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于1942年7月27日、28日桂林《大公报》。】
这一年,汪曾祺22岁,在西南联大求学,师从沈从文先生。也是在这里,他在社团活动中结识了后来相伴一生的恋人、妻子施松卿,但二人熟识和相恋,还要等到1944年,汪曾祺最终没能拿到西南联大的毕业证,辗转来到昆明一座国立中学任国文教员时,而施松卿正是这所学校的英文教师。
1946年,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汪曾祺和施松卿随着一大批知识分子回到了内地。汪曾祺去了上海,经李健吾先生的介绍到私立致远中学做了国文教员;施松卿则回福建小住了一个时期,之后她来到北平在北京大学西语系冯至先生处当助教。等施松卿在北平安顿下来后,远在上海的汪曾祺匆匆辞职于次年也来到了北平。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半年无着,只得在北大红楼一个同学的言舍里搭了一个铺,每晚去挤着睡,吃饭则全靠施松卿接济还是在沈从文先生的帮助下,在午门楼上的历史博物馆找到了一个容身之处。
北平和平解放后,汪曾祺参加了革命。1950年初夏,即将随军南下之际,汪曾祺与相恋六年的施松卿才结了婚。不同于《结婚》中令人精疲力竭的大操大办,“乱七八糟地忙了十多天,配窗纱,绣枕头,试鞋子,刚刚坐下,又忽然跳起来,拉了一个人上街”,两人的婚礼非常简单。二人的婚礼非常简单,却甘之如饴。小照相馆里一张结婚照,汪曾祺身着刚发下的绿军装,眼中充满了憧憬和希望。据他们的忘年好友讲,每当回忆起结婚这一段,两位老人总要为一个细节争论不休,那就是那天中午他们究竟是在中山公园附近哪一家饭馆吃的面食。不知此时回忆起学生时代写的那篇《结婚》中,宁宁的微妙心思时——“她并无感触,一切都订妥了,只想起报上的启事,千万不要有'国难时期一切从简',她有点恨这几个字”——汪曾祺会作何感受。
50年代的前期,夫妻二人和三个孩子的日子平静安宁,直到1958年,汪曾祺被送到张家口一个农科所果园去劳动改造。临行之际,只留下字条,“松卿,等我4年!”从这之后一直到十年浩劫结束,施松卿始终守着3个幼小的孩子坚决不离婚。
后来的故事更加为人熟知,80年代起,汪曾祺的创作又呈现鼎盛时期,《受戒》、《大淖记事》、《职业》等作品纷纷为文坛称道,年届花甲的他又在散文、评论等领域笔耕不辍,奠定了他在当代文坛的地位。而这时的施松卿,除了做一些编译工作之外,更多还是充当汪曾祺的保姆、助手、戒酒监督员……
如果说,学生时代的《离婚》道出了庸常生活中婚姻“无意义”的实质,那么汪曾祺夫妇的爱情与婚姻,则不啻于跌宕年代中的理想主义:通透如他们,仍然愿意相信爱情。
汪曾祺与施松卿
结婚照
选自中信·见识城邦 “汪曾祺文存”套装
乱七八糟地忙了十多天,配窗纱,绣枕头,试鞋子,刚刚坐下,又忽然跳起来,拉了一个人上街。心更没有一刻闲静,心中有事,眼睛老似注视甚么,其实甚么也看不见,简直吃饭会落了筷子,连呼吸都差不多要忘记了。直到礼服看定后,头发也卷了起来,一切才仿佛有点眉目。觉得事情越做越多,越想越繁,便是这样,也似乎不少甚么了。宁宁可以斜斜地靠在新椅子上,看看这些天用腿脚眼睛的水磨功夫换来的东西,想自己便要生活在这些东西当中了,实在好玩得很!在一条定律未被打破以前,人总得遵从它:“动者恒动,静者恒静。”人的惰性与任何物体完全一样:她既那么一靠靠下来,便觉得真懒得动弹了。别人说她忙得像块掉在水里的干石炭,她自己明白石灰泡透了水倒真像她现在。觉得现在随便把她放在甚么地方都行,一切都已准备妥当了,只等待那个日子来到。
