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2、进站前已经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已经取得博士学位且不超过3年(以实际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良好学风和道德修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进站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符合国家、浙江省有关博士后招收的基本条件。
1、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
2、拟招收专业和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政党学/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文化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思想政治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专业和方向。
1、博士后的日常经费,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经费包括工资、基本保险等,具体以联合培养协议书为准(薪酬待遇总计约50万/年/人),以我校(院)名义发表的成果按规定给予奖励。博士后可按规定申请相关类别科研资助项目。
2、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相关管理规定迁转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等,提供人才周转房和良好的办公条件。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可参与合作导师的课题项目,校(院)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浙江省社科规划等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并对项目申报予以专业指导。
4、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校(院)人才引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应聘相关教研岗位,经考核优秀,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在站期间,纳入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创新实践研究院考核管理范围,按照在编科研人员执行考核管理。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科研学术活动,按照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发表研究成果,撰写研究报告,并按期参加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等。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委党校博士后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4、对于违反以上管理规定,中期考核不合格,出站研究成果考核不合格,超期在站的博士后,以及达到其他退站条件的博士后,将予以解聘退站,同时不再享受博士后的其他国家政策和待遇。
坚持“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校(院)对报名材料进行预审,由专家评审小组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之后通过体检、心理测评后确定拟招收人员,办理相应入站手续。
申请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收工作的全过程。申请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校(院)长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分批次开展面试工作。请有意申请的博士及时提交以下材料(word、pdf等格式),统一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申请博士后+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1、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科研成果清单;
2、个人简历,拟报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概要(应包含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步骤等,字数不限);
3、其他佐证材料:
(1)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入站后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2)学校或单位对本人的《全面鉴定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3)两封本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一封为博士导师推荐信);
(4)体现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课题立项、咨政成果、代表性学术论文2篇、著作、博士学位论文等。论文需提供全文(博士论文可提供摘要或论文初稿),著作提供目录和摘要,课题、奖励提供证书;
(5)身份证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