要的是对新的研发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研发方案和技术要求,避免出现类似失误,提高药品研发质量、注册的效率和成功率十分重要!
09月29日 9:00-12:00
一、发补资料的解读,沟通与回复
1.常见发补问题;
2.发补原因的分析与解读;
3.发补的预判与准备;
4.如何进行有效的沟通及准备;
5.有的放矢的回复
二、基于发补资料案例分享撰写合规的申报资料
1什么是申报资料撰写的内在逻辑?
2基于产品特点准确识别处方工艺研究存在风险,写好申报资料
3如何科学、严谨的进行药学质量研究并逻辑清晰的整理出申报资料
主讲人:周立春 原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抗生素室主任、生化实验室主任及所长助理/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专家库专家
在药品检验一线工作30余年,曾作为国家及北京市审评专家参加药品注册核查无数。第九、十及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局CDE仿制药立卷审查组成员,北京市上市后药品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专家库专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机构审评专家库专家。
三、M4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点、常见问题
1.M4 CTD申报资料中模块1的具体要求
*各项资料的法规及审查要求
*撰写实例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点
2.M4 CTD 申报资料中模块2的具体要求
*临床申请和上市申请中对模块2要求的法规区别,企业准备的策略
3.M4 CTD 申报资料中模块3的各项资料具体要求
*资料内容放置以及常见发补问题介绍
*对于早期研发和上市申请时,中国特有资料的准备策略
4.M4 CTD 申报资料中模块4的各项资料的法规要求介绍
*常见问题,特别对于早期研发,资料准备的痛点
5.M4 CTD 申报资料中模块5的各项资料的法规要求介绍
*常见问题,对于上市申请,中国特有资料的准备策略
主讲人:丁老师 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国内知名药企及外资企业高管、长期从事药品研发和注册、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国际GMP认证和国际注册等工作 课程设计与培训方式注重务实高效,包括剖析讲解与理解提升;语言表达通俗易懂且条理清晰;明确重点与注重实用;实例分析与学员共享,答疑即有高度又有深度,即考虑法规符合性又考虑实践操作性!
线上学习参加: 3000元每单位(会务费包括:发票、培训、答疑、电子版资料视频回放等),可投屏全员观看,堪比内训效果!
培训报名联系人:王老师
微信/手机:155061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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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一:M4注册申报资料合规撰写培训班(共计6课时)
一、M4模块1行政文件和药品信息要求和考量
1.行政资料有哪些关键信息,如何撰写及准备行政资料
2.药品信息相关材料的撰写
二、M4 CTD申报资料的整理策略、关注点和痛点
1.各项资料的法规及审查要点有哪些
2.申报资料撰写的思维与逻辑,撰写合规的申报资料
3.资料内容放置以及常见发补问题介绍
三、M4(Q)对药学资料要求的考量
1.系统地深入剖析各资料之间的逻辑关系
2.基于产品特点准确识别处方工艺研究存在风险,写好申报资料
3.如何科学、严谨的进行药学质量研究并逻辑清晰的整理出申报资料
主讲人:周立春 原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抗生素室主任、生化实验室主任及所长助理/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专家库专家
在药品检验一线工作30余年,曾作为国家及北京市审评专家参加药品注册核查无数。第九、十及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局CDE仿制药立卷审查组成员,北京市上市后药品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专家库专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机构审评专家库专家。
课程二:中国药典格式质量标准撰写实操及案例分析培训班(共计6课时)
一、中国药典格式质量标准撰写参考的法规依据
二、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凡例
1.凡例的地位和作用
2.详细解读凡例十二部分39条重点内容
三、药典格式质量标准完整性、科学性及规范性
四、中国药典格式的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
1.体例格式要求(编排顺序、段落、字体、行间距等方面的要求)
2.符合“凡例”规定的文字术语、计量单位和数字符号
3.检测方法叙述注意事项举例说明及与试验方案在行文表述上的区别