房中静静的,一无声息,记得那个座钟买来时曾上足了过,跟手表对对看,是快是慢,一看,长短针正指着昨天子夜!伸过手去想拿来上一上,只差半寸便可到手了,但她两个指头动了动,似乎想钟自己过来。钟既不来,也便无心再向前去,并连手也懒得抽回来了。长长的手臂,长长的指头,指甲上新涂淡白蔻丹,放着香蕉油气味的柔光,若是往常,便是生在别人身上,也会拿起来吻一下,挤挤眼睛说:“不知哪个有福!”还想起一首词中的冶艳句子,惹得自己也心动。如今却甘心冷淡它们。——这座钟的样子没有上回送表妹的好。这对花瓶也不是那天看中的那对,颜色深了,颈子太粗,连把两个瓶子缚在一处(像人与人的关系)的丝带也透着十分俗气,瞧那颜色,粉红的。插甚么花,放在哪个几上,衬甚么垫单,本来都有周密打算,(日本女孩子到相当年龄都交给艺妓教育,日文教员说过,那觉得大可不必;但父亲花五万银子买来的姨太太房中的布置摆设又实在为她佩服羡慕。)现在,花瓶不是那个,一切都不是白费?真是,晚了一天,就教人家抢先买了去,这个城里为甚么这许多人结婚?若是做女儿时,衣裳腰身大了,谁拿错了她的碗筷,小猫扑黑了绒线球,她都会大闹一场,即无一事不称心,春天生一片红叶子,也会惹她发一通脾气。年来虽改了不少,可是像今天那么不认真,居然把座钟花瓶轻轻饶过了,那实在是她自己应当觉得奇怪的。问问自己,这是为甚么,也说不出所以然。“人生是个谜。”这句大智若愚的话可以解说一切可疑,产生一切可能。
太阳光艳艳的,从西边半扇窗子照进来,正照着桌上一面小镜子上,镜面很厚,边缘的斜面把太阳分析出一圈虹彩。远远地方有一方白光,若是照在人脸上,不免令人生气,这时却照在那个墙上。(啊,镜面上已落了一层灰!)窗外一丛树,自以为跟天一样高了,便终日若有其事地乱响。百灵鸟在飞,在叫,又收了翅子,歇下舌子,怪难为情地用树叶影子遮住脸。蔷薇花开,在风里香,风里摇。青灰墙上,一叠影子,如水洒在上面,扫之不去,却又趁人不备时干了。一只松鼠,抖开长尾,拂着自己的小脑袋,终日被精力苦恼,无时不想知道自己活着,不肯在一根枝丫上耗过一分钟,现在正从宁宁窗口掠过去。她甚么也不理会。心想:这是我的事,我的事,不干你们甚么的,似乎自己也不必关心。
宁宁手臂有点酸,才知道已经休息了不少时候。抬起手臂看看,搁在椅背上的一处已经红了一片。天气热,荸荠紫漆桌面上,一时非常清楚地留下一条圆润的汗印,她的眉毛低了低又高了高,待房门一响便立刻放平了,脸上不留甚么痕迹,一如平日被人看到的温靖和斌媚。
进来的是他。一个做过“学生”,希望要做“学者”的年轻人。
他学化学,学地质,还是学牛顿的符号或赫胥黎的表格,外行人看不出。他也许会做一首诗,译个短篇小说,但并不因此即忽略了日常生活中应有的手艺,敷头油紧皮鞋带。也许长于理财,在客厅中可不至于尽对女孩子谈公债行情,既然能在这种年头结婚,必不肯穿破了领子的衬衫,破了,一定也把它翻过来穿,把纽子重钉一钉。虽然皮鞋可能也是车轮底,但领带总有十来种颜色。他应当能弹吉他琴,(调《风流寡妇》一类调子。)打网球,且会喝一点酒,抽一斗板烟。一切在他都有恰到好处时候,因之便常常窃笑善于自苦的人。(那不免有点骄傲了吧。)白脸上的笑证明他也很温和良善,上回学校七七献金他在大门口捐过五块钱,被新生活纪念义卖队的童子军拦住时,他马上就买了一朵鲜花。当着许多人,或甚至独自看书时都不致丢下那一点自觉的做作,那倒是,我们受教育原就是学习“做人”呀!曾有个未老先白头的朋友,差不多急红了脸说:“你们为甚么甘愿这么俗气?”“俗气”是个不好听的字眼,他心里沉了沉,在脸上尚未表现出甚么时赶先熟练地笑了笑说:“老兄,我问你,俗字是怎样写法?——对,人旁!你该明白,俗气也便是人气,人少不了它。没有它,失去人性一半了!你会孤寂古怪像那一半,像个谷!”
