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总有很多朋友在问啊说我这个单位不给我缴社保这可怎么办呢?大家不要担心啊,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上是要求我们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社会保险费缴纳的。其实早在2000年,国务院有一个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条例说的非常清楚,第二十三条就明确规定,缴费单位要是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我们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责令他限期改正。
也就是我们得先教育他,就是你必须要缴。那么情节严重的,我估计这个情节严重可能指的是教育他也不缴,那么就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那么情节特别严重的那就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大家其实可以看到啊,就是这个是很严肃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话,那么相关处罚跟的上。
那么第24条还同时规定说这个用人单位啊它延迟缴纳了,我不是不缴,我现在没钱,将来缴,那么延迟缴纳也有相应的处罚。那么24条规定延迟缴纳的由劳动保障的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大家可以看到其实延迟缴纳是有滞纳金的问题,并且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大家其实现在就放心了,国家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企业向大家去缴费进行保护的。
但是我们说呢我国有复杂的一些情况是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转制的过程当中呢,有很多国有企业没钱,然后企业的法人呢也出现了消失或者是找不到等一系列问题,那就使得这个企业没有为大家缴社保费这个问题,在现实中呢很复杂。
我们说刚才所看到的所介绍的毕竟是行政法规,如果在现实中真正的出现了说企业拖欠或者说没有缴纳大家社保费,影响大家退休社保权益的问题,那么我们还有相关的法律基础。就是大家一方面可以申请劳动争议的仲裁,另外一方面如果还是很严重的话,还可以走相应的司法诉讼,起诉相关的企业。所以大家是不用担心的啊,从行政上从司法上我们的法制我们的政策法规,都是保护参保人的权益的。大家所在单位一定要为大家按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个大家应该是有这样的信心的。