五、中国药典格式质量标准撰写要求详解
1.药品名称、结构式、分子式与分子量的格式要求
2.化学命名的要求与常见错误
3.含量(或效价)的限度规定规范书写要求
4.如何撰写药品的性状要求,包括外观、臭、味以及物理常数等;
5.色谱法、光谱法等鉴别试验撰写的要点分析
6.有关物质与残留溶剂检测项溶液制备、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测定法、限度撰写要求与常见错误分析;不同计算方法的表述差异对比
7.AAS法检测元素杂质检测项撰写要求
8.溶出度、含量均匀度项下检测方法与含量测定一致或不一致的撰写对比分析
9.容量法、色谱法、效价等不同检测技术的含量测定撰写对比分析
10.纯度测定与纯度项规范撰写要求
11.类别、规格、贮藏、有效期的规范格式与常见错误分析
课程三:符合2020版药典的实验室(研发/QC)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共计6课时)
符合2020版药典的实验室规范化管理
一、实验室质量管理法规体系概述
二、符合2020版药典的药品检验流程管理
1.人员培训和资质确认(人员职责及培训计划、上岗前培训与资质确认、培训档案管理)
2.取样的风险控制点(环境、工具、交叉污染)
3.样品管理(法规、转运和接受、储存与发放)
4.基于风险评价分析仪器分类管理与生命周期管理
(分析仪器分类、编号管理、校验与维护)
5.2020药典对药品标准物质的管理要求
a对照品采购、接受与储存、标签与标示、发放与使用及标定
b试剂采购、接受与储存、标签与标示、发放与使用及标定
c溶液的配制及有效期管理
6.2020版分析方法验证转移与确认
主讲人:张老师北京市药品审评专家,北京药监局新药研制现场核查专家,CFDA高级研修学院客座讲师。在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任职近30年,主要负责药典标准的起草和复核、国内新药的审批以及进口药品的质量标准复核工作。
2020年版《中国药典》关键理化分析方法解读及实施
一、物理常数测定法关键点及药典符合性;
二、光谱法关键点及药典符合性,
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0401)测试方法
2.红外分光广度法(0402)测定方法和解读判定
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0406)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0412)检测技术与方法;
三、色谱法关键点及药典符合性,如高效液相色谱法(0512)HPLC的原理、分析方法参数、系统适用性参数解析、积分方式;
四、容量分析方法在含量测定(检查项)中应用
五、其他理化分析方法和项目专项检查方法应用关键点及药典符合性如特性检查法、限量检查法等;
主讲人:王老师药典委员会委员、原省药检验院副院长、主任药师 中国药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药典委员会理化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多家药学杂志的编委。2011年获中国药学发展奖奖励工作委员会和长江药学发展基金会颁发的"2011年度中国药学发展奖-食品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奖的突出成就奖"。已在国内外相关杂志发表论文160余篇,主编出版《药品检验》等专著多部,参与《中国药品检验操作规程》等和多部专著的编写,是《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指南》副主编,还参与中国药典二部部分品种和四部的部分通则的英文版编审工作。
课程四:2022生物制品注册受理要求及合规的申报资料撰写培训班(共计12课时)
一、2022《生物制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及办事流程
1.生物制品注册分类解析
2.不同分类申报品种的适用范围和受理部门
3.登记表及登记资料的整理和填写基本要求解析
4.形式审查的要点以及常见问题
1)申请事项常见审查问题(适应症、临床试验条件、)
2)沟通交流审查要点及问题
3)申请表审查要点(容易填写错误项目)
5.受理审查决定及批准流程
6.生物制品注册申报资料自查表
二、生物制品M4格式申报资料撰写、常见问题解析与案例分享
1.模块一行政管理文件和药品信息具体要求和重难点解析
1)模块一的具体撰写要求
2)不同药品申请事项对应的M1撰写重要差异点总结分享
2.模块二通用技术文档总结具体要求和关键点解析
3.模块三原液章节的撰写要求、重难点解析和典型案例分享
1)S1-S3各个章节撰写要点讲解和典型案例分享
2)S4-S7各个章节撰写要点讲解和典型案例分享
4.模块三制剂章节的撰写要求、重难点解析和典型案例分享
1)P1-P3各个章节撰写要点讲解和典型案例分享
2)P4-P8各个章节撰写要点讲解和典型案例分享
主讲人:丁老师 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国内知名药企及外资企业高管、长期从事药品研发和注册、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国际GMP认证和国际注册等工作 课程设计与培训方式注重务实高效,包括剖析讲解与理解提升;语言表达通俗易懂且条理清晰;明确重点与注重实用;实例分析与学员共享,答疑即有高度又有深度,即考虑法规符合性又考虑实践操作性!