他究竟是个甚么样的人,也许自己很明白。你若是听了他的话,可别因此判断他是甚么人,他读过许多书,你得记住。总之,他有点聪明,那是一定的。而且时刻不忘记自己的聪明。他善于观察人事与天时的气候。不仅能观察气候,还能适气调节,尽管人事多么复杂,那一天温度表是多么忙碌。他早上带大衣出门,预防天变,一进门,放下大衣,等待起风。虽然气候都是那个样子,变不到哪里去。从经验,尤其,从直觉上,他知道这屋子里发生过一点甚么事。
“哈,宁宁,你太累了吧。”
他把她拥到一张靠窗的沙发上,用感觉搜寻这房子的“过去”,他明白,她实在累了。
“早知道,有这么些麻烦,真不想结婚。想帮帮忙,又笨手笨脚。这些事情上,一个粗男人还是呆呆地看着好。除了赞叹之外无事可做。”
他用新修过的脸偎着她的小脸,记起戏剧小说中曾有过的对话。
“真美,宁宁,你还不满意么,我简直没有做过梦,会有这样好的家。这么些东西,太多了,太美了,我舍得用么?
“宁宁,你得到这些东西,辛苦得正如我得到你一样,你不知道。你知道,我这些年来受了多少折磨!我像个打了胜仗的兵那么疲倦。可是,我如今休息到这个堡垒中了。”
她知道由他一个人像做文章那么说下去好,便不插话,只静静地看着他,那么习惯地听着。想这些东西总要旧的,等不到那时,你便会知道这个仗打得有甚么意思。后来连这类带恐吓性的话也放过了。只看着他头上帽子,笑在心上:好个绅士,进门连帽子都不脱!你大概真有点兴奋,除了结婚,甚么都忘了。及至看到她的手两次触到帽檐,知道他必然已经发觉,或许在外面就已经想好了不脱,好让她明白他是多么爱她!她于是有点厌恶,又觉得这也平常。像这样的事她见得多了,反应已经模糊。且心里懒懒的,更不愿往深处想。像闻到他袖口上一点烟味一样,有一丝儿厌恶,“这是男子的习惯,世界上绅士都用这个证明他自己的身份”。那么意识到,过一刻儿工夫,自然便觉不出了。他的拥抱究竟还不单单是形式,而且也令人舒服的!
宁宁忽然想他应当去演戏,一定可以演得很好,不论风流小生或世故老人,一切小动作都训练得够了。一个主妇,仿佛天生的,她并无感触,一切都订妥了,只想起报上的启事,千万不要有“国难时期一切从简”,她有点恨这几个字,像恨鼻窠里两个小小疤点,毫无用处,(又不是痣,可以使明白法国十八世纪风气的人欣赏,说自己像MADAME那个!)又像是去不掉,因为傍着一个“习惯”。
婚礼很花簇。两个傧相都是这一行的惯家,一切全在行,这种人并且照例都是学校里漂亮的人,接到那种“美丽的卤莽”的信,立刻有应付办法,收到小别针小银十字架也会毫不在意地挂起来,如自己买的一样。行礼时不会闹笑话的。男客人说点笑话时,不至于板脸扫兴的。
若是有人反对结婚,让他吃两趟喜酒就会不同了吧。好热闹,酒,美好的外形包着的野话,葡萄珠一样的笑。只要不离礼节太远,放肆一点,不会出乱子的!
宁宁被几个同学陪着,她们大都觉得自己美丽,能干,懂
事,才够陪伴新娘,彼此相得益彰,人家看新娘时,一定也看到她们。而且还可以那么做一点不大端重的猜想:“几个人做新娘时候,一定更美艳。谁的主子?有了主子?教书的?经理?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