《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与CTD 格式资料对比实施案例解析
一、最新《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的通告解析
1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的应用范围
2生产工艺撰写时,关键项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3如何撰写药品注册标准及常见问题
二、最新撰写指南与CTD 格式文件要求有什么不同点
三、《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对研发注册、市售申报体系要求
四、CTD格式申报资料组织撰写要求的关键工艺研发过程证据资料组织案例解析
1基于注册风险评价的物料注册管理案例解析
2基于注册风险评价的工艺研发与验证注册管理案例解析
3基于注册风险评价的稳定性研究注册案例解析
4基于注册风险评价的工艺变更注册案例解析
5基于注册风险评价的产品技术转移注册案例解析
6基于注册风险评价的检验方法与质量标准建立、技术转移注册案例解析
五、最新生物制品CTD格式案例:
1.基于慢病毒的CAR-T类细胞治疗产品注册案例解析
2.基于腺病毒、腺相关病毒为载体的疫苗、基因治疗产品注册案例解析
3.单克隆抗体注册案例解析
4.最新生物技术注册案例解析
主讲人:刘老师 宜明(北京)细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总裁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制药技术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医药工程高级工程师; 30余年行业经验,曾经在国内多家药企担任生产、质量的高管,从事过设备、工艺、科研、工程管理等各管理岗位。主导完成GMP体系、质量平台的搭建,主导完成多个细胞、基因药物的质控、放行工作,在GMP体系、法规解读领域拥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课程五:2022基于风险评价的药品注册(研制和生产)现场检查及迎检要点解析培训班(12课时)
一、新形势下“基于风险评价的药品注册现场检查”的概念
1药品注册现场检查体系的总体介绍
2基于风险的注册现场检查考量要素和方法
3“基于技术审评需要的现场检查”的检查计划
二、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启动原则和程序管理规定(试行)解读
1、药品注册核查与注册检验启动的原则与工作程序一般要求介绍
2、启动注册核查需要考虑哪些风险因素
3、如何判定药品注册申请风险等级
三、《药品注册核查要点与判定原则(药学研制和生产现场)(试行)》关键条款解读
1、研制现场核查要点关键条款解读
2、注册研制现场检查及缺陷分析
a、从核查角度看实验记录本的管理要求以及研发数据完整性复核要求
b、CDMO委托研究单位易存在的系统性质量管理问题
3、生产现场核查要点关键条款解读
4、注册生产现场检查及缺陷分析
a工艺和现场一致性:原辅包信息核对、现场工艺同申报资料的核对核查案例
b现场物料系统的管理:供应商的审计、包装的储存和管理核查案例
c生产系统管理:处方、设备与工艺的匹配核查案例
四、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常见问题分析与答疑
主讲人:丁老师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国内知名药企及外资企业高管、长期从事药品研发和注册、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国际GMP认证和国际注册等工作 课程设计与培训方式注重务实高效,包括剖析讲解与理解提升;语言表达通俗易懂且条理清晰;明确重点与注重实用;实例分析与学员共享,答疑即有高度又有深度,即考虑法规符合性又考虑实践操作性!
一、基于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注册现场核查要点
1最新研发指导原则对药品研发适应的注册现场核查要点解析
2研发现场核查与研发GMP条件及其研发过程适用体系解析
3基于药品注册分类原则的不同GMP管理范围与核查要点说明
二、药品研发及临床注册阶段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与核查
1药品不同注册阶段与GMP体系适应要求与现场核查关系
2临床注册研发质量体系建设关键要求与核查关系案例
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药品研发质量管理的难点与误区对现场核查的影响
1、基于对起始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核查要求解析
2、基于风险评估的研发物料管理与核查要求解析
3、基于生命周期的工艺研究与核查要求解析
4、贯穿于整个研发过程的核查对偏差的评估、调查、纠正与预防措施要求
5、常见的研发质量管理误区与核查问题举例
四、药品研发GMP管控与核查要点
1注册核查对药品研发生产系统的要求
2注册核查对药品研发质量管理系统的要求
3注册现场核查对药品研发注册阶段验证与确认要求
4药品研发阶段的变更控制与核查要点
主讲人:刘老师宜明(北京)细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总裁
NMPA特聘讲师 曾在多家大型药企担任研发、生产、质量高管,从事过设备、工艺、科研、工程管理等管理岗位。拥有20年生物疫苗、生物蛋白、生物多肽类药物研发、生产、GMP管理的丰富实践经验。
课程六:新法规下的生物制品研发项目管理及研发质量体系构建
一、生物制品研发项目管理要求与质量体系支持要素
1.项目管理的岗位说明书设计与管理机构合规性设置要求
2.基于风险评价要素约束下的研发项目管理评价
3.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包含研发项目管理的深层性理由
二、研发SOP文件与档案体系建立
1.NMPA及欧美法规分析,及对应的SOP清单
2.数据可靠性专项分析,及对应的SOP清单
3.国内研发企业常见的研发文件体系问题,及相应应该建立的SOP文件
三、基于研发生命周期的生物制品设施建设合规性要求与设计要素
1.生物制品研发GMP检测实验室设计合规原则
2.生物制品研发工艺中试制备GMP车间设计合规原则
3.临床样品生产的硬件要求(依据最新临床样品GMP来解析)
四、基于生物制品研发项目管理对关键物料及质量标准的先决条件要求
1.生物制品研发物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研发项目关键起始物料供应商管理要素解析
3.物料标准建立(原料药、辅料、内包材、外包材、中间体、起始物料、关键助剂、生物制品细胞、菌毒种等管理要求)
4.原辅包关联审评政策最新要求
五、生物制品研发质量控制关键点的监督和检查
1.QC检验流程管理
2.试剂和培养基管理
3.标准物质管理(建立、采购、使用,以及标准物质的建立)
4.OOS调查国际最新要求(FDA指南和MHRA指南深度结合)
5.微生物数据偏差(MDD)调查要求(PDA 2022年技术报告要点解析)
第二天
六、生物制品研发验证项目管理
1.基于生命周期管理下的生物制品的工艺验证项目管理要求
2.基于风险评价的验证与确认对项目管理的要求
3.生物制品清洁验证与项目管理要求解析
七、生物制品研发生产管理
1.基于生命周期的研发阶段实验记录的设计和管理
2.小试与中试桥接的实验记录设计和管理
3.注册批次的研发体系对记录设计和管理要求
4.原液、制剂工艺验证批记录设计的特殊要求
5.基于特殊工艺设计的工艺流程切割与工艺不同基地上下游及制剂的工艺设计
6.生物制品的工艺过程控制及无菌控制要求
八、生物制品研发质量管理特点及要求
1.研发项目初期质量体系的与注册批次体系的不同要求
2.中试注册(毒理)阶段的质量体系建立考虑点
3.基于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研发偏差管理要点
4.基于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研发工艺变更管理要点
主讲人:刘老师某大型医疗企业 质量总裁 近20年生物疫苗、生物蛋白、生物多肽类药物研发、生产、GMP 管理的丰富实践经验,曾对西比曼、恒润达生、拜迪生物、金斯瑞等进行体系培训和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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